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保险与产品责任保险有什么区别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5:34:52 170 人看过

产品质量保险与产品责任保险区别有:概念不同。产品责任保险的含义是承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公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由产品供给方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保险。产品质量保险的含义是承保制造商的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

一、生产者质量责任的免赔

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产生产品质量缺陷的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者可免除其产品的质量责任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

一、生产者没有将产品流入市场。

二、生产者将产品投放市场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市场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二、消费者的索赔权有哪些方面

消费者的索赔权有下列方面:

1、超时服务索赔权。超时服务所包含的内容极其广泛,如班机晚点、班车晚点、预约服务(如安装闭路电视)延误等等。

2、延误使用索赔权。消费者只要不是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购买了不合格的商品从而耽误使用的,就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3、精神损失索赔权。

4、赠品质次索赔权。销售者有义务保证赠品的质量和服务的质量。如果消费者因使用免费产品或接受免费服务遭受权益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三包产品超期索赔权。消费者购买的消费品一旦因其自身缺陷原因而造成损害的,只要购买后未超过产品说明中所标明的安全使用期的,仍然可以向销售者索赔。

6、商品退货索赔权。

三、因产品缺陷受到损害可以要求谁赔偿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在索赔的对象上,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后,受害人既可以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即受害人在时索赔时有选择权。

