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进度款拖欠。工程进度款支付是工程款支付的重要中间环节。从某种意义上说,所有建设期末的拖欠款主要是因进度付款或拖欠所造成的。如果不关注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因此造成的进度款拖欠,不依法解决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和及时支付,必将造成一边政府花大力气解决旧的拖欠,一边又大量潜伏着新的拖欠。因此,准确认定工程款的拖欠范围,包括进度款的拖欠,是预防新的拖欠的重要前提。
(二)因垫资的合法性引起的拖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利息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以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该条规定确定了垫资原则有效的原则,使得垫资的合法性得到了法律的肯定。《司法解释》第6条已经规定垫资原则有效的情况下,为了防止因垫资合法而带来新的工程款拖欠,有必要制定垫资的最高比例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以防止新的拖欠。
(三)过高的工程保修金造成长期拖欠。市场中出现的占工程总造价比例越来越高的工程保修金,现在建筑市场普遍存在竣工后预留保修金越来越高,年限越来越长的情况,有的工程甚至预留总造价《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8%、10%的保修金,预留年限最长达50年。保修金的预留已经超过了建筑业企业承包工程可能获得的利润比例。预留50年使一个40多岁的项目经理要等到90岁时方可取得相当于承包工程可能获得的全部利润。
(四)施工过程成本涨价造成新的拖欠。因建筑材料、设备涨价形成的工程款支付不落实责任引起的拖欠,现实中许多工程尤其是重大工程都采取造价包死的计价方式,而且合同一般都约定,造价一次包死,履约中不作调整。但这种承包方式往往没有同时对履约过程中的材料设备价格上涨的风险设定相应条款,也不设定施工过程中采购或准备材料、设备的工程预付款。近年来,建筑材料和设备大幅涨价,其中钢材上涨幅度高的已达50%。由此产生的全部市场风险由建筑企业承担的做法显失公平。
-
工程拖欠款报告中的情况说明有哪些
271人看过
-
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款主要有哪些情形
306人看过
-
拖欠工程款索赔技巧有哪些
250人看过
-
有哪些原因会形成施工企业拖欠款
454人看过
-
工资拖欠情况有哪些?
181人看过
-
拖欠工程款对国家有哪些政策
244人看过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
拖欠工程款有什么情形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20拖欠工程款有时效,主张工程款时效为3年,从施工单位知道拖欠工程款时开始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
-
建设方拖欠工程款的情形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2我们项目由于建设方在过程节点支付中都迟迟未能支付,导致总包方资金压力过大,局部已经停工,我想请问,在建设法里,有关于建设方拖欠工程款情况是怎么约束的具体到什么法律第几条
-
施工单位拖欠涂料款的情形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041、工程款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只要签订该欠条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该欠条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就是合法有效的。 2、《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
-
哪些情形下可以拖欠建筑工程款6个月内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03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依据相关规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3年。因此,当事人被拖欠工程款后,要在3年的期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
无故拖欠工资通常有哪些情形?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5以下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