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主要区别体现在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9 14:14:36 296 人看过

1、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贪污罪侵犯的对象包括公款和公物,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一般仅限于公款;

2、主体范围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的主体除了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就是挪用,挪用不是占有,是以归还为前提的,即挪用只是为了暂时的使用。从挪用的目的看,并非将公款据为己有,而只是获取其使用权和收益权。挪用者的本意是使用一段后归还,而非永久占有。贪污罪是以永久性非法占有为目的,行为人非法控制公共财物后,希望最终转移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使所有权的真正享有者永久性地丧失行使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能。

一、伙同挪用公款会有什么罪

1、伙同挪用公款会有挪用公款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与所列人员勾结,伙同的,以共犯论处。

二、挪用公款的定义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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