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保全措施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21:12:30 415 人看过

一、破产保全措施是什么意思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后,或者在诉讼开始前,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面对争议财产或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

设立财产保全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将来依法做的生效判决能够全面地、顺利地得到执行,从而维护生效判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地保护胜诉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保全程序对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信用意识缺乏的情况下,对防止诉争当事人恶意转移、藏匿、毁损或挥霍在其占有下的争议财产或有关财产,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着更为现实的意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我们也应看到,我国现在的财产保全程序在其制度的设计上还不尽合理,有很多亟需完善之处。

二、破产程序有哪些特点

(1)破产程序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程序。破产程序属于民事诉讼程序的范畴,但它又是解决企业破产的专门的法定程序。破产案件的处理首先要符合破产程序的专门规范的要求,只有在破产程序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

(2)破产申请程序中,只有破产申请和人和被申请人,没有原告和被告。破产程序是由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破产申请而开始的,而不是基于原告的起诉。

(3)破产程序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存在。因为破产程序的重要功能是将债务人的财产向全体债权人公平合理地分配。防止个别债权人优先得到清偿等分配不公现象。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则不会出现上述情况,也只要适用一般民事诉讼程序就可以了。

(4)破产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破产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主要是为了尽快结束破产后的善后处理工作,避免旷日持久的诉讼,使债权人遭受更大的损失。

三、破产程序有哪些种类

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我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清算的方式来公平清理债务。

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在它们之间,当事人有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具体说,包括以下要点:

(1)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或者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或者清算程序。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债务人或者其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3)债务人申请适用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可以申请和解。

