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出借人,借款人有什么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7:33:03 173 人看过

二者具有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借人是指借出钱款的那个人。

一、法律规定什么是投资担保公司

投资担保公司就是担负个人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职能的专业机构,担保公司通过有偿出借自身信用资源、防控信用风险来获取经济与社会效益。投资担保公司是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以赚取利润差价而赢利的中介性公司。共分小、中、大型三种。在中国私人性质的融资性企业只有担保公司和典当行两种行业。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指担保公司与银行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的中小企业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时,担保公司承担约定的责任或履行债务的行为。担保公司在中小企业自身无力提供足够的贷款担保时,作为第三方来承担一定的风险和责任,通过规范的运作为中小企业和商业银行牵线搭桥,从而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银行资金向中小企业顺利流动。从宏观角度来看,信用担保能够降低债权风险、强化债权作用,从而起到规范信用交易秩序、强化信用交易安全、维护社会经济关系稳定和促进市场经济环境有序发展的重要作用;但从微观角度看,信用担保本质是银行将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转嫁给担保公司和担保公司凭自身风险管理的能力化解风险的过程。

二、先收款再打借条还是需要先写借条再借钱

先收款再打借条还是需要先写借条再借钱都是合法的,只要借条的形式、内容都合法,不算写借条、借钱的行为那个先那个后瓯都是可以的。

借条写清楚借款人、贷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等基本事项即具备借条的基本构成要件;借条清楚、有效只是基本的要求。规范的借条能更有效的保护出借人的利益。

规范的书写借条应该做到以下方面:由借款人手写借条全文并签字,不要打印;借条内容表述准确,不要产生歧义;

要求写清借款时间、借款用途(用途应合法不得是用于赌博等违法用途)、利息约定、还款期限;贷款人交付钱款时,尽量不要现金交付,尤其是大额借款,要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进行,且对方的户名和借款人一致;

如对方信用或还款能力欠佳,可要求提供担保或保证人。如果双方需约定事项较多,可在书写借条同时,签订借款合同,进行详细约定。

三、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原因

(一)诚信缺失

诚信缺失是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最主要原因。现实中,很大一部分案件的当事人在借款之前就已经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但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又不得不借款;一部分案件当事人根本没有按照双方在借款时的约定使用借款,其借款的目的就是为了把借得的钱以更高的利率在转借给他人,从而牟取中间的利息差额;还有一部分案件的当事人不从自己的实际偿还能力出发,为了骗取出借人的借款,订立自己无法按期履行归还义务的还款期限。这些人在借款后或以种种理由推托,不主动偿还,或没有偿还能力,根本不打算偿还,或不见踪影,不能追偿,使以诚信为基础的民间借贷混乱不堪。

(二)追逐高额利润

高额的利息是引诱出借人借款的又一主要原因。审理中我们发现,很多当事人在借款时所写的借条的金额数比实际取得的现金要多的多。

(三)没有相应的担保或抵押,使借款人还款没有保证

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当审判人员告知原告在签订借款协议之前,可以要求借款人出具相应的担保或抵押时,一部分当事人表示不知道,但更多的当事人知道,但是,出于朋友、亲戚关系,或碍于面子、听信花言巧语,或接受小恩小惠等不要求借款人出具担保人、担保财产或于借款相当的抵押,这就使得相应的借款没有了保证,还款没有了约束力,借款人不按时、足额归还借款就在所难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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