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有哪些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20:43:07 414 人看过

一、民法典的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有哪些要求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质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一)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

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

(二)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质权的保全。

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四)质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继续留置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出质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后,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质权人转质权。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可以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以担保自己的债务。但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物相关文章
  • 民法典的标的物质量要求不明时的处理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标的物质量要求不明时的处理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
    2023-04-13
    338人看过
  • 民法典质权人是股东吗,实现质权需要什么条件
    一、民法典质权人是股东吗质权人是指债权人,而股东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债权人,那么质权人就是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二、实现质权需要什么条件1、质权须有效存在。2、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如果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
    2023-04-18
    304人看过
  • 质权人可以依质权请求返还原物的法理依据
    首先注意留置权和质权的概念: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与其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以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在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在这里,由于留置权仅是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动产的权利,那么对于第三人来说,这个留置权是无谓的,因为其表征之于第三人来说仅是留置权人对该动产的占有,所以当留置物被他人占有时,就只能依据占有权请求返还原物。而质权既可以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质物(或者权利,下略)的占有,也可以是债权人对第三人的质物的占有。如果出现了一个第四人占有了该质物,同上理,质权的表征之于该第四人只是质权人对该质物的占有,那么当质物被这个第四人占有时,质权人依据占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如果这个该质物
    2023-06-08
    227人看过
  • 民法典的流质有哪些,动产质权人的权利
    一、民法典的流质有哪些流质是指在债务质押担保中,出质人与质权人约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流质】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二、动产质权人的权利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2、收取孳息。3、转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4、处分质物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5、费用支付请求权。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
    2023-04-19
    497人看过
  • 民法典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是什么返还原物请求权是指物权人的物被他人侵占,物权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使物复归于物权人事实上的支配。《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回的权利答人为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占有的所有权人、他物权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权利的人。至于占有人,无论其是否为有权占有,均应依据占有请求权行使权利,而不能依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权利。(2)须有他人无权占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实。无权占有,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法原因的占有。一般包括两种情形:其一、占有人从占有之始就没有法律根据,如占有人占有的物是他人的盗窃物。其二、占有之始本来有法律根据,但是后来该根据消灭,如租赁他人的物,已经超过约定的期限而不返还。(3)相对人须为现在的无权占有人。所谓现在占有该物之人,是指现在仍
    2023-04-12
    310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质权人处理质押物的规定及解析
    质权人没有权利处分质押物。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质权可以转质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权进行转质的必须经过出质人的同意,未经出质人同意的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
    2023-07-18
    83人看过
  • 民法典哪些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面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一、同居时间不到一个月离婚彩礼如何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如果离婚的,彩礼是可以退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结婚后离婚是否可以要回彩礼结婚后离婚可以要回彩礼,但是需要一定的条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
    2023-06-27
    308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过了质押期限是否能实现质权?
    如果过了质押期限,债务人还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能实现质权。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权利质押如何实现(一)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二)以载明兑现或者提货日期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另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三)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
    2023-08-13
    435人看过
  • 民法典的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是什么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第六百一十六条【标的物质量要求不明时的处理】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二、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如何处理1、主张减少价款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可以请求减少价款。价款的减少数额应依标的物的瑕疵状况而定,原则上应为有瑕疵标的物的实价与无瑕疵之物的买价的差额。2、主张解除合同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有权主张解除合同。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2023-04-19
    227人看过
  • 返还原物请求权民法典有什么规定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民法典有什么规定(一)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回的权利答人为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占有的所有权人、他物权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权利的人。至于占有人,无论其是否为有权占有,均应依据占有请求权行使权利,而不能依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权利。(二)须有他人无权占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实。无权占有,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法原因的占有。一般包括两种情形:其一,占有人从占有之始就没有法律根据,如占有人占有的物是他人的盗窃物。其二,占有之始本来有法律根据,但是后来该根据消灭,如租赁他人的物,已经超过约定的期限而不返还。(三)相对人须为现在的无权占有人。所谓现在占有该物之人,是指现在仍事实上管领其物但无正当权源的人。曾经占有该物但现在没有事实上管领其物之人,即使所有人的占有关系因其人的行为而丧失,所有人也仅仅在此项行为具备侵权行为要件时,向该人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对其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返还
    2023-05-06
    162人看过
  • 质权人有权使用质押物吗,实现质权需要什么条件
    一、质权人有权使用质押物吗1、质权人没有权使用质押物,对于质押物有保管的义务。如果质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质权人可以要求质押人提供担保。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的保管义务和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二、实现质权需要什么条件1、质权须有效存在。2、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如果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3、债务人没有清偿债
    2023-06-17
    283人看过
  • 民法典出质人可否要求转质权人赔偿
    一、民法典出质人可否要求质权人赔偿1.出质人出质财产后,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的保管义务和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二、质权人的权利有哪些(一)占有质物。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二)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
    2023-04-12
    160人看过
  • 民法典权利质押规定,民法典权利质押包括哪些权利
    一、民法典权利质押的规定民法典权利质押的规定如下: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五条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以及第四百三十六条、第四百三十七条、第四百三十八条。二、民法典权利质押包括哪些权利权利质押包括以下这些内容:1.可以转让的有效债权;2.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三、什么叫权利质押权利质押,是指特定权利作为担保物的质押形式。不是一切权利都可为权利质押的标的,作为权利质押标的的,只能是财产所有权以外的具有交换价值的财产权,如债权、股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权;不具有交换价值的权利,不
    2023-05-06
    359人看过
  • 民法典中质押合同中债权如何实现
    一、民法典中质押合同中债权如何实现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质押标的,实现质押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四百三十七条【质权的及时行使】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二、股权质押融资的流程首先,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1、仔细审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对股东禁止股权质押和时间上的
    2023-04-13
    33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物
    词条

    质物是指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归其所有的不动产、动产或权利。是供质权所设定的标的物。以动产最为常见。包括法律不禁止转让的一切动产及其孳息、从物、添附物、赔偿金等。... 更多>

    #质物
    相关咨询
    • 质物返还与质权实现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3
      债务履行期届满,将产生两种情况,一是质权因其所担保的债权受清偿或者其他原因的发生而消灭;一是债务未受清偿。根据这两种不同情况本条规定了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即质物返还或者实现质权。质押担保的目的在于确保债权的清偿,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违约时,质权人有权将占有的质物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变价后优先受偿。一、质物返还债务人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履行了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了所担保的债权,质权消灭,质权人
    • 出质人是否有权要求返还质押物?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04
      出质人有权要求返还质押物。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权人的行为可能损害或者损失质押财产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存放质押财产,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或者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因此,出质人在上述情况下,可以要求质权人返还质押物。
    • 民法典中出现质权人的质押包括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18
      不能。在质押期间,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但质权人不得对质押物进行处置,如果处置质押物造成出质人损失的,质权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民法典一物出质后是否还有物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6
      1.出质财产担保债权的,出质人对出质的财产还享有物权,出质财产合同有流质条款,在债权人行使质权前,所有权仍然归出质人所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四百二十八条【流质】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
    • 民法典规定如何实现动产质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7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