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败诉时,能否继续提起二次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0:46:58 360 人看过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合同纠纷败诉时,能否继续提起二次诉讼这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一、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养关系相关文章
  •  被告是否已提起合同纠纷诉讼?
    本文介绍了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问题。根据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如果没有事先约定,则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原告需要满足四个条件:1)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且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根据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如果出现合同纠纷,可以按照约定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没有事先约定,则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原告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且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起诉被告:哪些条件满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明确的合同纠
    2023-08-30
    263人看过
  • 合同纠纷败诉,能否以货物抵债?
    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代物清偿。代物清偿也是消灭债权债务的一种方式。因合同纠纷承担的履行金钱责任承担不能时,双方当事人达成代物清偿的意愿,而代物清偿方又有履行的能力时,可以以货物抵债务。一般所抵债的货物要与承担的其他债务价值大小相同或相差不大。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代物清偿履行完毕,债权债务消灭。合同纠纷退货如何处理合同纠纷退货的处理方式为: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民事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双方当事人也可以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由第三者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百三十六条【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
    2023-07-02
    301人看过
  • 探视权纠纷案能否提起诉讼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就探望权的行使发生纠纷以后,主张行使探望权的一方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阻挠自己行使探望权的证据。提供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扶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一、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关于怎么样行使探望权和什么时候行使探望权,是由当事人双方来进行协议决定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协议存在争议,不能达成共同协议那就要由人民法院来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夫妻的一方要行使探望子女的义务,但是其违反法律判决而没有行使相关义务,人民法院就会依照法律进行强制执行,相关的个人和单位要辅助执行。所以法院对探望权的判定和裁决是行使探望权的一个行使根据,也可以看出在这样的规定下探望权是被授予了强制执行的效力。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也有相关的规定解释,夫妻两人在离婚之后,如果有有关于探望权内容的调解书,并且是已经生效的,这样子的调解书也可以作为探望权强制执行的依据。根据我国现在的相关法
    2023-03-21
    473人看过
  • 由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在哪里起诉
    一、由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在哪里起诉?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纠纷起诉地点在哪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2023-06-01
    390人看过
  • 继承纠纷的被告能否提起反诉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纠纷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时,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被告是可以对原告提起反诉的。反诉的条件:(一)须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如果不是本诉的被告,如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则无权提出反诉。(二)须在本诉进行中提出。本诉进行中是指法院已经受理了本诉,法院尚未受理本诉,诉讼程序尚未开始,反诉无从提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的规定,反诉一般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以避免证据突袭和诉讼迟延。超出举证时限提出的反诉,如果法院认为应当合并审理,须重新指定举证期限。(三)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反诉是在本诉进行中提起的,并且要利用本诉的诉讼程序一并进行审理,因此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管辖权是法院对特定诉讼行使审判权的前提,故受诉法院须对反诉具有管辖权。但考虑到诉讼经济原则,本诉法院对反诉可以基于牵连管
    2023-03-16
    249人看过
  • 离婚纠纷第二次诉讼民事起诉书
    民事诉状原告:林××,男,汉族,1972年出生,身份证号码:×××住所:宝安区福永镇兴围村联系电话:×××被告:郑××,女,汉族,1976年出生,身份证号码:×××住所:宝安区福永镇兴围村联系电话:×××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2、判令婚生次女林×归原告抚养,长女林×归被告抚养,抚养费各自负责;3、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原、被告于2000年6月相识,后双方草率于2000年10月20日在海丰县民政局注册登记结婚,并于2002年5月21日和2004年6月6日分别生下长女林×和次女林×,婚后双方一直在宝安区福永镇生活,因双方性格差异太大,婚后一直争吵不断,导致夫妻感情在不断的争吵中完全淡化,为此原告于2005年6月7日向贵院提出离婚诉讼,但贵院以原、被告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为由,于2005年8月2日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但自贵院判决以来,被告反而变本加
    2023-06-12
    29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合同纠纷是否能提起侵权诉讼
    合同纠纷导致侵害一方民事权益的不属于侵权。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纠纷有诉讼期限吗买卖合同纠纷有诉讼期限,即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期限是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3-08-02
    36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涉及合同纠纷可以继续诉讼吗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属于不能提起诉讼的行为。《解释》第2条对国家行为的概念作了界定。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或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和总动员等行为。国家行为的主要特征是:1、是特定国家机关作出的行为。2、是带有重大政治性的行为。3、是依据宪法和法律的特别授权作出的行为。4、是由整体意义的国家承担行为后果的行为。国家行为不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是国际上的通例。二、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属于不可诉的行政行为。《解释》第3条将其界定为“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这种界定,特定对象和能反复适用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两项必备要件。抽象行政行为的适用对象
