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对罪犯终身监禁是到死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00:50:16 68 人看过

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终身监禁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不是新设立的刑种。终身监禁特点:

1、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的;

2、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的的罪犯,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

3、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一、终身监禁制度的适用条件

依照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后的刑法典第383条和第386条的规定,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对其适用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两高”《解释》第4条第3款也规定,符合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之情形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缓并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予以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故而依据上述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针对贪污受贿犯罪的死缓犯适用终身监禁措施,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其一,因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其二,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无期徒刑相关文章
  • 针对贪污贿赂犯罪适用的终身监禁规定是什么?
    针对贪污贿赂犯罪适用的终身监禁规定是刑法当中所规定的应当对其作出终身监禁的规定,因为之所以做出这样子,使我们国家刑法修正案当中新增加的,在这种情况之下对于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是过重的,所以利用这样的一种方式来加重处罚。重大受贿罪是适用终身监禁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的规定,该司法解释明确了终身监禁适用的情形,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同时,凡决定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判的同时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视情而定。终身监禁一经作出应无条件执行,不得减刑、假释。一、贪污受贿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
    2023-04-05
    106人看过
  • 贪污贿赂犯罪终身监禁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一、贪污贿赂犯罪终身监禁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对其适用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终身监禁”目前还不能够成熟,需要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依然少不了死刑在整个刑罚保障体系中的最终手段。由于我国与外国特别终身监禁适用有着本质的法系区别,因此,在适用“终身监禁”不能够生硬的照搬照用。我国尽管在现行刑法中规定了此种针对重大贪污贿赂犯罪的刑罚,但是若要理解适用其实疑点多多。首先,终身监禁适用条件不严谨,其适用的条件是“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这一条件看似简单,意味着重大贪污受贿情形而被判处死缓执行的则可以适用终身监禁,不严谨的是法条依然存在其他解释,即被判处死缓是因为重大贪污贿赂犯罪还是数罪并罚,这里并没有表述清楚。其次,终身
    2023-04-28
    270人看过
  • 法律上规定是终生监禁还是终身监禁?
    终身监禁,是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新设了终身监禁制度,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终身监禁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不是新设立的刑种。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白恩培是中国终身监禁第一人,第一个被判处终身监禁的官员。1、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的;2、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的的罪犯,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3、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一、法律依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对终身监禁的立法技术上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对刑法总则规定的刑罚种类未作修改,不将终身监禁作为新刑种。二是《刑法修正案(九
    2023-03-28
    334人看过
  • 终身监禁是什么意思,中国有终身监禁吗
    什么是终身监禁,在中国是否有终身监禁终身监禁是英美法系刑法中监禁刑的一种。即把犯罪人监禁终身,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死亡的刑罚。适用于较严重犯罪。理论上罪犯需在监狱被关押终身,但实践中通常被假释、减刑或赦免。终身监禁是仅次于死刑的刑罚,在美国已废除死刑的州则成为最高等级的刑罚。它适用于谋杀罪等严重的犯罪。美国有的州的刑法规定终身监禁适用于A级重罪。在中国没有终身监禁这一刑罚,但是在2016年我国加大对贪污受贿罪的惩罚力度,规定今后犯贪污罪的数额特别巨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对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裁定中,应当明确终身监禁,不得再减刑或者假释
    2023-06-12
    237人看过
  • 严重贪污犯罪可终身监禁
    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足以罚当其罪的,不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这是最高人民法院29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里规定的。刑法修正案(九)8月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修正后的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此司法解释明确,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的,不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且在2015年10月31日以前故意犯罪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
    2023-06-11
    475人看过
  • 判终身监禁能够保外就医吗,终身监禁能判死刑吗?
    一、判终身监禁能够保外就医吗被判终身监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能保外就医,罪犯在身患疾病,监狱内无法救治或生活无法自理的情况下才能够申请“保外就医”,到医院接受治疗和监护。一旦病愈或者身体状况缓解,还需要回到监狱服刑。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判处终身监禁不能减刑,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的条件有: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又或者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终身监禁能判死刑吗终身监禁者是不能选择死刑的。终身监禁是确定关押条件(至罪犯死亡为止)的剥夺人身自由刑罚,我国现行法没有这样的刑罚。但是,终身监禁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能够假释的终身监禁,一种是终身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后者属于绝对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的区别就在
    2023-06-16
    221人看过
  • 终身监禁是针对于哪些人
    罪刑相适应原则
