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药品可能由垂直管理改为地方分级管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7:43:46 87 人看过

本报讯(记者张丹羊、刘旦)我国食品药品管理方式又一次面临重大变革。来自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权威消息证实,有关将现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的改革正在酝酿,相关的组织架构等变革也正在悄然运作之中。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某地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副局长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具体改革方案年前就会出台。

据悉,由垂直改地方后,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将与同级卫生部门职能进行整合,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省级政府的工作机构,由同级卫生部门管理;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作为同级政府的工作机构,在调整有关职能的基础上,保持队伍和人员相对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3日 12: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药品管理相关文章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办法》已于2013年9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局长张勇2013年11月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和受理第三章审理第四章决定【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办法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依法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其受理、审理、决定等,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复议案件是指:(一)不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其委托
    2023-06-06
    99人看过
  •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5〕4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保证患者正常医疗需求,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我部制定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一、为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开具、使用、保存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要,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二、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附后)。病历由医疗机
    2023-06-05
    141人看过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食药监办食[2011]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推动监管任务的有效落实,激励各地强化监管工作,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机制,将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对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动态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内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地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机制建设情况;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采用情况;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二、考核对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三、考核指标(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和要求,按时完成相
    2023-06-07
    225人看过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选调国家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公告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国食药监人[2004]400号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国选调10名国家食品安全监察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职位说明国家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监控与整改情况,参加对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二、报名条件与资格(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二)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验;(三)现任正、副厅(局)级干部;(四)具有食品、公共卫生、法律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五)京内干部年龄在53周岁以下,京外干部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三、选调程
    2023-06-07
    200人看过
  • 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
    1987-10-22(1987年10月22日卫生部发布)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第八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一切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口食品及其货主。《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名单》所列的品种除外。根据对外贸易合同要求或对方国家(地区)法规所生产的专供出口(包括面向港澳、台地区)的除外,但不符合我国标准和法规的不得在国内销售。第三条本办法用语定义如下:特殊营养食品:通过改变食品中天然营养素的成份含量比例或控制热量以适应某些疾病人群营养需要的食品。药膳:为辅助治疗某些疾病,根据辩证施治的原则加入中药配制而成的非定型包装菜肴。第四条使用营养强化剂必须遵照《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和《食品营养化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五条《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名单》由卫生部颁发。利用《既是食品又是
    2023-06-07
    500人看过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察司关于征求食品企业生产经营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察司发布文号:食药监察函[2004]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精神,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将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粮食、肉类、儿童三个试点行业分别起草了食品企业内部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使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现将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附件1-3)发布于网上,请结合本省(区、市)企业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企业和专家研究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于12月31日之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汇总反馈我司。联系人:崔瑞芳电话:010-68313344-0412传真:010-88375603E-MAIL:
    2023-06-07
    46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共卫生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药品管理是国家通过有关行政机构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药品实施的管理,是卫生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任务是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 更多>

    #药品管理
    相关咨询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议管理办法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1
      会议记录由办公室指定人员担任,会后及时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经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审核后,由主持会议的局领导签发。会议讨论研究的具体情况,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传播扩散。传达贯彻会议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为准,并按规定范围传达。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需要广泛宣传的,新闻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媒体报道,新闻稿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领导审定。
    • 如何理解有关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8
      食品安全管理以基层为主,但基层执法力量相对较弱。尤其在乡镇一级,由于没有监管部门,没有执法机构和人员,执法工作难以开展。为了加强基层和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解决这些地区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地区设立派出机构。这里要指出两点:一是设立派出机构的具体形式可以灵活掌握,不仅可以在每个乡镇设立派出机构,还可以在几个乡镇组成的特定区域设立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调查以下哪种行为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一)在监督检查及抽验中发现案件线索的;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诉、举报的; (三)上级机关交办或者下级机关报请查处的; (四)有关部门移送或者经由其他方式、途径披露的。 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 立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 (二)有违法事实; (三)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的范围; (四)属于本
    • 怎么处理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八条之一【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 (二)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 (三)在药品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标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8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