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罪被监视居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08:44:08 413 人看过

7日早高峰,出租车替班司机马某在黄河路违法行驶,不顾沿线交警的数次责令,将一名执勤交警拖行10余米后逃窜。据了解,目前马某因妨害公务罪被监视居住。受其影响,车主宋先生被公司终止包车合同。而其所属的**汽车出租公司事后高度重视,昨日公司178台车全部停运整顿,公司免了半天的“份钱”召集300多名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

影响:车主被终止合同

事情过去已经9日,后续情况又是怎样的呢?昨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经过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排除了马某酒驾的嫌疑。目前,马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本应被刑事拘留,但因其身体原因,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与此同时,根据《大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马某的从业资格证被永久性吊销,也就是说他以后再也干不了出租车司机了。

在这起事件中,马某驾驶的出租车的车主姓宋,目前他所属的**汽车出租公司根据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已经与其解除了承包关系。

昨日记者从**汽车出租公司了解到,作为承包人,宋先生在包车的近3年内一直运营、管理得很不错,“没有一次投诉,也没有一次交通事故,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也遗憾。”公司负责安全的工作人员说。

虽然与公司解除了合同,但是宋先生仍然多次去看望受伤的交警,“我有责任,是我没有找好替班司机,给交警和他的家人带来这么大的伤害。”宋先生说。

进展:178台车停运整顿

事情发生后,**汽车出租公司的负责人很重视,除了及时地拿出处理意见,还积极地配合调查,探望受伤民警。

昨日,**汽车出租公司的178台车全部停运,车主和替班司机共计300多人全被召集在一起听取通报并进行培训教育,为此公司免除了所有车辆半天的“份钱”。

“即便不要经济利益,也一定要让驾驶员们绷好安全和法律这根弦。”**汽车出租公司经理董-旭说。在通报、培训大会上,这个平时干练的女人数次哽咽:“我们很痛心,发生这样的事儿,不但给公司抹黑,更给大连整个出租车行业抹黑,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更得严格管理。”她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6日 18: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每日监视居住任务
    监视居住期间应在居住地进行居住,确保案件的审理和调查。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特殊条件是指具备适用监视居住必备条件的同时,要启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还必须满足的额外条件,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第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的。前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条件欠缺,没有固定的住处,使得客观上不能执行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成为一种补充办法;后者是犯罪
    2023-07-06
    308人看过
  • 怎样会被监视居住?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一、检察院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是怎样的检察院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
    2023-03-10
    119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指定监视居住会被用刑吗
    一、故意伤害罪指定监视居住会被用刑吗指定监视居住不会被用刑的。监视居住是由当地社区矫正组织负责实行的,并不是在看守所,也不存在用刑的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二、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
    2023-05-18
    366人看过
  • 两规监视居住的规定有怎样的,被监视居住有怎样的义务?
    一、两规监视居住的规定有怎样的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构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由公安机构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二、被监视居住有怎样的义务监视居住作为刑事诉讼侦查阶段的一种强制措施,并
    2023-06-16
    482人看过
  •  涉嫌犯罪,会被监视居住吗?
    指定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有明确规定,一般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住所执行,但如果没有固定住所,可以在指定的住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监视居住不会受到攻击,监视居住应该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住所执行;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没有固定的住所,可以在指定的住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指 定 监 视 居 住 安 全 吗 ?指定监视居住安全吗?从法律角度来看,指定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确保被监视居住的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但是,在实践中,指定监视居住的安全性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由于指定监视居住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执行机关的执法水平、人权保障措施以及执法环境都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其次,指定监视居住
    2023-09-12
    281人看过
  •  谁被长期监视居住?
    法律综合知识
    针对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身体虚弱、无法自理的患者以及失去自理能力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监视居住措施更为合适。此外,针对案件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需求,监视居住措施也是必要的。如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情况,也适用于监视居住措施。1.身体虚弱、无法自理的患者;2.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3.失去自理能力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针对案件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需求,监视居住措施更为合适;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情况。长期监视居住的对象长期监视居住的对象通常是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后,经过法院审理认定有犯罪嫌疑,但尚未被判有罪,因此需要被监视居住。在这种情况下,监视居住的对象将面临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
    2024-03-02
    53人看过
  • 监视居住人员的监视居住条件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其适用条件是:1.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2.犯罪嫌疑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期;3.犯罪嫌疑人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办理案件的需要适宜采取监视居住措施;5.因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实施对犯罪嫌疑人的监视居住需要责令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指定专人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及时将监视居住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
