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规定是如何的
《民法典》规定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居关系中获得的财产属于按份共有,双方应当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二、抚养纠纷的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三、同居关系解除时,应当怎么确定子女的抚养权
同居关系的男女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一、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一般判给母亲一方。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非婚生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n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子女抚养纠纷:如何应对同居关系的影响
362人看过
-
《抚养权纠纷》中同居关系的子女如何申请受理
329人看过
-
如何申请同居关系中子女的抚养权纠纷受理?
398人看过
-
子女抚养纠纷涉及同居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189人看过
-
郑某诉孔某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
289人看过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257人看过
-
同居关系中的子女抚养权纠纷处理原则是什么,如何处理子女抚养纠纷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4一、双方均未配偶的同居,非婚生子女由谁来抚养此种情况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未婚同居,是同居方式中最普遍的。此时的非婚生子女在抚养权的问题上和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无任何区别。(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
同居期间子女抚养纠纷怎么立案(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怎么解决)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291、一般情况下,仅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如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 3、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发生争议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5、同居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6、子女抚养
-
同居关系产生的抚养纠纷,子女抚养权纠纷的处理方法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1双方为同居关系,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孩子抚养权纠纷。 依法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
-
男女如何解除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中的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标准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19同居关系,直接分开即可。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
-
如何处理子女的抚养权,和同居关系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3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 2、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