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股东的出资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2 15:40:43 89 人看过

股东和出资人的区别:股东,顾名思义就是出钱办公司的人,出资人可以是董事会里的行政人员,但不一定是股东,股东会是公司里的权力机构,对公司的管理做出实质性的决策.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出资人拥有的是资金债权。股东一般不能退股,只能转让,出资人到期后,出资人可以向资金债务人请求偿还。拥有公司股份就可以参与公司决策,拥有出资人与决策权无关。股东可以享受分红。出资人最多只有利息。

一、董事与股东的区别有哪些

董事与股东的区别有:

1、身份不同:股东是股份公司的投资者,董事是股东选举产生的,是公司的经理。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的管理做出实质性决策。董事会是公司决策的执行机构,而不是权力机构;

2、确定条件不同:只要股东参与公司的利益销售,就可以是公司的股东,董事应具有公司或企业大型投资者董事会的权力。

二、董事会和股东会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阵和公司经营中的大多数日常生活事物。决定聘任和解聘经理。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主要区别如下:

1.组成不同。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股东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负有出资义务。也就是说股东出钱。公司归根结底是股东的。股东会拥有对公司很多重要事项的决定权。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

2.职责不同。

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董事会由全体股东选举的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的常设机构。

3.性质不同。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体现股东意志和企业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的性质是解决代理问题的制度安排,信任托管机构。股东大会并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它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本身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代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的股权还是财产
    股东的出资额是公司的财产。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在交纳出资额时,如果是以货币出资的,需要存入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如果是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则要办理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一、出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在我国股东的出资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二、公民可以以不出资的方式成为股东吗公民不出资是不能成为股东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三、个人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
    2023-03-23
    448人看过
  • 股东出资不足与出资不实的区别是什么?
    一、股东出资不足与出资不实的区别是什么?出资不足与出资不实的区别是:产生本质不同;目的不同;行政责任不同。在公司设立时,设立的股东有全面真实出资的义务。但是在实践中,我们常看到出资不到位和虚假出资义务的现象。股东出资不足是指股东取得一定股份而未相应给付或者是无代价而取得股份。出资评估不实,即公司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时,其评估价格高于出资财产的实际价格。二、虚假出资与出资不实如何界定?1、虚假出资:是指宣称其已经出资而事实上并未出资,其性质为欺诈行为,如以无实际货币的虚假银行进帐单,对帐单或者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和公司登记;2、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成立后或资本验资之后,将缴纳的出资抽回,其性质亦属欺诈。3、迟延出资:是指股东不按章程规定的期限交付出资或办理实物等财产权的转移手续。4、出资不足。所谓出资不足,是指在章程规定期限内,股东仅仅部分
    2023-04-13
    211人看过
  • 出资人的股东资格是怎么取得的
    股东资格原始取得方式:1、公司设立时,通过认缴出资额取得;2、公司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一、隐名股东能否主张股东权利自己需要成为股东的话,那么可以购买公司的股份,只要是达到了一定比例之后,就可以有说话的权利的,那么自己是隐名股东这样的情况的话,可不可以申请股东的权利?股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法律属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姓名及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选择隐名出
    2023-03-23
    445人看过
  • 股东能否享有不出资股东的权益
    本公司为资本合作法人。公司的生命来源于股东投入的初始资本。股东出资是否适当,关系到公司未来的正常经营。它关系到交易的安全和公司的信用,保护公司债权人的权益尤为重要。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人员权”,这是股东享有股东权利的法律依据。同时,《公司法》还特别规定了股东参与公司会议、表决权等公司事务的权利,以及股东查阅公司账簿、会议决议和其他法律文件的权利,比如分红权和优先购买权。法律规定股东享有权利时,仅以股东身份作为股东权利的基础,没有任何限制和条件。可见,只要股东被公司和工商登记机关认定为股东,就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股东权利与是否出资没有直接关系,股东的权利与是否出资、是否实缴出资以及实缴出资的多少没有直接关系,不影响股东的身份和股东权利的行使,但如果没有出资,则由股东承担责任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应出资责任。
    2023-05-07
    469人看过
  • 股东权行使的基础在于股东资格而非出资人出资
    有关股东权性质问题有多种学说。股东权基于股东资格是社员权说区别于其他学说的根本特征,其他学说均以出资人出资作为论述股东权性质的起点,认为出资人出资的结果是获得了股东权。笔者认为,从股东权的性质来看,股东权行使的基础应在于股东资格而不是出资人的出资。首先,出资人出资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得股东资格,只有具备股东资格才是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保证。从本原看,确实是因为出资人的出资而取得股东权。但是如果认为股东权的主要内容就是股份转让权、利益分配请求权、议决权、质询权等权利,那么出资人是没有必要选择公司这一组织形式的。因为即使在合伙企业中,出资人也能够在实质上享有以上所谓的“股东权”,而且行使起来会更加得心应手。因此,尽管股东可以有上述诸多权利,但更重要的却是法律赋予的以有限方式承担责任的权利,而这种权利享受之前提恰恰是股东资格。这也正是即使只有一个股东也要设立公司、“一人公司”得以存在的根本原因。其次,
    2023-06-09
    284人看过
  • 出资人认缴出资的法人股东如何退出
    认缴出资股东仍然享有股东的权益,出资的义务也不会消灭。股东的退出方式有在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以及连续五年有分配利润的条件却不分配的情况下,请求公司回购股权。一、公司股权回购按什么方式进行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公司可以进行股权回购的情形有: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该五年连续作出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会决议;2、股东会作出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决议;3、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二、公司法规定的股权转让方式有哪些公司法规定的股权转让方式有:1、公司股东内部之间转让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2、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①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②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
    2023-03-26
    357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股东出资不实的出资行为与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06
      公司和股东均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但诉讼请求不同。按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
    • 股东不出资可否开除公司股东不出资的情形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29
      股东不出资是可以开除的,但是应当经公司催告缴纳,仍然不缴纳的,公司才可以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最基本的义务。
    • 法人股东认缴不出资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1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出资的,就会构成出资违约,除了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股东出资可以是别人出资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25
      股东出资可以由别人代缴,公司法并没有限制股东之间的代缴出资,因此实践中存在代缴出资的情形。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 如何举证公司股东出资不实,出资人是个人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7
      股东出资虚假主要表现为货币和非货币出资。以货币出资的,主要表现为资金金额低于章程规定的金额,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评估价值低于章程定额。根据《司法司法解释(二)》,当事人对是否履行出资义务有争议,原告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提供合理怀疑证据的,被告股东应当对其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原告应承担举证产生合理怀疑的证据,被告股东应对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虚假出资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1、 以无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