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若欠缺即合同不成立,有时该条款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当法律直接规定某种合同应当具备某些条款时,这些条款就是主要条款。二、合同的普通条款,合同的普通条款,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条款,该条款是实现合同目的及作用所必不可少的,只有推定其存在,合同才能达到目的即实现其功能。
保险合同条款有哪些分类
根据保险条款的不同性质,通常有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法定条款和任意条款之分。
基本条款
是指保险人根据不同险种规定的关于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本事项,它通常印制在保险单上,构成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附加条款
是指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权利义务的补充规定,它通常对基本条款的内容加以扩大或者限制。例如,扩大承保责任、减少基本条款规定的除外责任或者承保范围等,以满足投保人的需要。通常,保险人事先印制附加条款的相应格式,在与投保人就特别约定的事项达成一致并填写完毕后,将其粘贴在保险单上。
法定条款
是指法律规定必须明确规定的条款。法定条款的内容包括:保险人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任意条款
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自由约定的条款。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前条规定的保险合同事项外,可以就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做出约定。通常,任意条款也由保险人根据实际需要订入保险单条款,如人身保险中对保险金额加以限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产假在劳动法中被具体规定了哪些内容
91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了合同中常见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
483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约定禁止内容的具体规定
306人看过
-
38条规定了哪些内容在劳动合同中?
115人看过
-
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包括哪些具体方面
410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哪些具体内容
278人看过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
婚内财产合同具体规定有哪些内容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30内容具体包括: 1、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 2、双方父母的遗产分别属于双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3、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 4、对于共同财产的保管约定, 5、对于离婚的约定, 6、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
-
聘用合同的内容对于哪些内容有具体的具体规定呢?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8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聘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款:(一)聘用合同的期限;(二)岗位及其职责要求;(三)岗位纪律;(四)岗位工作条件;(五)工资待遇;(六)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培训和继续教育、知识产权保护、解聘提前通知时限等条款。 事业单位改革进展缓慢。关于聘用制度的规定
-
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法律规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5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大类。所谓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具体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合同条款中担保履约款的具体内容规定是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8银行履约保函 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有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出具证明说明情况,并由担保人对已执行合同部分和未执行部分加以鉴定,确认后才能收兑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得到保函中的款项。建筑行业通常倾向于采用这种形式的保函。 无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
-
合同内容要与发票内容一致吗,具体规定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4-09-24合同内容可以与发票内容不一致。如果发生纠纷,没有签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出具发票的主体可以主张不当得利要求其返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