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证据交换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09:56:55 340 人看过

通过近些年来不断的对中国民事审判的改革,产生了证据交换。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的规定和各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不断的积累,对证据交换有着明确规定:在我国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如果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了较多的申请或者涉及该案件的证据较多,那么在答辩期过后,在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会在开庭前要求原被告将各自的全部证据进行互换,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用提供相应的证据,则会被认为放弃该案件的举证权,进而对案件具有争议的地方进行撤销。

证据交换是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案件中,如果诉讼答辩期过后,人民法院会在开庭审理前,双方当事人互相展示其手中掌握的证据的过程。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开庭审理时的效率,因此而特意设置的程序,证据交换主要过程就是当事人提供掌握证据,对证据信息有着足够的了解,从而对有争议的诉讼点进行明确,为即将到来的庭审做好充足的准备,证据交换只需要通过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就会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

在目前我国的证据交换制度,同西方欧美国家的证据开示制度依然也有着很大区别,主要可以通过两点进行:第一,目前,如果我国进行证据交换制度是由我国的人民法院进行主持,然后才进行证据交换,而西方欧美国家的证据开示制度虽然也是当事人双方对双方的证据进行交换,但是一般不是由法院主持;第二,西方欧美国家的证据开示制度在一定条件下会要求当事人去强制执行,以此要求对方提供该案件的相关证据,而我国的证据交换则遵循着自愿的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4: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论述我国刑事证据制度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
    刑事证据,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这一定义概括了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反映了证据的本质属性。基于立法的统一性,三部诉讼法对证据概念的理解应当是统一的。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种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备法定形式的证据资料不能纳入诉讼轨道。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2款规定:证据有下列8种形式:(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基本特征:一般认
    2023-03-01
    333人看过
  • 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构建的必要性
    一、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庭前证据交换,又称庭前证据开示,也有的称之为庭前证据听证。是指开庭审理前由法院组织当事人就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出示给对方,并由对方发表认可或不认可等意见的活动。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的原因有二个,一是经过当事人的申请,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二是对于证据较多、案情复杂疑难的案件,法院依职权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审理前的准备,但没有将证据交换纳入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只是对证据交换的启动、程序的组织、开示的范围、开示的时间、次数以及对于其结果的效力等问题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在第5条开庭前应当做好下列准备工作:7、案情比较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是将证据交换作为个别案件庭前准备工作中
    2023-06-06
    279人看过
  • 什么是两高一部换押制度?
    一、什么是两高一部换押制度?(一)换押范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案机关应当办理换押手续:1、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2、人民检察院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以及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移送人民法院审理的;4、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提请人民法院恢复审理的;5、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抗诉以及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6、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7、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或者死刑复核法院与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属同一法院,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以及死刑复核后人民法院裁定不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8、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
    2023-04-28
    236人看过
  • 契据登记制是一种什么制度?
    契据登记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对抗要件主义,这一理论认为房地产产权的变更、他项权利的设定,在当事人订立合约之时就已生效,即双方一经产生债的关系,房地产权利的转移或他项权利的设定即同时成立。登记仅仅是作为对抗第三人的要件,所以称为对抗要件主义。动产抵押契据立动产抵押契据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立据人)兹向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贵行)为担保对贵行在本金最高限额_________元以内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成立的债务(另立借据或(1)及透支契据或本票或及(1)约定书或(1)及委任保证契约等,作为本契据的附件,各该附件的规定其效力同于本契据),以及其他一切债务及其利息、迟延利息、违约金、实行抵押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发生的全部损害赔偿的清偿起见,特提供后开抵押物,设定抵押权抵
    2023-07-16
    106人看过
  • 证据交换是质证吗
    交换证据是庭审前原被告双方的证据进行交换使得双方都知晓对方有何证据。决定从何处进行有利于己方的辩解。质证是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对方的证据的效力内容证明效果等进行辩论。以此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发生时间内容意义两者完全不同。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广义质证通常指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另一方出示的证据的合法性、与本案争议事实的关联性、真实性,是否有证明力,是否可以作为本案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进行的说明、评价、质疑、辩驳、对质、辩论以及用其他方法表明证据效力的活动及其过程。狭义的仅指诉讼活动中,在证据交换程序中或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法庭调查阶段,进行的前述活动。
    2023-06-14
    485人看过
  • 交换证据是在什么阶段发生
    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证据的收集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指司法机关发现和取得证据的活动。它是司法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第一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责任收集证据,查明案情;在中国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并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人民法院也应当根据职权,主动收集证据,以查明案情,解决争议。司法机关在诉讼中有权向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对于涉及国家机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在刑事诉讼中,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毁灭证据的,必须受法律追究。收集证据应当依靠群众,遵守合法和客观全面的原则。《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
    2023-04-29
    493人看过
  • 审前交换证据的要点是什么