被索赔一方(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先行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损害的结果,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在先行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反之,如果损害的结果,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在先行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8: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责任相关文章
  • 产品质量责任险必须是新产品吗
    是的,产品责任保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的侵权行为,且不以被保险人是否与受害人之间订有合同为条件。它以各国的民事民法制度为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销售者承担推定过错责任表现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推定销售者对此有过错,并应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向生产者追偿。
    2023-06-18
    169人看过
  • 产品质量责任与产品责任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哪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义务的行为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所作的强制性要求;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就产品质量向消费者所作的说明或者陈述;产品存在缺陷。产品责任则专指因产品缺陷引起的赔偿责任。可见,产品质量责任与产品责任是两个既相关又不相同的概念。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法律责任的形式不同《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民法典》规定了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产品责任的形式主要为赔偿损失。二、赔偿范围不同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限于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本身的损失以及消费者因此而产生的运输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为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的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
    2023-04-13
    465人看过
  • 如何处理产品质量责任保险纠纷
    1、产品质量责任保险纠纷解决规定:因履行保险合同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应当选择下列两种方式之一,并在保险单中载明:(1)因履行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保险人收到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提出的索赔时,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保险人。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向索赔人作出任何承诺、拒绝、同意或实际赔偿。对于消费者提出的索赔,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辩护或处理仲裁、调解事宜。被保险人应当提供有关文件,并给予必要的协助。保险人的赔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的判决、仲裁机构的裁决、有关机构的调解或者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认的结果为依据。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应当提交保险单正本、销售发票、权利人索赔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维修费用证明等必要文件。被保险人应当提交原保险单、索赔申请书、消费者索赔报告、
    2023-05-31
    331人看过
  • 产品侵权责任和产品质量纠纷的区别
    访:在实践中和理论上,经常有人将产品侵权责任和产品质量纠纷相混淆。想请您谈谈这两种民事纠纷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好吗?谈:产品侵权责任是侵权行为,产品质量纠纷是合同纠纷。二者有原则的区别。在实践中,司法人员并不是对这种区别都能分开。其主要区别是:第一,产品质量纠纷必须发生在合同领域,而产品侵权责任仅仅以合同为一般前提,并非以存在合同关系为产品侵权责任发生的必要前提。产品质量纠纷以原有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必要前提,没有合同关系,就不存产品质量纠纷。产品侵权责任的发生,一般也存在原有的合同关系,但是,一方面,产品侵权责任并非因合同关系而引起,这种侵权行为是物件致人损害,而不是行为致人损害;另一方面,很多产品侵权行为的受害人并不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第二,产品质量纠纷的损害事实是产品自身的价值损失以及所引起的其他间接损失,而产品侵权责任的损害事实是人身伤害或者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害。这是产品质量纠纷与产
    2023-06-13
    195人看过
  • 产品质量责任与产品责任的不同点
    产品责任则专指因产品缺陷引起的赔偿责任。可见,产品质量责任与产品责任是两个既相关又不相同的概念。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法律责任的形式不同《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民法典》规定了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产品责任的形式主要为赔偿损失。二、赔偿范围不同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限于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本身的损失以及消费者因此而产生的运输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为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的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不包括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失。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失应由消费者另行向责任人主张产品质量责任。另外,精神损害赔偿不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而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则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三、归责原则不同产品质量责任为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即只要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
    2023-06-13
    222人看过
  • 产品危险角色的鉴定与产品责任预防基础责任保险
    产品安全始于风险分析,一个评估和鉴定危险的过程;决定合适的动作,继而做出相应的反应和高屋建瓴般地决策。介绍在20世纪80年代,生产者和保险工业经历了一次流星般的快速发展。除了偶然的一些优秀案件外,媒体很少有产品责任索赔的报道。当然,必须提高产品质量和减少产品危险,但是,持续关注的是产品安全的授权书。产品安全始于风险分析;过程有证实和评估风险;决定合适的动作,继而做出相应的反应和高屋建瓴般地决策。风险分析一个最重要的最后步骤就是懂得产品如何导致意外。什么是产品?产品即一个硬件、软件或一项服务。A.硬件实际的物理产品更换部分包装、容器B.服务安置设备维修、保养重建C.软件使用、维修及处理的说明书授权(解释、应用)声明D.用户反映对于遭受风险的产品,厂商必须一直和用户保持联系,所以我们需要清晰了解产品各种用处的定义,包括:儿童、不利条件,老人培训,知识水平,技术水平功效学的人为因素的考虑时限工业
    2023-06-06
    171人看过
  • 产品质量侵权与产品缺陷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构成要素不同:产品瑕疵不含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缺陷,则含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2)主观归责原则不同:产品瑕疵主要使用过错责任原则,即经生产者、销售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只有存在主观上的过错,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产品缺陷则实行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两种原则。对销售者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和特殊情况下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生产者则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造成损害,生产者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无论主观是否存在过错。(3)赔偿顺序不同:产品瑕疵的赔偿责任是先由销售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对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向消费者赔偿后才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因此,赔偿顺序有先后之分。而产品缺陷的赔偿责任则无先后顺序,受害人既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
    2023-06-11
    75人看过
  • 产品质量保险的保险责任,股票可用于债权担保吗
    一、产品质量保险的保险责任承保制造商、销售商或修理商因制造、销售或修理的产品质量有内在的缺陷,而造成产品本身损坏,对使用者应负有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产品质量保险的保险责任有:(1)使用者更换或修理有质量缺陷的产品所蒙受的损失和费用;(2)赔偿使用者因产品质量不符合使用标准而丧失使用价值的损失和由此引起的额外费用,如运输公司因汽车销售商提供的汽车质量不合格所引起的停业损失和继续营业而临时租用他人汽车所支付的租金等;(3)被保险人根据法院的判决或有关政府当局的命令,收回、更换或修理已投放市场的存有缺陷产品所承受的损失和费用。产品质量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般是以保险标的的购货发票金额或修理费收据金额来确定。产品质量保险的保险单对一些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的保证保险,其保险费的收取办法一般是以件(个、台)数固定收取,如电视机1.20元/台等。产品质量保险的保险期限因不同产品的性能、用途而异,一般是根据有关产品
    2023-04-01
    263人看过
  • 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我公司承诺:1、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牢固树立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对我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2、依法取得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资质。3、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不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4、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企业从各个环节把好质量关,明确各级各类质量相关人员的职责,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严格岗位责任制考核。5、建立完善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提高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严格原料进厂查验制度、过程检验制度、成品出厂检验制度。建立出厂产品的检验原始数据和检验报告,
    2023-06-07
    297人看过
  • 产品的标准、质量与质量责任是什么?
    一、产品与产品标准和质量1、产品的概念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因此,天然的物品、非用于销售的物品,不属于该法所说的产品。另外,由于建设工程、军工产品在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特殊性,它们被排除在该法所称的产品范围之外,另由专门的法律予以调整;但建设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适用该法的规定。因核设施、核产品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产品标准产品标准是对产品所做的技术规定,它是判断产品合格与否的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法第12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所谓合格,是指产品的质量状况符合标准中规定的具体指标。我国现行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该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允许适用其他标准,但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023-06-06
    338人看过
  • 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保险期间内,被保证人对其当年生产销售的产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由下列原因产生的,应由其承担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华安保险负责赔偿80%的损失,累计最高赔偿金额在保险金额的10%以内赔付,具体赔偿限额在特别约定中列明。(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或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四)经华安保险事先同意,由于本条(一)至(三)款责任引起的应由被保证人承担的合理的运杂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2023-06-06
    393人看过
  • 产品责任险保险范围有多大
    1、保险公司承保的产品责任风险,是指因承保产品造成对消费者或用户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所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因此导致的相关法律费用。2、被保险人生产、销售、分配或修理的产品发生事故,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规定的赔偿额度范围内予以赔偿。3、在发生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支付的相关法律费用及其他,经保险公司事先同意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都会担负赔偿责任。产品责任险要严控出口风险今年以来,中国出口商在美国的生意屡屡受挫,从宠物食品、牙膏到汽车轮胎,风波不断。一位外贸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外的法律环境、产品标准都与国内不同,公司越来越重视贸易出口带来的产品风险。美国美亚保险公司高级核保人谭洪波女士介绍,国外的出口企业大多投保商业综合保险,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产品责任保险。她说:产品责任保险不同于产品质量保险,它承保作
    2023-08-17
    249人看过
  • 产品质量侵权与产品质量违约之间的区别
    第一,产品质量纠纷必须发生在合同领域,而产品侵权责任仅仅以合同为一般前提,并非以存在合同关系为产品侵权责任发生的必要前提。产品质量纠纷以原有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必要前提,没有合同关系,就不存产品质量纠纷。产品侵权责任的发生,一般也存在原有的合同关系,但是,一方面,产品侵权责任并非因合同关系而引起,这种侵权行为是物件致人损害,而不是行为致人损害;另一方面,很多产品侵权行为的受害人并不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第二,产品质量纠纷的损害事实是产品自身的价值损失以及所引起的其他间接损失,而产品侵权责任的损害事实是人身伤害或者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害。这是产品质量纠纷与产品侵权责任的最主要区别。第三,产品侵权责任的致害原因是物件,是由于制造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产品致害人身或者财产,致害的是物,而不是行为;而产品质量纠纷致害的原因,是违约行为,是因为违约而造成损害。第四,确定产品侵权责任,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因而
    2023-06-21
    311人看过
  • 产品责任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1910年前后,英国、美国等国都曾因生产和销售毒品而负有责任。为了保护和限制其传播,保险市场产生了有毒责任保险,早期的产品责任保险主要覆盖食品、饮料、药品、化妆品等与人体健康直接相关的产品。后来,保险范围扩大到各类日用品、纺织、机械、石油、化工、电子工业产品,以及大型飞机、船舶、成套设备、钻井船、核电站、卫星、火箭等。也就是说,只要投保人有产品责任险的要求,任何产品都可以从保险人处获得产品责任险的保险历史已经超过90年。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自20世纪70年代美国确立绝对责任原则后,产品责任保险的发展开始在世界范围内产生影响。产品责任保险业务量最大的是美国,产品责任保险保费年收入数百亿美元。西欧和日本的产品责任保险业务增长也很快。此外,在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产品责任保险也在20世纪70年代末迅速发展,我国的产品责任保险始于1982年。当时只限于出口商品,业务量不大
    2023-05-31
    128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责任是指由于产品有缺陷,造成了产品的消费者.使用者或其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生产者或销售者分别或共同负责赔偿的一种法律责任。在责任保险领域内,产品责任保险是发展较为迅速的险种。零售商、批发商和制造商对由离开销售和生产场所... 更多>