    核心提示:《刑法修正案(九)》将于2015年11月1日生效实施,对于犯罪用新法还是用旧法众说纷纭,特别对于“终身监禁”的刑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终身监禁”适用于2015年11月1日以后审理的案件。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终身监禁”是对于犯特别严重贪污受贿、判死缓的罪犯,法院可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决定在其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2015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对刑法九的时间效力问题予以了明确。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终身监禁”的适用范围为2015年11月1日以后审理的案件。也就是说,之前已经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特别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案件,将根据原法律的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减刑或假释。但是,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实施贪污受贿行为、11月1日以后审理的刑事案件,则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予以自
    2023-06-13
    370人看过
  • 终身监禁比死刑更可怕
    终身监禁比死刑更可怕?死刑。死刑比终身监禁更残酷,所以现在全世界大部分国家已经废除死刑,改用终身监禁。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世界上最严厉最残酷的刑罚。生命是生物体所具有的活动能力,而法律意义上的生命仅指自然人的生命,是人体维持生存的基本的物质活动能力。生命是不可以替代和不可逆转的,是人得以存在的体现,是公民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前提和基础,是自然人的最高人格利益。截至2009年4月30日,世界上超过三分之二的国家已经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止了死刑,其中废止所有犯罪死刑的国家多达92个,废止普通犯罪死刑的国家为10个,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为36个(以过去10年未执行一例死刑为标准),也就是说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已多达138个。世界上有影响的大国中,除中国外,还有美国、日本和印度还保留死刑,但美国、日本和印度执行死刑数量很少,且都限于严重谋杀罪。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
    2023-06-01
    448人看过
  • 终身监禁是对于犯特别严重贪污受贿的罪犯吗
    终身监禁是对于犯特别严重贪污受贿的罪犯。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终身监禁”是对于犯特别严重贪污受贿、判死缓的罪犯,法院可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决定在其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
    2023-06-11
    485人看过
  • 终身监禁或可扩至暴力犯罪
    刑法修正案(九)设立终身监禁,在弥补我国既有刑罚体系和刑罚执行漏洞、促进死刑废除进程等方面有积极意义,有专家建议,终身监禁或可扩至暴力犯罪,但终身监禁在罪名的适用上,未来应向暴力犯罪扩大,同时在执行上应允许变通。日前,反腐败的刑事法治保障研讨会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召开,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某某教授提出上述观点,他认为,刑法修正案(九)中对特大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可判处终身监禁且不得减刑、假释的规定,在反腐背景下显得尤为抢眼。降低死刑同时保留证据线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除累犯和法定八类重罪之外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实际执行13年后即可以假释,距离真正的无期徒刑相去甚远。贪污受贿犯罪分子由于受到入职资格审查等限制,一般不存在累犯情形,而其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性质也决定了其关涉暴力犯罪的可能性较小。因此,该类犯罪分子在不被适用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下大多具备减刑假释资格。减刑、假释等制度给了
    2023-06-11
    86人看过
  • 终身监禁对监狱的影响是怎么样的
    终身监禁对监狱的影响:1、监狱押犯人数逐年增多,监狱将人满为患由于新法延长了重刑罪犯的实际服刑时间。2、押犯构成逐步发生变化,管教工作面临严峻考验。一、无期徒刑关在哪些地方根据《刑法》和《监狱法》的有关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执行;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在监狱管理系统内,会按照相对的行政区域内,确定数个重刑犯关押监狱,专门用来关押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除上海、北京、广州等大型城市往外省输送重刑犯外,大多数的重刑犯服刑会被就近关押,一般不会离开所在省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
    2023-03-13
    444人看过
  • 用终身监禁可以代替死刑么
    一、用终身监禁可以代替死刑么不可以,目前没有这个法律。(1)绝对终身监禁。对于某些犯罪一些国家在立法上规定了绝对终生监禁,法官没有任何刑罚选择权,比如英国的谋杀罪。(2)裁量终身监禁。对于某些犯罪终身监禁是选择刑,具体是否适用由法官决定。大部分终生监禁立法采用此种方式。(3)无假释终身监禁。要求终身犯必须服刑终身,不能适用假释,但允许减刑或赦免,美国和澳大利亚一些地方采用此种规定。二、终身监禁《刑法修正案(九)》在对终身监禁的立法技术上有三个方面的特点:1、对刑法总则规定的刑罚种类未作修改,不将终身监禁作为新刑种。2、《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后段)规定:“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在这里,也没有将终身监禁列入特大贪贿犯罪的法定刑。3、在法条表述上体现终身监禁只是一种行刑方式。《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条第四
    2023-04-28
    330人看过
  • 什么犯罪用终身监禁来进行执行?
    《刑法修正案九》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终身监禁的适用的犯罪条件有两个:1、要求罪犯是因为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而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法院同时需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数额等情况,综合考虑、衡量之后决定应当适用终身监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一、无期徒刑与终身监禁的区别有哪些?1、无期徒刑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
    2023-06-28
    343人看过
  • 终身监禁与死刑立即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终身监禁与死刑立即执行的规定是因为严重的贪污类型的犯罪,而被判处死缓的情况之下是终身监禁,而死刑立即执行的话,通常情况下都是故意杀人罪,并且这种故意杀人的手段非常的残忍,所造成的危害结果也是非常大的。1、因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从立法内容上,《刑法修正案(九)》对终身监禁制度的适用作了严格的限定,即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死缓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那么,贪污受贿犯罪分子的罪行也就必须符合死刑的适用标准。如上所述,立法的本意是将终身监禁作为死刑立即执行的替代措施,因而终身监禁的适用对象必须是针对本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贪污受贿罪犯,而基于慎用死刑的刑事政策,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其判处死缓。此种立法原意也体现在“两高”《解释》中,该解释第4条第3款规定,死缓犯终身监禁的适用必须符合该条第1款规定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而非该条第2款关于一般死缓的适用条件之规定。依据该条第1款的规定,贪污、
    2023-03-16
    10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人终身人身自由。 无期徒刑的特征有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 更多>