    2023-08-14
    427人看过
  • 被监视居住是不是就是无罪
    监视居住的人,可能有罪,也可能无罪。任何人未经法庭审判,不得认定其有罪。在司法实践中,被监视居住的人,也有最终被判无罪的。监视居住适用于审讯期间,如果侦查机关认定其涉嫌犯罪,同时认为其罪行较轻,一般是改为取保候审,即放人回家等待审判;如果认为其罪行较重,一般是改为刑事拘留,直到逮捕。即把人关到看守所。因此监视居住只是强制措施之一,最终当事人是不是有罪,还要由法院来审理后判定。贩毒因怀孕被监视居住吗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2023-08-06
    488人看过
  • 监视居住有哪些手段呢,被监视人有哪些义务
    监视居住的监控手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人监控手段可采取:(一)电子监控;(二)不定期检查(三)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监视居住作为刑事诉讼侦查阶段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技术侦查措施,故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人监控的内容,其实是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为:(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根据《高检规则》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
    2023-06-14
    344人看过
  • 我老公被指定监视居住45天
    一、我老公被指定监视居住45天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的监督,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负责;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的监督,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规定》对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是否合法启动监督的情形作出具体规定。除“其他应当启动监督的情形”这一兜底条款外,《规定》明确要求人民检察院要对三种具体情形启动监督,包括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举报、申诉的;人民检察院通过介入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执行检察、备案审查等工作,发现侦查机关(部门)作出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可能违法的;人民监督员认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意见的。人民检察院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是否合法,应当审查该决定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并进一步审查
    2023-03-13
    367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可以监视居住吗
    如果达到监视居住条件的,职务侵占罪可以监视居住。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办案机关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2023-06-03
    293人看过
  • 监视居住人能否在被监视期间自由离开居住地?
    可以但是要报告。被监视居住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可以离开本县吗?1、监视居住期间,你如果离开居住的县区的,必须事先报告;2、如果二次以上擅自离开的,属于违反监管规定情节严重。可以对你执行逮捕!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根据公安部《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2)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4)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5)实施其他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公
    2023-07-06
    465人看过
  • 监视居住不能抵刑期吗,被监视居住能出门吗?
    一、监视居住不能抵刑期吗能,但是要分情况。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构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二、被监视居住能出门吗监视居住期间,不能出省。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构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
    2023-06-27
    118人看过
  • 怎样对被监视居住人监控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一、请问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有什么区别?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从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上看,取保候审要比监视居住较为轻缓。对于被取保候审者,刑事诉讼法要求其履行一些带有不妨碍诉讼性质的义务,并禁止他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和县。但被监视居住者所受的限制就大得多,他们除了不得妨碍诉讼进行以外,还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住处或指定的居所,也不得随便会见他人。2、限制人身自由期限长短不同。由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一旦被采取就难以撤销,使犯
    2023-06-29
    465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被监视居住以后如何变成监视居住?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 监视居住移出监视居住会被撤销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5
      1、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居住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
    • 犯了妨碍公务罪了,监视居住私放在押人员可以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9
      1.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工作的管教人员和看守人员,以及执行逮捕和押解罪犯的人员。 2.“门卫”不应认定为是司法工作人员。 3.非司法工作人员帮助在押人员脱逃的,应以脱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司法工作人员虽帮助在押人员脱逃,但没有利用职务之便的,也应以脱逃罪的共犯论处。
    • 犯罪嫌疑人的监视居住,哪些情况会被监视居住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0
      监事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一般来说,以下犯罪嫌疑人可能适用监视居住措施: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
    • 已经被公安部门给执行了监视居住了,犯罪人被执行了监视居住法院叫过去会被解除监视居住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3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不会取消监视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