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19:52:53 308 人看过

请求人为物权人,只有物权人才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须为包含占有权能的物权,如所有权、用益物权、质权、留置权。抵押权不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

破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虽非物权人,基于诉讼担当,也可作为原告行使他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质权人与留置权人对无权占有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适用1年的除斥期间。

一、抵押权受偿方式

1、折价方式

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采用折价方式,也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以后,而不能在订抵押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因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债务人处于紧迫需要的弱势地位,如果允许此时协议折价,易产生对债务人不公平的后果。即使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双方协议,也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对抵押物折价,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2、拍卖方式

拍卖又称为竞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采用拍卖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被拍卖财产的价值,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担保效能。有条件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首先采用拍卖方式。

3、变卖方式

变卖是一种普通的买卖方式,为了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价值,要求变卖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抵押权受偿的抵押财产范围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19: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要求返还原物请求权
    返还原物请求权,是指所有权人在其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时,依法要求该占有人或转得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为物上请求权之一种。在物权人的对物支配权受到侵害时,返还原物请求权是恢复其原有权利状态的基本手段;它充分体现了物权的归一力和追及力。损害赔偿属于侵权之债问题,不在返还请求权的效力范围之内。物权人行使返还请求权的目的是为了恢复对原物的占有,为此,相对人应将所有物或标的物移交物权人占有。1.原物返还(占有移转)。此种移交占有,通常须相对人为积极的作为。但在无权占有非因相对人的行为而致时,相对人仅负不作为的容忍义务。移转占有的方式(即交付),包括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直接移转占有,即相对人直接将标的物交给物权人;观念交付是指以现实交付以外的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物,包括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简易交付等。占有改定,是指由物权人与相对人订立协议,由相对人继续占有标的物以代替向物权人为现实交付,此时
    2023-05-01
    216人看过
  • 返还原物请求权向谁主张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向谁主张1.在探讨返还原物请求权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一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对物的占有的物权人。这里的物权人既可以是所有权人,也可以是其他他物权人,如共有人等。2.不享有物权的人,如承租人、保管人等,即使取得了合法占有权,也不能享有此种请求权。这是因为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核心在于物权的恢复,而非基于合同或其他法律关系产生的占有权。3.对于返还原物请求权的相对人,即应向谁主张这一权利,答案是无权占有物的人。具体来说,这一相对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他必须是现在占有标的物并侵害了物权人占有的人,即现在占有人。这意味着在提出请求时,该人仍然占有标的物,包括直接占有人和间接占有人。(2)他的占有必须构成无权占有,即缺乏占有的本源,无法律和合同的依据而占有所有人的财产。二、物权人行使返还权1.物权人在其所有或有权占有的物被他人非法侵占并丧失了对物的占有时,有权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这
    2024-07-26
    62人看过
  • 返还原物请求权费用负担
    对于返还原物及孳息的费用,究竟应当由物权人负担还是应当由相对人负担,学者们的观点并不一致:“物权人负担说”认为,物权人行使返还请求权,应当自己取回其物,相对人仅负有容忍的义务,费用当然由物权人负担;“相对人负担说”认为,相对人应以积极的作为的方式完成移转占有的交付义务,并承担移转占有的费用;“分别负担说”认为,在无权占有是由相对人自己的原因造成时,相对人应自己承担费用完成移转占有的义务,但在无权占有是由物权人或他人的原因造成时,相对人仅负容忍物权人取回其物的义务,而不必负担返还费用;“共同负担说”认为,在无权占有非因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所造成时,应依公平原则,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分担返还费用。目前大部分人认为,在无权占有是因可归责于相对人的原因造成时,应由相对人负担返还的费用;在无权占有是非因可归责于相对人的原因(不可抗力或第三人的过错等)造成时,应考虑该返还是否对双方当事人有益,对双方有
    2023-08-12
    449人看过
  • 返还原物请求权与侵权的区别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与侵权的区别财物返还纠纷是侵权纠纷。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二、民法典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是什么返还原物请求权是指物权人的物被他人侵占,物权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使物复归于物权人事实上的支配。《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一)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权利人为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占有的所有权人、他物权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权利的人。至于占有人,无论其是否为有权占有,均应依据占有请求权行使权利,而不能依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权利。(二)须有他人无权占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实。无权占有,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法原因的占有。一般包括两种情形:其一,占有人从占有之始就没有法律根据,如占有人占有的物是他人的盗