    #产品责任
    相关咨询
    • 银行保险和保险产品有什么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8
      银保姓“保”不姓“银” 银行保险和普通保险产品的最大区别在于销售渠道不同,银保产品是在银行网点销售的。银行作为一家兼业代理机构,只负责代理销售保险,其他售后服务、理赔事项统统由保险公司承担。 购买注意3环节 银保产品兼具保障和投资功能,其分红和复利功能可有效应对通胀,同时又具有其他理财产品所不具有的保障功能,适合有这方面需求的消费者选购。投保前,要仔细阅读保险责任,了解准备购买的产品的保障范围是否
    • 产品责任纠纷与产品质量纠纷区别中,管辖区别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9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管辖标准,当事人的所在地、诉讼标的等与法院辖区的联系。原则上是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例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你在A地买的产品,那么B在A地有办事处吧,它的办事处在那个辖区就由该辖区的人民法院管辖,适用一般地域管辖。
    • 险种、保险产品、保险条款、保险责任间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5
      险种包括意外险、重疾险、养老险、投连险、万能险、年金险等类;保险产品比较宽泛,与险种意思超不多;保险条款类似说明书;保险责任是指该产品所承担的责任,就是怎么才能得到陪的钱。
    • 产品质量责任保险的有效期是多久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受害人向生产者、销售者提出损害赔偿的时效期限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超过二年时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请求赔偿权,自该产品交付最初使用人时起至缺陷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时止,如果该产品自交付最先使用人至事故发生之日超过十年,受损害人的请求赔偿权丧失,如果明示的安全期在十年以上,受损害人仍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 产品质量纠纷与产品质量纠纷的区别是什么,产品质量纠纷有哪些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产品侵权责任是侵权行为,产品质量纠纷是合同纠纷。二者有原则的区别。其主要区别如下:(1)产品质量纠纷必须发生在合同领域,而产品侵权责任仅仅以合同为一般前提,并非以存在合同关系为产品侵权责任发生的必要前提。产品质量纠纷以原有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必要前提,没有合同关系,就不存产品质量纠纷。产品侵权责任的发生,一般也存在原有的合同关系,但是,一方面,产品侵权责任并非因合同关系而引起,这种侵权行为是物件致人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