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经济适用房贷款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19:42:06
180 人看过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哈尔滨经济适用房贷款条件有哪些?
职工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有效户口的在职职工;
3、按照相关规定连续、足额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并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6、购买首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自住住房,要准备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全部房款的20%;购买首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自住房,要准备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全部购房款的3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全部购房款的5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哈尔滨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
380人看过
-
哈尔滨经济适用房政策指南
466人看过
-
《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142人看过
-
哈尔滨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105人看过
-
哈尔滨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78人看过
-
哈尔滨的经济适用住房允许买卖吗?
438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贷
词条
房贷是指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以购房为目的的借款合同,通常包括贷款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条款。 购房者通过与银行签订房贷合同,获得一定期限的贷款额度,用于支付购房款。在贷款期限内,购房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同时可能... 更多>
#房贷
最新文章
#房贷
相关咨询
-
哈尔滨经济适用房申请要求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02(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连续满2年。(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
哈尔滨经济适用房征地该怎么补偿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10房屋拆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
-
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5条具体内容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05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工作。区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工作。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财政、价格、民政、税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的相关工作。
-
哈尔滨经济适用房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02(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连续满2年。(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
哈尔滨买下经济适用住房提取要求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61、买下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另一半、直系血亲、同户人员,且无住房公积金借贷、无提取住房公积金返还住房借贷委托的。 2、买下经济适用房借贷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有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屋权人的另一半、直系血亲或同户人员中的共有借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