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6:13:10 497 人看过

一、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申领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申请条件

(一)职工因工死亡的,单位应在医院或公安部门开具死亡证明书之日起30天内,向区社保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二)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职工因工死亡报告书》;

3.《死亡证明》;

4.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证明材料;

5.医药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被鉴定为1-10级残疾的,单位应在伤者医疗期满后或收到病残鉴定结论之日起30日内,向区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职工因公负伤报告书》;

3.《伤残等级评定结论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4.伤病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医药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和医疗费用每月清单明细表;

6.伤病职工近期病历及医院诊断证明;

7.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处理决定》(仅限于交通事故);

8.经公证的《一次性支付残疾退休金申请书》(仅限于因工残1-4级),且本人要求一次支付残疾退休金的外省户籍职工)。

(三)职工在工伤事故中失踪或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第3个月内,向区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定书》;

3.《失踪证明》;

4.失踪前供养直系亲属证明、居民户口部。

(四)需安装假肢的或需安装、维修、更换康复器具的,应填写《维修、更换康复器具申请书》,经指定医院加具意见后,报市或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批。审批同意的,由单位先出资维修、更换,并在维修、更换后30天内,凭发票到区社会保局报销。申请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维修、更换康复器具申请表》;

2.维修、更换发票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五)因工失踪者被法院宣告死亡后,单位应按第(一)项的要求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六)因工失踪者职工重新出现的,单位应在30日内向区社保局提交书面报告,并负责追回已发放的待遇。

(七)因故没有及时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申报时应书面说明原因。但延期申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因工伤残、患病的,自鉴定结论通知送达之日起计算;因工死亡、失踪的,自单位知道职工因工死亡或失踪之日起计算)。因延期申报而导致的利息等损失,区社保不予补偿。

二、工伤待遇审核程序

(一)待遇审核股工作人员接到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对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对已参加江城社会工伤保险,按时登记工伤事故和申请待遇,且申请材料完整的,应即时受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参加江城区社会工伤保险的;

2.未及时进行工伤事故登记的;

3.超过工伤待遇申领期限的;

4.擅自维修、更换康复器具的;

5.申请资料不完整的。

(三)待遇审核股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经办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对符合条件的,待遇审核股将在15个工作日内核定其各项待遇。

(五)单位或申请人在约定的时间到待遇审核股领取《工伤待遇申请表》和长期待遇发放凭证。

(六)单位或申请人如果对区社保局核定的待遇有疑问,应在15日内向社保局提出复核。

三、工伤待遇的发放程序

(一)工伤待遇核定后,区社保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因工负伤者一次性残疾补偿金、医疗费、康复器具费以及因工死亡者的丧葬费、遗属抚恤金、医药费,一次性拨到单位,由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

(因)因工致残人员的残疾退休金,护理费以及因工死亡、失踪者的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生活补助费等长期待遇,区社保局委托国有商业银行或邮政局发放。从待遇核定的第二个月起,领取人在每月15日后凭储蓄存折到指定银行或邮政局的储蓄所领取。

(三)残疾退休金、护理费、供养直亲属、配偶生活补助费一般每年7月随社会平均工资调整一次。工伤长期待遇需要调整时,区社保局将发文通知有关单位。并对领取工伤长期待遇人员的待遇进行调整,打印《工伤长期待遇调整通知单》,通过单位发给享受待遇人员。

(四)领取残疾退休金或生活补助费人员。应向区社保局提供由单位或户籍管理部门在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出具的生存证明,才能继续领取待遇。逾期提供生存证明的,区社保局从下一个月起暂停支付有关待遇,待补报资料后予以补发。

(五)领取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生活补助费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应在15天内向区社保局报告,停发生活补助费。逾期不报的,单位负责追回多领的待遇。

1.供养直系亲属、配偶死亡的;

2.供养直系亲属年满16周年岁且不在普通中学读书的;

