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妇女可以对土地确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1:01:59 371 人看过

原则是可以。已婚妇女是否可对土地确权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处理。节目现场,接进了昭通听众温先生的电话。他在电话中称,妻子的土地原属其父母家,但岳父岳母已过世,不知道妻子是否可以对该土地确权。

王*正现场回答了温先生关于土地确权的疑问。2016年10月30日,新*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推进农业现代化。在确权的细节方面,由于中国各地传统文化的不同背景和不同习俗,有的地方,媳妇可以确权,有的地方夫家确权。

王*正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各州市特色产业、领军企业有一定政策支持。曲靖沾益县的张先生致电“金色热线”咨询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王*正回应称,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已经连续14年发布1号文件,对农业、农村特别是农民的补助力度逐年加大,但国家的补助都有非常明确的政策,比如粮食,每亩地补助60多块钱,光是这一项,云南得到的补助就有40多亿。

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下,云南重点打造高原特色和现代农业的十大产业。依据云南各州市特色,对在品牌打造、标准化制定和规范化经营等各个方面的龙头企业或者有示范作用的产业和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国家粮食补贴有新调整:

丽江玉龙县的张先生对自己2016年拿到的农业综合补贴从往年100多元降到20元有疑问。云南省农业厅种植业处王*处长对此做出回应。“您提的这个问题,应该是我省数百万种粮农户所关心的问题。粮食生产方面的补贴,原本有三项:农资综合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从2016年开始,国家将这三项并为两项,耕地地理保护支持补贴和粮食规模种植补贴。”

