有哪些责任与侵犯商业秘密有直接关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5 12:34:23 331 人看过

一、有哪些责任与侵犯商业秘密有直接关联

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有以下责任种类:

1.侵犯商业秘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对于商业秘密侵犯犯罪应如何评定量刑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如何定罪量刑主要看其犯罪情节。对自然人构成此罪,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主体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通常包括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员、企业的职工或临时雇佣工,现已离退休或转调的原企业的人员,受委托并因而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如律师、专利代理人、经济顾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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