    2023-06-19
    290人看过
  •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返还原物请求权区别在哪
    1、返还财物的范围方面。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返还财物对象仅限于原物及原物所产生的孳息,返还的目的是使所有人恢复其对原物的占有。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返还的可以是原物、原物所生的孳息、原物的价金、使用原物所取得的利益,也可以是其他利益;返还目的是将受益人所获得的一切不当的利益,全部返还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剥夺受益人所获得的一切不当利益。2、是否考虑过错方面。所有物返还如果适用返还原物请求权,则请求权人无须证明对方是否具有过错便可以行使其权利;受益人不管是否具有过错,只要原物还存在,都应当具有返还的义务;如果原物已经不存在,则应付赔偿责任。而对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来说,尽管在责任构成要件上不包括主观过错,但在考虑返还的范围时根据恶意和善意来确定;如果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是善意的,返还的范围只限于现存的财产,对不是由于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返还义务人取得的财产出于恶意,则返还义务人应对财
    2023-05-01
    126人看过
  • 返还原物请求权是否是侵权之诉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是否是侵权之诉在探讨返还原物请求权是否构成侵权之诉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侵权纠纷的涵盖范围。1.侵权纠纷通常包括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大类。而财产权利中,所有权是一个核心组成部分。所有权意味着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当他人的物品被侵占时,权利人要求返还原物的行为,实际上是在维护其财产权的完整性。3.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其财产享有全面的权利。当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时,自然构成了侵权纠纷。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也明确了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无论是基于过错还是无过错,只要法律规定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都应依法负责。综上所述,返还原物请求权确实是基于财产权受到侵害而提起的,因此它属于侵权之诉的范畴。二、生命权纠纷的侵权性质生命权纠纷无疑属于侵权纠纷的一种。侵权纠纷的范围广泛,不仅包括财产权
    2024-07-16
    224人看过
  • 租赁权能否适用返还原物请求权
    一、租赁权能否适用返还原物请求权租赁权可以适用返还原物请求权,如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拿走承租人财物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返还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二、租赁期限最长多久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多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
    2023-06-17
    309人看过
  • 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适用范围
    一、行使返还物品请求权的条件(一)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权利人为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占有的所有权人、他物权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权利的人。至于占有人,无论其是否为有权占有,均应依据占有请求权行使权利,而不能依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权利。(二)须有他人无权占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实。无权占有,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法原因的占有。一般包括两种情形:其一,占有人从占有之始就没有法律根据,如占有人占有的物是他人的盗窃物。其二,占有之始本来有法律根据,但是后来该根据消灭,如租赁他人的物,已经超过约定的期限而不返还。(三)相对人须为无权占有人。所谓占有该物之人,是指仍事实上管领其物但无正当权源的人。曾经占有该物但没有事实上管领其物之人,即使所有人的占有关系因其人的行为而丧失,所有人也仅仅在此项行为具备侵权行为要件时,向该人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对其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适用范围对于
    2023-04-30
    67人看过
  • 返还原物请求权2年还是3年?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2年还是3年?诉讼时效针对的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怠于履行请求权,在期间完成后,其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归于消灭的制度,适用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返还原物请求权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遗失物的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
    2024-01-15
    275人看过
  • 占有返还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占有返还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区别是什么?1、物权返还请求权,旨在保护所有权,以所有权人为请求权主体,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旨在保护占有,以占有人为请求权主体。2、物权返还请求权以无权占有为要件,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以占有物被侵夺为要件。3、物权返还请求权,在诉讼上行使时,原则上用一般诉讼程序,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保护贵在迅速,其程序力求简便,故其大都适用简易程序。4、物权返还请求权原则上不适用消灭时效(包括诉讼时效),或适用长期消灭时效,占有保护请求权不仅适用消灭时效,而且适用短期消灭时效,通常为一年。5、因物权返还请求权属于终局、确定性保护的请求权,主张此项请求权通常较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更为有力,但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与所有人之物上请求权的目的与效力不同。就举证责任而言,主张占有物返还保护请求权较为有利。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对于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适用范围,民法理论界已经达成共识的是:
    2023-04-13
    252人看过
  • 如何行使遗失物返还原物请求权