王-阳说,首先,现在兑现到所有农户手里面的就是耕地地理保护支持补贴,这一部分占了原来三项补贴总数的80%,有20%是作为规模种粮的补贴,主要是给种粮大户、种粮合作社和种粮企业,所以你说的补贴减少是必然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3日 17: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已婚妇女有权分配征地补偿金吗
    1、已婚妇女有权分配征地补偿金吗?确定征地补偿方案时,已婚妇女具有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支持征地补偿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已婚妇女的户籍已经迁出,但尚未取得新居的土地承包权。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原承包地。因此,已婚妇女仍可以参与原村征地补偿金的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领取补助的,予以扶持。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已经领取的土地补偿款。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继承人在承包期内要求继续承包的,应当予以支持。
    2023-05-31
    483人看过
  • 已婚妇女人流医保可以报销吗
    (一)一般来说,人工流产是不可以报销的,因为不属于医保范围。(二)但是,如果是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流产术含药物流产、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是可以报销的。(三)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四)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生育女职工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五)生育妇女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属于计划内生育的条件,范围是:1、符合政策生育第一胎的;2、符合再生育条件并经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3、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再生育但妊娠后流产的。一、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流
    2023-02-20
    213人看过
  • 物权确认可以确认土地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土地承包民事纠纷包括:承包合同纠纷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而需确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应当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不需确权,仅因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才可以直接向人民
    2023-08-16
    464人看过
  • 已婚妇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补偿费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婚妇女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继承人在承包期内要求继续承包的,应当予以支持。在其他承包方式中,承包人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在承包期间要求继续承包的,应当予以支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对象和性质。然而,农民对土地上方的植物拥有完全所有权。由于土地征收不仅要收“地”,还要收“物”,因此土地征收补偿不仅要补偿“物”的所有者,还要补偿“物”的所有者。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对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收承包地的农民。
    2023-05-02
    400人看过
  • 土地确权对出嫁女政策
    法律综合知识
    一、土地确权对出嫁女政策在农村土地确权的过程中,出嫁女的权益保障是一项重要的政策内容。1.根据规定,土地确权以“户”为单位,出嫁女在娘家取得的土地或在婆家未取得土地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与双方家庭协商,作为任何一方家庭承包土地的共有人进行确权。2.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在某一方确权,就不能再在另一个户口上进行土地确权。3.如果出嫁女在婆家取得了土地,娘家户口发生绝户时,出嫁女不能继续承包娘家的土地,这些土地将被集体收回。4.如果出嫁女在婆家未取得土地承包权,娘家户口发生绝户时,土地可以由出嫁女继续承包。5.在未获得其他集体土地之前,出嫁女不得收回现有的土地。二、出嫁女确权方式方法对于出嫁女的土地确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出嫁女可以与双方家庭协商,作为任何一方家庭承包土地的共有人进行确权。2.如果出嫁女在婆家取得了土地,那么她在娘家的土地将被集体收回。3.如果她在婆家未取得土地承包权,娘家户
    2024-03-17
    369人看过
  • 对土地确权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一、对土地确权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对土地确权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只要是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情况之下,都可以提出行政复议。首先是行政复议保护的行政相关人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法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都纳入保护范围,不再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在此之前的行政复议主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其次是受到行政复议审查的侵权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的许多行为都可能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所针对的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有一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在行政复议中受到审查。常见的侵权具体行政行为有: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许可行为、确认行为、侵犯经营自主权的行为、侵犯农业承包权的行为、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不依法办理证照和给予许可的行为、不依法履行保护义务的行为、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社会保障费的行为。行政复议
    2024-01-20
    221人看过
  • 土地确权可以买卖吗,土地确权一亩地多少钱
    土地确权后不能进行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也不能自由买卖,不过确土地确权后承包权可以继承。1、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2、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买卖,要买卖只能国家征用,然后国家出让使用权。国家征用土地是有规划的,要保持一个耕地的红线,不是让他征用就征用。所以说,理论上农村集体土地就是不能转让的。3、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不果如果子女不在村里落户,那么是否允许子女承包还得村里讨论同意才行。如果你在承包土地上有大量的投入,那么如果村里收回是要给补偿的。
    2023-12-06
    374人看过
  • 户籍在母亲家,已婚妇女可分为土地补偿款
    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农民生活的基本保障。户籍是按户籍人口登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将户籍迁出户籍的,未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重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纳入社会保险制度的,应当准予征地。补偿分配权。二是征地补偿费的构成是什么?1。土地补偿费是土地单位因征地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是当地单位因征地造成损害,向在被征地土地上种植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补偿费。三。附着物补偿费是指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等设施的附着物的所有权人因被征用土地受到损害,由当地单位向其支付的补偿费。4土地单位对因征地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的补偿。(3)征地补偿标准(一)征地各项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和数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保持被安置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土地管理法删除了原土地补偿费和
    2023-05-31
    123人看过
  • 土地确权时,农村出嫁女可以享受土地承包权益吗
    土地确权时,农村出嫁女可以享受土地承包权益。出嫁女如果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仍然享有原居住地的承包地,如遇到征地拆迁,是可以获得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父母去世子女户口不在农村土地是否可以继承父母去世子女户口不在农村土地不可以继承。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经营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承包地不是私有财产,不能继承,在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去世的,该承包人的家庭成员属于同一户口簿可以续包,该承包人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子女的户口不在本村的,就不是该村村民,不能续包。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承包地,承包期内如果家庭成员死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收回其承包的土地,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承包地,解决人地矛盾问题,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下列土地承包给新增人员,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
    2023-03-19
    416人看过
  • 离婚了,已婚妇女不给土地补偿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征地决定前具有村集体成员资格的已婚妇女可以分配征地补偿金。不赔偿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扣留、冻结财产和行政强制执行;(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拒不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定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
    2023-05-31
    280人看过
  • 土地确权是否可以以土地承包方式确权?
    将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经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注意,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想要确权,会比较麻烦一点,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县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核后,符合法律规定的才可以登记颁证。而且对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的,目前是暂时不予登记颁证的。农村土地确权证可以继承吗不可以继承,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我国并未规定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仅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下,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土地的经营权,而“继续承包”并不等同于继承。按政策规定,土地有三权,即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归承包方所有。土地不能继承,但使用权和经营权可以继承。你是父母的合法继承人,只要在承包期内,理应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2023-08-04
    435人看过
  • 出嫁的妇女可以分得土地补偿吗
    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2、《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
    2023-03-17
    31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确权起诉可以吗?
    可以起诉;商量不成想办法搜罗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诉讼,只要符合诉讼要求法院就能够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诉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借口;(四)隶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l、借款合同、(最高额借款抵押合同有借款内容的,不必单独提交借款出让流程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含最高额借款抵押合同,在此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土地使用证、地上物权属证明材料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债务人属单位的要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属个人的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委托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共同共有的土地,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共有人应共同
    2023-06-03
    493人看过
  • 土地确权对土地确权有什么意义
    我国房屋的确权一般是指办理不动产权证,土地确权意味着: 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
    2023-03-16
    48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确权已嫁女土地在娘家能参加确权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所有权属于所在行政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是以户为单位,不管该出嫁女户口是否迁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地确权,也是以该户为单位,与该出嫁女关系不大。
    • 城镇的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农耕土地(土地已确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6
      不可以,城镇户口子女已不属于农村集体。
    • 妇女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少分地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9
      平等的享有土地承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
    • 农村土地确权子女没有户口本可以确权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07
      1、如果当事人的子女还在就读期间的(在校大中专生),是可以参与本村的土地确权的; 2、否则户口不在本村的就不是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手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
    • 土地确权户口已迁出的人可以过户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5
      1.如果在土地确权之前如果农民将全家户口迁入到城市,转为非农户口时,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不能够进行土地确权。 如果农民是将全家户口迁入到小型乡镇,并且保留了土地承包权,在土地确权时则能够进行相关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2.在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将户口全家迁入到城市落户,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期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将户口迁入到社区的市,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