(4)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或者和解程序后,可以在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特定事由时,经破产宣告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5)债务人一旦经破产宣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则不得转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7: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保全相关文章
  • 破产企业保全措施如何解除
    一、破产企业保全措施如何解除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就应当当然解除,由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所有财产;在相关法院或者行政机关未依据上述规定解除保全的,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可以径行作出解除对债务人财产的所有保全措施的裁定。二、公司破产清算债权人如何保全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所以在破产清算时,债权人是不能申请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三、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流程是怎么样的普通清算,是由企业自行确定的清算人按照法律规定的一般程序进行清算,法院和债权人不直接干预。除破产清算外,其他清算一般都属于普通清算。特别清算,是不能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而是由法院出面直接干预,债权人参加并进行监督的清算,一般仅指破产清算。公司应当
    2023-06-06
    182人看过
  • 破产后拒绝解除保全措施怎么办
    一、破产后拒绝解除保全措施怎么办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认为必要时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而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只有一个条件,
    2023-04-24
    423人看过
  • 什么叫启动资产保全措施
    资产保全是指维护资产的完整,防止流失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查封、冻结等。一、资产保全的措施特征1、保全措施是强制性的和临时性的。保全的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一经保全,当事人就不得再做处分。但是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有效的担保,或者案件已经审结无须担保的,则法院应解除保全措施。2、保全范围限于请求的范围和与案件有关的财产,该财产的价值不应超过仲裁请求的数额。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也不能侵害当事人的人身权利。3、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决定不应对当事人的争议标的作出实体上的决定,即不能通过保全来确定当事人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在涉外仲裁案件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有重要的意义。正确、及时地申请和采取保全措施,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顺利执行仲裁裁决都有重要意义。二、资产保全的申请条件民事诉讼中,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
    2023-03-17
    243人看过
  • 请求财产保全的范围和保全的措施是什么?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既要考虑保证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财产权益的实现,又要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财产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诉讼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限于请求的范围,指保全的财产的价值应当与请求保全的数额基本相等。比如,甲欠乙10万元人民币,乙为了防止甲转移财产,只能申请保全10万元的款项,而不能将甲在银行的100万元存款全部冻结。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指保全的财物是本案的标的物或者与本案标的物有牵连的其他财物。比如,关于一幅字画的所有权争议,不涉及房产问题,应当就该字画申请保全,不应申请保全被申请人的房屋。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应当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以免因保全措施不当给被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措施,以及清点被保全的财产,责令被申请人保管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对清点过的财产,被申请人可以使用,但不得转移、变卖、毁损和隐
    2023-04-30
    408人看过
  • 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是什么意思
    关于监视居住的规定有: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一、监视居住地点在哪里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场所为“住处”或“居所”,被监视居住的人没有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对有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监视居住的场所为指定的“居所”。我们认为,所谓的“住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连续的、固定的居住和生活的地方;“居所”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为无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的场所;而行政拘留所是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场所,行政拘留是
    2023-03-11
    419人看过
  • 交警采取保全措施应注意什么
    一、交警采取保全措施应注意什么在申请财产保全的时候,我们要大概计算出责任方的赔偿金额,以防保全超标,给自己增加经济负担。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将肇事车辆暂扣,在交警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如果肇事方不及时支付赔偿,可以先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该车辆,防止车辆被肇事人提走;2、如果有条件,可以在交通事故发生,聘请律师调查肇事人的财产情况,并申请法院予以诉前财产保全。3、在提出诉前财产保全时,需要向法院提供与被保全财产数额相当的财产作为担保。担保的财产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其他财产,如房屋、车辆等。(担保的财产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其他人的)。4、提出诉前财产保全前要大概计算肇事方应当赔偿的数额,避免大幅度超标的保全。5、提出诉前财产保全后,要在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如果到期不起诉,法院会解除保全措施。二、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财产保全1、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
    2023-06-02
    344人看过
  •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什么意思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对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纳税担保人所采取的强制扣划其存款或拍卖、变卖其它财产以抵缴税款的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三种: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3、加收滞纳金和加处罚款。一、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二是在税务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时,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2、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扣缴义务人。(二)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所担保税款的纳税担保人。(三)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
    2023-04-11
    176人看过
  •  为什么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担保是指在诉讼程序中,为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和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对当事人财产进行保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作出裁定。财产保全担保有助于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同时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犯。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是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同时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 申 请 财 产 保 全 的 条 件 是 什 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包括:首先,申请人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如原告或利害关系人等;其次,被申请人或被告必须是明确的;第三,申请必须有明确的被保全财产或范围;第四,申请必须提供明确的证据来证明
    2023-09-06
    318人看过
  • 留置措施中的“留置”是什么意思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效力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是留置权的取得所应具有的事实。这主要有以下几项: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须债权已届清偿期。3、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2024-04-21
    216人看过
  • 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一、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如何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1、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等其他财产线索,只有申请人掌握被申请人足够的财产线索时,才能有选择的要求法院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法院才会受理诉讼保全申请,并按申请人的要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2、准备财产保全所需的担保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需要提供担保的,申请保全被申请人多少财产,就需要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担保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车辆、房
    2023-06-06
    287人看过
  • 财产保全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三、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担保有哪些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特点:(1)财产保全担保属于单方法律行为。(2)向人民法院提供。(3)需法院审查认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四、财产保全期限为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
    2023-02-26
    497人看过
  • 财产保全是执行措施吗
    法律综合知识
    财产保全不是执行措施,财产保全是一种强制措施,是为了保证民事判决的实际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4-04-21
    158人看过
  • 强制措施税收和保全措施的联系是什么
    税收保全措施与强制措施的关系:税收保全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限制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其目的是预防纳税人逃避税款缴纳义务,防止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以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所以,税收保全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2024-05-03
    304人看过
  • 采取留置措施意味着什么意思
    一、采取留置措施意味着什么意思采取留置措施的意思: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二、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最长期限是多久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最长期限是3个月。根据我国
    2023-09-11
    471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后为了保证将来宣告破产后能够顺利实施破产清算,公平清偿各方债权人而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的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 更多>

    #破产保全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保障措施?保障措施是什么意思?保障措施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4
      保障措施是指当不可预见的发展导致一产品的进口数量增加,以致对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进口成员方可以在非歧视原则的基础上对该产品的进口实施限制。 适用条件如下:《保障措施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第2条第1款进一步明确指出:“一成员只有根据下列规定才能对一项产品采取保障措施,即该成员已确定该产品正以急剧增加的数量(较之国内生产的绝对增加或相对增加)输入其领土,并在此
    • 诉讼保全是什么意思, 诉讼保全措施有哪些, 具体措施一般包括哪些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7
      【法律意见】诉讼保全,也叫财产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 诉前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当事人对诉前保全措施是否有义务进行保全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2
      诉前财产保全,又称诉前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财产保全之一种,它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受理前,因情况紧急,为了不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依法采取的一种民事强制措施。诉前保全不仅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实现的重要措施,对保护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甚至有的法律工作者对诉前保全措
    • 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是什么意思呀,有哪些相关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1
      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是指,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在法院受理诉讼前或者诉讼的过程中,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作出的强制性保护措施。
    • 留置措施什么意思?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05
      留置措施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采用的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