3.供养直系亲属年满18周岁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17: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问题的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问题的依据是:瞒报缴费基数,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一、员工工伤评残公司要赔偿吗员工工伤评残公司要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苏州苏院1一四级工伤能赔多少钱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
    2023-03-23
    427人看过
  • 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及问题完善
    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农民工由于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天津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规定》第九条明确,经天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农民工,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1、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2、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3、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4、工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后,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向单位所属社会保险分中心备案。同时,应到定点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救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伤(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目
    2023-08-17
    390人看过
  • 投保工伤保险团体意外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现如今,企业越来越重视职工的人身意外安全保障问题,并积极为公司职工投保团体意外险,以规避潜在的风险。那么,投保工伤保险团体意外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投保工伤保险团体意外险前后应采用适当方式向员工明确宣示这是增进职工福利的一种方式。在实际生活中,发生死亡、伤残的意外事故后,解决问题的焦点恰恰集中在钱赔多少的事情上。因此,应明确这是增进职工福利的宣示,是必要和合适的,体现管理层对员工的关怀和爱护。二、需提供投保员工人数、职业或工种、保额需求或费用预算等信息;需填写投保书、提供员工清单、通过现金或支票缴费。三、投保后被保险员工人数或工种发生变化,应于10日内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合同批改处理,避免因工作疏忽,造成不必要的理赔纠纷。四、要明确指定受益人。主要是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该保险金按法定继承程序分割。明确指定受益人,可以减少事后处理的精力。投保后,要求变更受益人,应
    2023-05-08
    445人看过
  • 已退休后的工伤保险待遇问题
    一、已退休的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实践中,对于退休返聘者来说,因工作发生伤害时,如果不能认定工伤,是否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出于保护退休返聘者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即使不能做工伤认定,也应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国务院法制办对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0号)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关于离退休人员重新就业后发生工伤如何处理的问题,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应当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9号)的规定办理。该通知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由此可见,退休返聘人员因工作受到伤害时,虽然双方是劳务关系,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
    2023-06-07
    342人看过
  • 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流程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流程是怎样的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流程是怎样的一、工伤医疗费报销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二、旧伤复发、康复治疗核准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或康复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或《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凭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
    2023-11-26
    80人看过
  • 鹤壁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流程
    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待遇结算、支付1、需提供的资料:(1)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2)原始诊断证明;医疗费有效收据;复式处方或费用清单;检查报告单原件、病历复印件;出院证;(3)《工伤职工医疗费报销单;(4)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2、办理时限:随时受理,自受理后20日内审核、结算并支付完毕。3、办理程序:(1)办理救治手续:职工发生工伤进行救治的,须在24小时内同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转诊转院、康复、旧伤复发治疗的,在治疗前应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异地居住应填报《工伤职工长期异地居住就医备案表,每次治疗前须报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并到备案医疗机构治疗。(2)申请医疗待遇结算;(3)审核结算;(4)待遇拨付。工伤保险伤残待遇结算、支付1、需提供的资料:(1)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2)劳动能力、生活护理等级鉴定结论原件
    2023-05-10
    370人看过
  • 工伤待遇赔偿行政诉讼要注意哪些问题
    工伤待遇赔偿行政诉讼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如果提起工伤赔偿诉讼请求的当事人没有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认定工伤的意见书,法院则不能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当事人的伤情已经认定为工伤,当事人据此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法院则应当受理。一、最新报工伤流程申请工伤认定的一般流程为:1、受工伤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向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医保科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2、等待审核,需要审核该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3、如果材料完整,但不属于该单位管辖范围的,会被告知去有管辖权的单位提交申请;4、在受理成功后,工作人员会进行调查核实,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决定书,并在在合法期限内送达给当事人;5、当事人或者用人单位不服的,可以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6、对行政复议不服的,还可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条件有哪些(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2)有明确
    2023-04-05
    280人看过
  • 需要工伤保险待遇领取委托书吗?
    一、需要工伤保险待遇领取委托书吗?需要工伤保险待遇领取委托书。(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生活中工伤可以享受哪些待遇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二)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
    2023-06-16
    388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调整问题,陕西省发布意见
    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陕人社发[2009]196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行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我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保障工伤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陕人社发[2009]196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行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我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调整范围和对象2009年9月30日前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已经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并由养老保险基金支
