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原则是什么?上诉不加刑行不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1:41:42 106 人看过

上诉不加刑是指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案件,或者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二审法院一项特殊原则,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

上诉不加刑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中基本原则的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其中有明确的规定二审法院审理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或自诉人上诉的,不受前款限制。

一、二审法院上诉抗诉手续?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二、二审会比一审判的重么

刑事案件中二审一般不会比一审判的重。二审法院审理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对于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又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则原审人民法院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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