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是否必须要书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19:52:17 280 人看过

承揽合同并不是必须要采用书面的形式。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可以选择口头、书面等法律允许的任何形式,并不一定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规定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一、合同都有哪些类型

合同主要有以下类型:

1、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4、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5、主合同与从合同;

6、本合同与预约合同;

7、定式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租赁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

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虽然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如果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不采用书面形式会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所以租赁合同并不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为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

三、民法典规定口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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