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发生事故伤害,应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6 21:42:44 242 人看过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劳动关系自进单位工作时建立。既然在试用期内即属于单位的职工,那么就应当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

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仍然应当遵守法定的各项劳动标准,如工作时间、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加班费等规定。尤其是社会保险应该按月缴纳,做一个月的工也要缴纳一个月的社会保险。

2、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3、试用期限要合法

试用期约定与劳动合同期限有着密切的联系: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立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规定试用期和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之间的关系,主要也是为了对试用期的约定加以限制和规范,对于短期间合同,可以在合同期内互相了解,一般不需要设立试用期,也为了防止一些企业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频繁换人,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试用期内特殊的权利

主要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的特殊性。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三十天的要求。而用人单位除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以外,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提前30天的约束。

二、如果在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只要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首先,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再次,对于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求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是否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也应当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自劳动关系建立时起即应当依法缴纳,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的开始即意味着劳动关系的开始,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

一、企业缴纳社保的流程具体如下:

1、整理单位要办理社保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新办人员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续保人员,确保个人窗口已报停、或前单位已报停;

4、填写表格;

5、公司营业执照、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章、职工名册、工资表、到单位所属区域社保局开户。

二、个人缴纳社保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户口本;

2、身份证和复印件;

3、2张1寸照片。

综上所述,试用期不管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都与公司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也应当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自劳动关系建立时起即应当依法缴纳,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的开始即意味着劳动关系的开始,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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