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在外地怎么赡养老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7 06:24:30
72 人看过
在赡养的过程中,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凡是具有经济实力的子女,对于失去了劳动能力且无法维系日常生活的父母,应当具备法定的赡养义务。
对于分居两地的父母,他们的实际生活需求以及子女的承受能力,应当成为衡量赡养费用的标准。
对于那些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陷入困境的父母,他们有权向成年子女索取赡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赡养老人的儿子和女儿该怎么赡养
263人看过
-
老人在哪里起诉子女不赡养
285人看过
-
老人怎样拒绝子女赡养
472人看过
-
老人能否选择儿或女来赡养,多子女怎样赡养老人
472人看过
-
其他子女不赡养老人,赡养的子女能告吗
197人看过
-
有儿子不赡养老人女子可以赡养吗
88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老人赡养子女到九岁,就不在赡养了,将来子女应怎样赡养老人?云南在线咨询 2024-09-30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指“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以及“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经济上供养是指要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的条件。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老年人,子女应该保证老年人暖衣饱食、营养充足。有条件的可以为老年人单独安排一定住房,没有条件的也要为老年人妥善安排一个住处。对于不能或不愿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老年人,子女应根据老年人实际需要和自己的负担能力,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赡养
-
那个子女在外地赡养老人的义务具体情况怎么样?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子女在外地赡养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请问一下关于那个子女在外地赡养老人的义务具体情况怎么样
-
子女不赡养老人的老人怎么维权,子女该如何赡养老人?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我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同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因此,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赋予我们的
-
无孙子女无子女的老人在哪赡养老人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0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老人不赡养子女在当地会判刑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25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