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是否有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30 13:50:11 230 人看过

一、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是否有权利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是否有权利还钱,要具体分析: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可以找另一方还钱,一般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债务纠纷的审理期限

遇到有债务的离婚一审判决的时间可能是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不等。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三、夫妻一方伪造债务怎么办

夫妻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要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n(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n(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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