    #无期徒刑
    相关咨询
    • 终身监禁指什么,终身监禁指的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5
      第一,明确终身监禁的适用情况,主要针对立即判处死刑过重、一般死缓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第二,明确判处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决的同时,应当共同作出终身监禁决定,而不是等到死缓执行期届满后再作出终身监禁,强调一旦决定终身监禁,不受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
    • 为什么对犯人的判罚都是终身监禁?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7
      传统意义上的终身监禁制度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属于刑罚,是与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相并列的概念,一般认为如果在我国引入终身监禁制度,必须同时对死刑、无期徒刑甚至有期徒刑的规定进行调整,以理顺刑罚体系。对于《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的“终身监禁”不是刑罚而是刑罚执行方式的观点基本没有异议,主要争议在于这种终身监禁到底是死刑的执行方式还是无期徒刑的执行方式。
    • 哪些犯罪会适用终身监禁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9
      终身监禁适用于贪污罪。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同时决定在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 对适用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有什么情形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10
      适用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如下: 1、因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2、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 终身监禁,是指因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
    • 终身监禁的条件是什么终身监禁的主体是谁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01
      终身监禁包括多种类型: (1)绝对终身监禁。 对于某些犯罪一些国家在立法上规定了绝对终生监禁,法官没有任何刑罚选择权,比如英国的谋杀罪。 (2)裁量终身监禁。 对于某些犯罪终身监禁是选择刑,具体是否适用由法官决定。大部分终生监禁立法采用此种方式。 (3)无假释终身监禁。 要求终身犯必须服刑终身,不能适用假释,但允许减刑或赦免,美国和澳大利亚一些地方采用此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