    一、如何行使遗失物返还原物请求权(1)如果遗失物是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2)遗失物被转让的,权利人有两种救济途径:一是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二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而非赔偿)。两种途径可否一并主张,没有明确规定。因此,行使遗失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了三个方面,而物权人行使返还请求权的目的是为了恢复对原物的占有。而行使遗失物返还原物请求权要明确遗失物的获得途径,权利人才能决定是否能使用救济途径。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概念返还原物请求权是指物权人要求无权占有人返还其占有的物的请求权。一般认为,返还请求权的效力及于原物的返还、孳息的返还、返还费用的负担以及损害赔偿等问题。损害赔偿属于侵权之债问题,不在返还请求权的效力范围之内。物权人行使返还请求权的目的是为了恢复对原物的占有,为此
    2023-04-14
    134人看过
  • 返还原物请求权可否附带合同债权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可否附带合同债权1、返还原物请求权可否附带合同债权,要结合具体情况。2、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的,如果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可以附带合同债权。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2)第二百三十五条【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3)第二百三十七条【物权复原请求权】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二、物权请求权需要通过什么方式获得1、返还原物请求权。当物权归属不明或是否存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专门国家机关提出请求,即为物权确认请求权。2、排除妨害请求权。当所
    2023-06-17
    405人看过
  • 返还原物请求权民法典有什么规定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民法典有什么规定(一)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回的权利答人为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占有的所有权人、他物权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权利的人。至于占有人,无论其是否为有权占有,均应依据占有请求权行使权利,而不能依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权利。(二)须有他人无权占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实。无权占有,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法原因的占有。一般包括两种情形:其一,占有人从占有之始就没有法律根据,如占有人占有的物是他人的盗窃物。其二,占有之始本来有法律根据,但是后来该根据消灭,如租赁他人的物,已经超过约定的期限而不返还。(三)相对人须为现在的无权占有人。所谓现在占有该物之人,是指现在仍事实上管领其物但无正当权源的人。曾经占有该物但现在没有事实上管领其物之人,即使所有人的占有关系因其人的行为而丧失,所有人也仅仅在此项行为具备侵权行为要件时,向该人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对其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返还
    2023-05-06
    162人看过
  • 返还原物请求权主体可以是谁?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主体可以是谁?(一)主体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对物的占有的物权人。一方面,请求权人必须是物权人,既包括所有权人也包括他物权人,至于所有权人既可以是单独的所有人,也可以共有人;不享有物权的人(例如,承租人、保管人等)即使取得了合法占有权,也不能享有此种请求权。另一方面,物权人行使该请求权的前提必须是其所有或有权占有的物被他人非法侵占,物权人已丧失了对物的占有。在此情况下,才有必要返还。(二)相对人返还原物请求权的相对人为无权占有物的人。具体来说,请求权的相对人应符合如下条件:一是相对人必须是现在占有标的物并侵害物权人占有的人。所谓现在占有人,就是指在提出请求之时,仍然占有标的物的人。现在占有人包括直接占有人和间接占有人。物权人只有向现在占有人提出请求才能使标的物实际返还给所有人。例如,所有人甲知道乙侵夺了其财产,但乙在占有该财产以后又被丙占有。尽管所有人甲丧失占有是由
    2023-04-15
    45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返还原物请求权有除斥期间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26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有除斥期间吗 根据《民法典》对除斥期间的有关规定,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如撤销权、抵销权、解除权等,而返还原物请求权是请求权的一类,所以返还原物请求权是没有除斥期间的。那么返还原物请求权应该适用什么期间呢?请看下文小编对此进行的分析。 二、返还原物请求权适用的法定期间 根据《民法典》对返还原物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的相关规定,返还原物可以进一步区分为一般动产与不动产。
    • 什么叫返还原物请求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3
      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返还原物权请求权是物权保护的一项基本权利,很多立法对此都有规定。物权人的物被他人侵占,物权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使物复归于物权人事实上的支配。
    • 返还原物请求权有什么依据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01
      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返还原物权请求权是物权保护的一项基本权利,很多立法对此都有规定。物权人的物被他人侵占,物权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使物复归于物权人事实上的支配。
    • 返还原物请求权和占用返还请求权的区别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2
      , 1、物权返还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之一,是指权利人对无权占有者,可以请求返还所有物的权利。 2、所谓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是指合法占有人的占有物被侵占时,可以请求侵占者返还占有物的权利。 3、物权返还请求权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基于物权的绝对性、支配性、排他性而衍生出来的一种请求权,其作用主要是使物权效力得到维护。后者是基于占有事实,如租用、借用等事实,其作用仅仅在于恢复占有人对物的占
    • 怎样解释返还原物请求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8
      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返还原物权请求权是物权保护的一项基本权利,很多立法对此都有规定。物权人的物被他人侵占,物权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使物复归于物权人事实上的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