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发44号文件规定,原则上确定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达到一定人口数的县也可以作为统筹单位。统筹地区也叫统筹单位。社保统筹区域是:可能是当地一个城市设为一个统筹区域,也有可能2个甚至更多城市设为同一个统筹区域,只能在同一个统筹区域内才可以灵活转移。
关于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人社发〔2010〕272号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扩大医疗保险制度受益面,切实减轻参保居民医疗费用负担,现结合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际运行情
琼人社发〔2010〕272号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扩大医疗保险制度受益面,切实减轻参保居民医疗费用负担,现结合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际运行情况,就我省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1年1月1日起,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8万元。
二、从2011年1月1日起,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支付比例调整为: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
三、从2011年1月1日起,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门诊统筹。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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