    2023-07-02
    478人看过
  • 常州什么时候可以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员工在工作的过程当中,如果不小心受伤的话,可以根据伤残的等级来享受不同等级的赔偿,现在国家有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不同伤残的等级获得的赔偿金额也是不一样的,在申请伤残赔偿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必备的条件,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才可以,那么常州什么时候可以申领工伤保险待遇?一、常州什么时候可以申领工伤保险待遇1、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
    2023-05-13
    484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如何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要多久领取赔偿
    一、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如何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应当填好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职工发生工伤的原因、经过;申请赔偿的项目和赔偿的标准、数额;以及申请期限等内容。二、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要多久领取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要240天可以领取赔偿。一般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部门15日内审核材料,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20日内送达,按规定期限的上线计算是95天。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才能做鉴定,一般要在6个月左右,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共需240天。工伤赔偿部门审核后进行放款,具体时间各地有所不同,可直接咨询当地工伤保险机构。三、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公司不盖章怎么办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公司不盖章的时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2023-06-21
    280人看过
  • 首次申领上海市工伤保险待遇要点
    h1{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22pt;MARGIN:17pt0cm16.5pt;LINE-HEIGHT:240%;TEXT-ALIGN:jstify}.h2{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MARGIN:13pt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jstify}.h3{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MARGIN:13pt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jstify}DIV.nion{FONT-SIZE:14px;LINE-HEIGHT:18px}DIV.nionT
    2023-07-07
    435人看过
  •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流程?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提交的材料?
    一、怎样申请工伤保险待遇(1)申请条件:①伤(亡)者受伤前已参加工伤保险(未参保职工工伤待遇向用人单位追索);②伤(亡)者已经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保机构)认定为(或视同)工伤;③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2)申请时限:①因工负伤未致残的,申请人应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②因工负伤致残的,申请人应在伤残程度(等级)鉴定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③因工负伤死亡的,申请人应在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4)办理程序:①申请人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交上述材料;②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工伤保险收文回执》给申请人;如材料不齐全的,工伤保险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材料;③工伤保险部门受理申请后,核算出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向用人单位、职工或其家属送达《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书》和《工伤保险偿付核定单》,核发工伤保险待遇。二、申请
    2023-04-28
    435人看过
  • 天津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相关问题
    天津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常见问题解答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需具备哪些条件?炒金如何赚钱专家免费指导银行黄金白银TD开户指南银行黄金白银模拟交易软件集金号桌面行情报价工具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须具备的条件是:一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为职工足缴纳工伤保险费。二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或者患职业病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1)在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的预备性或者是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在因工外出期,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行政法规规定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时间和
    2023-05-05
    347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请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0
      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请需要将相关的材料提交给用人单位,然后就是有用人单位负责申请。当然的,实际上如果是发生的社会保险工伤方面的一些赔偿的话,那么必须要经过法律上所规定的工伤认定的程序,还有就是需要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 工伤保险待遇与长期待遇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0
      (一)受到工伤后,若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 (二)劳动者可以继续冶疗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劳动者应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者应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个标准,由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 (四)无论是劳动合同到期,还是没有到期, 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 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补偿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 工伤保险中的医疗待遇是指什么待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要注意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5
      工伤医疗待遇是指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人员在进行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医疗、康复费用。要享受此项待遇,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如果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及时转入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这种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社保机构。 (2)只有使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服务和药品目录要求的药品、诊疗项目和住院服务标准,才能由基金支付。超范围使用的药品、诊
    • 工伤五级伤残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
    •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需要多久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9
      劳动者离职时才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