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01:40:26 59 人看过

一、物流运输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1、货运代理;装卸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2、普通货运,货物运输代理,(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3、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A);大型物件运输(一);货运代理;装卸服务;仓储(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汽车配件销售。

4、物流及消耗品的销售,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百货,摄影器材,电脑打字,印刷名片。

5、货运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品、成油品),货物装卸,寄递服务(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商务咨询(除经纪),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日用百货,厨房用具,化妆品,办公用品,电子产品,工艺礼品,五金交电销售。

6、道路普通货运,国内道路货运代理,仓储(除危险品),装卸服务,五金交电,汽摩配件,建筑装潢材料,日用百货销售。

二、物流运输方式有哪些

1、公路运输是在公路上运送旅客和货物的运输方式。是交通运输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主要承担短途客货运输。现代所用运输工具主要是汽车。因此,公路运输一般即指汽车运输。在地势崎岖、人烟稀少、铁路和水运不发达的边远和经济落后地区,公路为主要运输方式,起着运输干线作用。

2、铁路运输是使用铁路列车运送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它在社会物质生产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其特点是运送量大,速度快,成本较低,一般又不受气候条件限制,适合于大宗、笨重货物的长途运输。

3、水路运输是以船舶为主要运输工具、以港口或港站为运输基地、以水域包括海洋、河流和湖泊为运输活动范围的一种运输方式。水运至今仍是世界许多国家最重要的运输方式之一。

4、空运也叫空中运输。一般是比较急用的货物,公路运输不能符合客户要求的时效的情况下客户会选择空运。空运以其迅捷,安全。准时的超高效率赢得了相当大的市场,大大缩短了交货期,对于物流供应链加快资金周转及循环起到了极大的促动作用。

5、管道运输是用管道作为运输工具的一种长距离输送液体和气体物资的输方式,是一种专门由生产地向市场输送石油、煤和化学产品的运输方式,是统一运输网中干线运输的特殊组成部分。

三、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怎么办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

