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李再武(化名)1994年应征入伍,1998年退役。1999年8月由武汉市某区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为其开具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工作介绍信,将其安置到湖北省WX厂。李再武持介绍信报道后,WX厂未予安排工作。2002年12月20日由WX厂的主管部门开具通知单后,WX厂才将李再武安排在WX厂的一分厂从事装配工作。因工资低(400元/月左右)等原因,李再武于2003年2月底前后便未再上班。2004年9月WX厂开始改制。2004年11月李再武向WX厂提出申请,要求WX厂补偿其工龄,从当兵之日计算至2004年9月,此期间的社保关系由本人自行解决。之后,WX厂按980元/年的标准支付了李再武的经济补偿金,并于2004年11月底给李再武出具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李再武与WC厂劳动关系存续期间,WX厂没有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李再武多次要求为其办理各项保险但均遭到了拒绝。审理结果:湖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查明了案件事实,认为:根据《劳动法》和《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的规定,WX厂及其职工属于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征缴范围,WX厂应按规定为李再武补办上述社会保险。遂作出裁决:WX厂为李再武补办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各险种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李再武承担个人缴费部分。
李某与服装厂劳动争议仲裁案
案情简介李某是某服装厂的一位会计,和该服装厂签订了至2005年12月的劳动合同。因丈夫死于车祸,精神上遭受很大打击,患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疗。该服装厂听到此消息后,欲和李某解除劳动合同,便拟订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到医院看望李某,同时让李某在该协议上签了字,签字时李某父母并不在场。很快该厂劳工部门为李某办理了失业手续,并将其档案转到了街道劳动管理部门。李某父母听说此消息后,来到该厂提出李某孩子上学,没有收入,厂里如果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家里将没有经济来源。但该服装厂坚持解除合同协议系李某同意并自愿签字的,不能变更。法院审判劳动仲裁部门受理此案后,认为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时,李某正处于精神分裂症治疗期间,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是无效的,因此裁决该服装厂继续履行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专家评析李某患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疗期间,应属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于解除劳动合同这种重大的行为,缺乏判断、理解和预见相应后果的能力,因此,这种行为应由其监护人代理进行,或征得监护人同意后进行,因此李某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行为应属无效民事行为,李某与服装厂的劳动合同也应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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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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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劳动纠纷,劳动纠纷诉讼程序,劳动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9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分为以下四个程序: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2.仲裁前准备。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 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 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3.调解。4.开庭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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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与劳动争议纠纷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如何确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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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与劳动争议纠纷,具体规定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13劳务纠纷与劳动争议纠纷的区别在于: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 劳务纠纷是基于劳务关系,劳动纠纷是基于劳动关系。 2、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典进行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 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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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与劳动争议劳动纠纷的处理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8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如果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除此之外,还可参照下列情况认定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职工工资表; (2)工作证、服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