    法庭证据交换的要点如下:首先,当事人有责任在举证期间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向仲裁委员会提供证据。逾期不提供证据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证据的,视为弃权,并承担不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第二,证据不得无故“交换”,不接受质量和认证。(仲裁庭自行收集的,应当在开庭时进行质证。)如果申请人的请求理由已在答辩书中得到明确承认,或一方未能如期交换,则在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应)裁决通知时,该交换应被视为已完成,第四,证据保全,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申请,双方应在收到仲裁通知(回复)之日起三至十天内完成证明。(国内:涉外案件、变更请求或反诉以及对仲裁协议有效性的异议需10天。)6。当事人在提供证据期间因故不能提供证据的,经书面申请并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三至五天;逾期仍不能提供证据的,视为不能提供证据。第七条当事人应当对变更后的证据进行分类整理、盖章、签名,并注明提交日期;同时,副本的份数应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编
    2023-05-07
    387人看过
  • 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是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必然产物
    1994年4月9日新的民事诉讼法实施以前,我国的民事诉讼实施的是办案法官证据包揽制,所有证据在开庭前全部由法官收集保存,处于一种秘密状态,法官办案采用的是纠问方式,证据是法官认为某一个当事人没有实事求是地回答问题时,突然出示,用以攻破当事人心理防线的重要武器。法官保密证据的目的在于威胁当事人,迫使其老老实实、服服帖帖、实事求是地回答纠问。由于证据是由法官保密的,当事人对证据是无从所知,也就不存在当事人之间的证据交换制度了,1994年4月9日后,新的民事诉讼法开始明确审判方式从纠问式转为控辩式,确立了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庭前证据交换制度从此有了存在的基础。从纠问式转为控辩式审判方式后,我国民事审判开始推行案件审理一步到庭,当事人谁主张,谁举证。强调的是有理讲在法庭、有证举在法庭、是非曲直分清在法庭。法官居中裁判,这种方式相对过去法院的大包干式的办案方式来说,有利于公正执法,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2023-06-06
    431人看过
  • 起诉离婚时交换的是什么证据
    一、起诉离婚时交换的是什么证据1、起诉离婚时交换的是如下方面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者证明一方有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的材料、证明子女抚养问题的材料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二、什么时候可以起诉离婚1、婚姻的法赋予了每一个人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但是也会有一定的限制,就是男女双方需要达
    2023-04-20
    291人看过
  • 公证证据保全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是能够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材料,具有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并且待保全的证据材料无法向法院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
    2023-02-08
    460人看过
  • 庭前交换证据有什么要点
    庭前交换证据的要点为:一是当事人对己的主张,有责任在举证期内依诚实信用原则向仲裁委提供证据。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或拒不提供者,视作弃权,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二是证据无故未经“交换”,不予质、认证。(仲裁庭自行收集的,应在开庭时质证。)答辩书中已对申请人的请求事由明示认可,或一方当事人不按期交换的,应视为已完成交换。三是仲裁委在送达仲(应)裁通知书,应向当事人送达载有举证范围、期限,举证不能后果的举证通知书。四是对证据保全,当事人应在举证期内提申请。五是当事人应在获仲(应)裁通知书之日起三至十日内完成举证。(内:涉外案件和变更请求或反请求及就仲裁协议效力提异议者为十日。)六是当事人在举证期内因故不能举证者,经书面申请并经仲裁委准予,可延期三至五日;届满,仍不能举证者,视为举证不能。七是当事人对已换证据,应分类整理,并盖章签名和写明提交日期;同时按对方人数提交份数。八是仲裁委收到证据,应出具《
    2023-06-13
    167人看过
  • 母婴店奶粉退换货制度是什么
    到母婴店买奶粉,如果奶粉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加盟母婴店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2、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
    2023-07-31
    263人看过
  • 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是什么意思
    证据交换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对于证据较多及复杂疑难案件,于答辩期满后,开庭审理前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将能够证明各自主张的所有证据进行交换。如在期限内不提出相关证据,则被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从而固定、限制或撤销部分证据,明确案件争议焦点的诉讼活动的总称。【民诉证据的交换】1、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2、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3、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4、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按照需要证明的事实分类记录在卷,并记载异议的理由。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
    2023-06-14
    387人看过
  • 证据质证制度内容
    质证,又称对证,是指“当事人就证据当面辫论、相互盘问,以弄清事实的真相。”质证是普通法中的“正当法律程序”的基本内容,被普通法认为是一个公正判决最低的程序要求。对于检验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从而保证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和正确作出裁决是完全必要的,质证已经成为现代法治国家听证制度的核心,具有保障行政公正的价值。《规则》关于质证的规定第一,《规则》第48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在开庭时公开质证,有一定的道理,但对此也应做进一步限定,如侵害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是未经同意公开披露他人的私人生活的秘密,既然已经公开,在开庭时不公开质证也没有意义,尤其是在开庭时对于侵害个人隐私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明不公开质证,便很难确定损害后果,而且对此质证也不会进一步暴露受害人的隐私,因此应当属于质证的范围。同
    2023-06-14
    5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庭前证据交换制度?交换证据是在什么时候提交?需要哪些材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是指为了保证诉讼的公正和效率,在开庭审理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人民法院的决定,由法院组织当事人就支持各自诉讼请求的证据出示给对方,并由对方对所出示的证据发表认可或不认可意见的行为规范。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交换,是指于诉讼答辩期届满之后,开庭审理以前,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之间相互明示其持有证据的行为或过程。交换证据的目的,就是在庭审前明确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明确当事人主张所依据的
    • 证据交换制度有哪些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04
      对于证据交换制度有如下几个方面证据交换是中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产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精神以及法院审判的实践,可以给证据交换下如下定义:证据交换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对于证据较多及复杂疑难案件,于答辩期满后,开庭审理前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将能够证明各自主张的所有证据进行交换。如在期限内不提出相关证据,则被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从而固定、限
    • 那么换押制度到底是什么制度?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4
      换押制度是指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应当办理换押手续。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结束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结束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
    • 法院诉讼中证据交换制度规定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30
      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 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审
    • 交换证据是什么意思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17
      行政机关在调查违法案件的时候会收集有些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和证人证言等。而经过调查案件涉及犯罪的,公安机关会介入处理,这时行政部门收集的证据可以当做刑事诉讼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