(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1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司经营范围相关文章
  • 运输合同纠纷运费承担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因运输合同产生纠纷的,运费损失是不是应该支持,由具体的情况而定。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八百三十五条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第八百三十六条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运输合同纠纷该怎么起诉运输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需要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证据材料和起诉状,起诉状中写明诉讼请求,事
    2023-08-18
    60人看过
  • 处理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措施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应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具体如下:1、承运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如无过错或者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未完成委托事项的,承运人可以不承担责任;2、如果是托运人的货物包装和产品缺陷造成的,导致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和机械设备的腐蚀、污染、损坏和人身伤亡,托运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偿委托合同因受托人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由于受托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货物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纠纷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运输始发地、是指货物运输的发运地或者旅客乘运地。目的地,是指货物或者旅客到达地。上述3个地方各人民法院对这类运输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到任何一个法院起诉都可以。有管
    2023-07-07
    384人看过
  • 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怎样管辖
    一、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怎样管辖1、因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航空快递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航空快递运输合同,从法律特征上看,有以下几点:第一,航空快递运输合同的标的是使用民用航空器运输快件这样一种服务性的行为,所以,航空快递运输合同在本质上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第二,航空快递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的合同。合同双方互负义务,并且其义务有对应性,这体现了它的双务性。同时,发件人需为其得到的运输服务支付报酬,这体现了它的有偿性。第三,航空快递运输合同中包含有大量格式条款,具有标准合同的性质。一方面,航空快递运输合同的条款基本上都是由快递企业
    2023-06-17
    434人看过
  • 货运代理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不同点是什么
    为正确处理有关案件,在此需要将货代纠纷和货运纠纷在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方面作个比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亦为过错原则,但在举证责任上属于过错推定,即一般来说,证明货物损坏非系承运人过错所致之责应由承运人自己承担,货方仅需证明在承运人责任期间发生了货损事实即可,对承运人有无过错无须举证。而承运人需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方可免责,否则推定其有过错。这与本案中原告要求国泰公司赔偿损失时的情形正好相反。
    2023-06-15
    453人看过
  •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在哪起诉赔偿
    一、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在哪起诉赔偿在发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时,确定起诉赔偿的地点至关重要。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因为被告住所地作为被告的常住地,便于法院进行调查取证,也有利于案件的审理和执行。2.在特定情况下,如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或者被告在国外、下落不明等情形,原告可以选择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管辖法院的规定在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问题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基于被告住所地作为案件主要事实发生地,便于法院进行调查取证和审理案件。2.对于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应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有助于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3.对于涉及特定人员的案件,如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以及被
    2024-07-11
    440人看过
  •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中赔偿运费的必要性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中是没有明确规定赔偿运费,是否赔偿要看具体情况。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而解除的,或者货物因不可抗力灭失的,托运人不用支付运费,已经支付的,应当返还运费,这个情况的,就不用赔偿运费;当事人因运输合同发生纠纷,需要赔偿损失的,当事人有损失运费的,应当赔偿,没有损失的,不用赔偿,只需要赔偿造成的损失。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运输始发地、是指货物运输的发运地或者旅客乘运地。目的地,是指货物或者旅客到达地。上述3个地方各人民法院对这类运输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到任何一个法院起诉都可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得无故推托,应当依法受理。对两上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由最先受理的人法院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五条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
    2023-07-01
    267人看过
  • 运输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
    律师解答:属于。1、乘客运输合同纠纷赔偿需要注意的是索赔期间和诉讼时效、合同上约定的赔偿规则、合同上约定的索赔方式、以及赔偿后有关事宜的处理。2、乘客运输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民事方式来处理。《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2024-05-08
    121人看过
  • 解析一起物流运输合同下保险代位求偿纠纷
    2003年10月10日,被保险人与被申请人签订运输合同,约定由被申请人将被保险人的240MVA变压器,由上海市闵行上海电机厂码头起运,运至南京扬子巴斯夫联合循环电厂。在运输合同中,当事双方约定了相互责任:被保险人提前三天通知被申请人确切运输日期。在规定的运输时间前,组织被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勘察道路、运输现场,负责提供被申请人车辆可行的运输道路和装卸操作现场的条件。被申请人应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运输时间,及时调派相应车辆、人员,并指定专人严格按技术要求、操作规程指挥作业,确保运输作业安全、及时、万无一失地完成。2003年10月13日,被保险人的240MVA变压器由被申请人从上海运输,于2003年10月17日下午到达扬子石化公司巴斯夫现场,在作卸车前准备工作时,大型变压器运输车辆的液压千斤顶发生突发故障,导致变压器运输车辆发生倾斜,造成变压器油箱局部变形,质量受损。根据被保险人与申请人××保险公司
    2023-06-09
    74人看过
  • 旅客运输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当事人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相关证据材料等,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然后,根据不同的法院的实际情况,有可能立案后就缴纳诉讼费,也有可能等候法院通知再缴费。接着,该案会通过正常的工作流程分配到承办法官手里,由承办法官确定举证期限开庭日期以及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4-20
    227人看过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数居首位
    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09年至2013年运输物流商事纠纷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09年至2013年上海二中院共受理运输物流纠纷案件157件。其中,案件数量居首位的是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共受理121件,占全部运输物流商事纠纷案件数量的77%;居第二位的是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共受理26件,占16.6%。在此次发布的白皮书指出了运输物流市场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例如,无资质运输物流主体经营中的风险隐患问题,业务转委托中存在的资质审查不严现象,运输业务流程中货物签收手续不健全现象,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带来的问题,格式条款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被认定无效等。例如,在一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中,李某与案外人签订运输合同,约定由李某为案外人运输一批货物,运输地点从上海运往广东某地。李某将运输业务转委托给张某实际运输。张某为长期挂靠在正规运输公司名下从事运输业务的人员。为了承运李某所转委托的该
    2023-06-09
    435人看过
  • 某经营部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兰铁中经终字第31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兰州铁路分局,住所地:兰州市七里河区西站西路128号。法定代表人张文恩,该分局局长。委托代理人魏利中,女,该分局西站货运安全值班员,住兰州市城关区滨河东路309号。委托代理人胡明武,兰州铁路分局西站法律顾问。上诉人(原审原告)兰州三叶公司商服益成经营部(以下简称经营部),住所地:兰州市西团区先锋路66号。负责人管桂华,该经营部经理。委托代理人张生产,男,该经营部业务员,住兰州市西团区玉门街145号。委托代理人高连成,兰州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兰州铁路分局与上诉人经营部因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均不服兰州铁路运输法院(1999)兰铁经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兰州铁路运输法院(1999)兰铁经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所认定的基本事实是:1997年2月5日、
    2023-06-09
    416人看过
  •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主要类型及解决办法
    发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首先要确定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然后是对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的损害赔偿责任进行审查。第一、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1、归责原则: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为要件,采取严格责任原则。2、举证责任:托运人对其与承运人存在运输合同关系,以及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承担举证责任;承运人对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第二、托运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货物或者有关文件的,应承担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2、违反运输危险品的规定,应当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赔偿实际损失;3、未妥善包装货物致使他人财产、人身损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收货人不明或因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责任。第三、收货人责任。1、未付清应由其支付的运费以及其他运输、保管费用的,应支付该费用并缴纳滞纳金;2、逾期提取货物的,应当支付保管费;受领货
    2023-03-04
    133人看过
  • 运输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外企公司诉**丰泰保险公司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类型】案例【子类别】民事【案由】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正文】**外企公司诉**丰泰保险公司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裁判摘要】被保险人在投保时至保险合同成立前,未向保险人告知其所知或者在通常业务过程中应知的、足以影响保险人作出是否承保以及如何确定保险费决定的一切重要情况,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保险人可以因此宣告保险合同无效。原告:江苏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北京东路。法定代表人:杨*伟,该公司董事长。被告:丰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陆家嘴路。负责人:袁*信,该分公司总经理。原告江苏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企公司)因与被告丰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丰泰保险公司)发生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原告向**S公司购买了价值1
    2023-06-12
    89人看过
  • 海事运输合同纠纷分析
    无正本提单放货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摘要】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国际贸易的进一步发展,目前国内尤其是沿海城市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为主营业务的公司逐年增多,出于多方考虑,一般国内出口到国外的货物,时常会借助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司代为处理,但由于有国际交易的背景,且交易双方地理位置相对隔离、信息存在不对称的原因从而使得有关国际货物运输的纠纷不断,本文以无正本提单放货为例来分析海上运输过程中存在的法律纠纷以及涉案各方应该注意的事项。【关键词】无正本提单放货;侵权之诉;货代提单;船东提单案件概况:2010年10月14日,位于安微合肥的A公司将一个35尺的集装箱货物交由位于深圳的无船承运人B公司办理海上运输事宜,前述货物的价值为17万美元,B公司向A公司签发了货代正本提单(即H/BL),提单编号为:AAAAA(此处为替代简写),提单中约定了货物的托运人为A公司,收货人为位于美国目的港的C公司,通知方为C公司,
    2023-06-09
    21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经营范围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包括商品销售、服务提供、生产制造等。公司经营范围的确定需要考虑公司的主营业务、行业分类、法律法规等相关因素。 在确定公司经营范围时,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业分类、经营范围的限制等... 更多>