    2023-06-18
    157人看过
  • 合同纠纷涉及犯罪能否提起自诉
    一、合同纠纷涉及犯罪能否提起自诉合同纠纷不可以自诉,只能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
    2023-06-04
    60人看过
  • 一般合同纠纷提起什么诉讼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双方和其他诉讼人参加下,依法审查和解决民事纠纷案件和其他案件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通俗地讲,就是人身和财产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通过打民事官司,达到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一、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什么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
    2023-03-22
    50人看过
  • 提起船舶租用合同纠纷诉讼
    船舶租用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或者不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该合同当事人因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而产生的纠纷,即为船舶租用合同纠纷。定期租船合同,又称期租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该合同当事人因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而产生的纠纷,即为定期租船合同纠纷。光船租赁合同,又称光船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该合同当事人因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而产生的纠纷,即为光船租赁合同纠纷。根据《海商法》规定,船舶租用合同包括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赁合同两种形式,即船舶租用合同是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赁合同的统称。定期租船合同和光
    2023-06-06
    136人看过
  • 起诉离婚2次失败还可以继续起诉吗
    起诉离婚2次失败还可以继续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由此可见,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法院盖章的时间开始计算,还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时开始计算?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既不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法院盖章的时间开始计算,也不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时开始计算,而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为此,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后过15日,在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上诉的情况下,判决书生效,然后再过六个月。一般情况下,在法院第二次起诉离婚,确切的
    2023-02-18
    232人看过
  • 合同纠纷告了,能否再起诈骗诉讼?
    可以的。有些合同行为表面上是正常的交易,但实质上可能是合同欺诈。先提起民事诉讼后,不影响按合同诈骗向公安机关报案。欺诈案件不能与民事诉讼一起提起。其他因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的案件,以及因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分被害人财产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追偿或者责令退还赔偿金。赔偿金追偿或者退还后仍不能弥补的,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法庭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老公有诈骗罪,到法院起诉能告妻子吗一般来说,如果女方对于男方的诈骗行为并不知情,没有共同犯罪行为,警察是不会将其抓起来审问的,女方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罪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一般处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
    2023-07-01
    184人看过
  •  注销公司后,能否继续提起诉讼?
    公司注销后无法进行起诉,因为其法人资格已消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包括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已注销的公司不符合这些条件,无法起诉。如果公司被注销,则无法进行起诉。公司注销意味着公司法人的资格已经被消灭。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有明确的被告,但是已经注销的公司因为其主体已经消失,不符合条件,因此无法起诉该公司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的规定民事诉讼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重要法律,其中对起诉的规定具有重要作用。根据该法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
    2023-11-01
    161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相关咨询
    • 行政纠纷行政诉讼撤诉能否继续起诉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29
      撤销行政诉讼可以继续起诉,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人民法院管辖。
    • 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二次败诉还能上诉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一般是不可以的,二审即为终审,不能再上诉了。但是如果您当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或者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或者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您可以申请再审,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应该在原审判决生效六个月之后做出。
    • 合同纠纷败诉能不承担诉讼费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2
      不能,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败诉方负担诉讼费用是国际上公认的原则。《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行政诉讼中,合同纠纷可以继续起诉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7-05
      我国的诉讼一共分为三类: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其中,行政诉讼是我国公民对于我国国家机关的行政事务不满而进行的诉讼。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诉讼往往是复杂的,不是单一的,那么,如果在我国行政诉讼涉及合同纠纷可以继续诉讼吗?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属于不能提起诉讼的行为。《解释》第2条对国家行为的概念作了界定。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
    • 合同纠纷在诉讼过程中是否还能否继续履行合同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26
      《民事诉讼法解释》在诉讼判决结果前仍履行。由于是在诉讼期间,这意味着法院尚未对纠纷作出裁决,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尚未明确,民事合同应暂时暂停。但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应当执行被起诉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