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措施决定前会告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4:13:58 54 人看过

一、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措施决定前会告知吗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会事先通知当事人履行义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1、限制人身自由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限制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由。一是行政相对人处于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非管制不能避免行政相对人对其本人造成危害或对他人构成威胁。二是行政相对人意欲自杀,非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三是行政相对人存在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形,非管制不足以预防或救护。

我国相关立法规定了多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如保护性约束、立即拘留、强制扣留、强制搜查、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现场管制、强行驱散等。

2、处置财物

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可以对相关财物依法进行处置,涉及所有权的4项权能,即行政机关可以对相关财物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在实践中,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处置财物具体表现为对查封、扣押、冻结、使用、处分以及对财物的使用进行限制等。

3、进入住宅、场所

当公民的生命、身体、财产有危险,非进入住宅、场所不能实施救护或不能制止危害行为时,显然有必要允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时进入该住宅、场所采取一定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及时进入公民住宅必须有法律明确的授权。

三、行政强制措施怎么实施

1、赋予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一定的行政强制措施设定权。该法规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以及专属法律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2、明确了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程序。以前的法律、法规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没有统一的规定,造成执行中随意性大,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时有发生。行政强制法对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对执法实践中用得比较多的查封、扣押、冻结程序提出了具体要求,尤其是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以及解除条件作了具体规定。

3、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得超期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还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0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是内部审批程序:实施前应当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是两人执法程序: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便于相互监督,降低和防止执法侵权情况,同时防止当事人诬告、陷害、贿赂执法人员;三是表明身份程序:执法人员必须向当事人出示其合法的执法证件,表明身份,防止假冒、诈骗,提升行政执法形象;四是保障当事人权利的程序: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采取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五是制作现场笔录的程序。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有哪些具有权限的行政机关在制止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况下,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从而达到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2023-07-03
    482人看过
  • 行政机关如何申请执行强制措施
    一、行政机关如何申请执行强制措施行政机关可以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应当提供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强制措施的期限是多久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三个月,但是,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没有此类维权举措,又没有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才能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
    2023-11-07
    148人看过
  •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措施的合规要求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是什么?(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四)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我国针对强制措施的执行和实施都有着明确的法律进行规定,一般来说对于解除强制措施的时间限制是30
    2023-07-04
    392人看过
  •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实施前通知当事人吗?
    一、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实施前通知当事人吗?当然是可以的;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之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2023-06-02
    86人看过
  • 强制措施决定书能撤回吗,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
    一、强制措施决定书能撤回吗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经陈述、申辩后,如果行政强制措施有错误的,行政机关机以撤回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三)执行标的灭失的;(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二、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
    2024-01-26
    445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是怎么规定的?《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
    2023-02-28
    292人看过
  • 没有执法权能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吗
    一、没有执法权能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吗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行政执法权只要是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都有,行政强制分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措施一般机关都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税务、海关等机关才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五条: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评价,并对不适当的行政强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机关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反馈
    2023-06-01
    384人看过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什么处罚相关信息
    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什么处罚相关信息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二、行政机关应当让公众知晓的行政处罚相关信息有什么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
    2024-01-17
    169人看过
  • 审计机关审计行政强制性措施的规定
    作者:佚名2005-6-8来源:审计署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机关审计行政强制性措施,保障和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职权,保护被审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审计行政强制性措施,是指审计机关为了保证审计监督的顺利进行,及时制止、纠正和处理被审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审计法》,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采取的强制其履行法定义务的措施。第三条审计行政强制性措施包括:(一)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二)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三)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四)登记保存、责令交出有关资料或违法取得的资产;(五)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责令被审计单位暂停使用款项;(六)暂时封存帐册及被审计单位运用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会计核算系统;(七)责令限期执行审计决定或复议决定;(
    2023-04-24
    321人看过
  • 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1、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上应当载明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催告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送达。2、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行政机关已经履行了催告程序;(2)催告期限届满,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而无须等待催告书中载明的履行义务的期限期满;(3)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且没有正当理由。2、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强制执行的理
    2023-07-04
    82人看过
  • 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强制执行前需要通知当事人吗?
    一、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强制执行前需要通知当事人吗?需要通知当事人,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之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
    2023-04-13
    218人看过
  •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具备的条件
    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出发点必须是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2、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3、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程序:(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4)通知当事人到场;(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7)制作现场笔录;(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
    2023-06-21
    204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之前要调查吗
    一、行政强制措施之前要调查吗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实施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不一定要进行调查,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然后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第十九条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二、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1)前提不同。行政
    2023-04-20
    334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罚多少
    一、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罚多少关于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的罚款数额,具体罚款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1.罚款数额的确定通常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相关。2.罚款数额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定,确保罚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二、行政裁决法定程序行政裁决的法定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申请:民事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解决纠纷的请求。2.立案:行政裁决机构在收到当事人申请书后,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3.通知:行政机关立案后,会通知民事争议的申请人及对方当事人,并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交有关材料。4.答辩:民事争议当事人在收到裁决申请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材料。5.审查:行政裁决机关收到答辩书后,对争议的事实、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会补充调查或鉴定。6.裁决:行政裁决机关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做出裁决。这些步骤确保了行政裁决的公正、公平
    2024-04-08
    18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对哪些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应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2
      第10条增加了10种情况,分别是(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
    • 行政强制措施是否要告知?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17
      通知行政强制措施,通知就是催告,行政机关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为房地产的,向房地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在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中,公安机关是否有权作出哪些强制措施?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3
      在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中,法律除了规定限制人身自由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外,其他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对于以下措施,行政机关有权作几项或全部,但对于某此种类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参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
    • 作出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对上级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不服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6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对上级作出的行政复议应当是遵从。 1、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具体行政决定不服的; 或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
    • 刑事诉讼中作出强制措施前是否要告知原告?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6
      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之前,需要通知当事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必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