    #公司经营范围
    相关咨询
    • 物流合同纠纷在物流与承运运输间如何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7
      运输合同纠纷较一般合同纠纷复杂,它涉及到承运人是否正确履行合同、是否造成货物毁损、是否按时运到,收货人是否履行收货义务等。从便利审判与诉讼以及存在实际联系的角度出发,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是适宜的。目的地是指客、货运输的最终到达地。 运输合同可能是单一的运输工具来完成,比如由路上运输或者水上运输或者空中运输单独完成,也有可能采取的是多种运输工具联合运输,路上运输还存在
    • 运输合同是否属于运输物流合同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0
      运输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 怎么写物流公路运输合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4
      在物流公路运输合同中,为了能更好地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合作顺利进行,可以参考以下要求进行订立: 1、托运方、承运方的具体信息,如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等; 2、运输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及包装要求等; 3、运输的货物起运地点、到达地点;承运日期、运达期限;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 4、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5、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运输的费用方案、结算方式;
    •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解决需要请律师吗(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9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赔偿限额根据中国民航局1996年制定的《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第45条规定, 第四十五条 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应按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货物没有办理声明价值的,承运人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但赔偿最高限额为毛重每公斤人民币20元。 (二)已向承运人办理货物声明价值的货物,按声明的价值赔偿;如承运人证明托运人的声明价值高于货物
    • 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价值约定与运输价款不一致的,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19
      1、B更透露D欠下C運費未清,說明若D向C繳清欠款,B便願意更改。這樣做法有否違法? 答:僅僅只是透露這種說法,沒有證據證實,您想以此來論理缺乏依據,何況現在貨實際已經發出,討論此沒有意義。 2、因貨櫃滯留港口的費用,B向A說的價錢為真正收費的十倍,B濫收碼頭費用是否合法? 答:雖然沒有見到您的資料,但我初步判斷滯留港口的費用不會高達正常收費的十倍,因此,B的此種說法沒有依據,貴司可以要求B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