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19:11:55 369 人看过

关于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问题

(一)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通常是指联营一方虽向联营体投资,并参与共同经营,分享联营的盈利,但不承担联营的亏损责任,在联营体亏损时,仍要收回其出资和收取固定利润的条款。保底条款违背了联营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原则,损害了其他联营方和联营体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确认无效。联营企业发生亏损的,联营一方依保底条款收取的固定利润,应当如数退出,用于补偿联营的亏损,如无亏损,或补偿后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可作为联营的盈余,由双方重新商定合理分配或按联营各方的投资比例重新分配。

(二)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三)金融信托投资机构作为联营一方依法向联营体投资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分享固定利润,但亦应承担联营的亏损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联营合同中需要规定哪些事项?
    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联营体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工商登记信息;(2)联营的宗旨;(3)联营各方的名称及经济性质;(4)联营各方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5)联营各方的权利义务,联营各方应本着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效益、共担风险的四共原则进行,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享受什么权利,承担什么义务;(6)利润分配及承担连带责任的具体方案;(7)联营体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8)联营各方参加及退出的条件和程序;(9)联营体管理机构的产生、形式及职权;(10)联营体主要负责人姓名及任期;(11)联营章程的修改和程序;(12)违约责任;(13)联营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4)其它要说明的事项。联营合同纠纷如何计算利息在联营合同纠纷中,应如何计算利息?在联营合同纠纷中,利息的计算应本着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处理。具体可分以下几种情况:(1)发生了风险,应判令双方按约定承担亏损责任,不应牵涉任何一方的利息计
    2023-07-08
    317人看过
  • 联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联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订立联营合同,一般是由一个或者几个企业或事业单位作为发起人,向自己物色的联营对象提出签约倡议,经过各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如果意思表示一致,即可签订联营协议。订立联营合同,除了遵循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外,还应注意下列事项:在订立联营合同时,各方当事人要注意扬长避短,根据自己在技术、资金、设备、资源以及销售等方面的优势或劣势情况,在目的地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考查了解,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联营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经济效益,因此,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应有利于充分挖掘企业潜力,做到投资少、见效快、产品质量好、数量多以及技术进步快。实践中,应提倡以大中型企业为骨干,以优质名牌产品为龙头的横向经济联合。根据情况采取联营形式。联营不受地区、部门、行业界线的限制,不受所有制的限制;可以是发展原材料生产与加工企业之间的联合,也可以是民用与军工企业的联合或者是工、农、商、贸企业之间的联合,以及是
    2023-04-19
    108人看过
  • 联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
    1、联营各方当事人均有生产经营的执行权。联营体为了正常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经联营各方协商一致,可委托一方当事人为代表人,负责管理联营中的各项事务,联营各方均有被授予代表人资格的权利。2、联营各方当事人均有参加协商和表决权。在联营期限内,有关联营的方针及生产经营中的各项重要事务均需由联营各方共同决定。在决定的形式上可以采取协商或表决等方法,联营各方当事人均有参加协商或表决的权利。3、联营各方当事人均有利益分配权。相关知识:什么是联营合同联营合同是平等主体的企业之间或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以及他们之间为明确相互间法律关系而签订的协议。因此,可以说联营合同的主体是有一定限制的。对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则不能直接参予横向联营,不得签订联营合同。联营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哪些1、按合同约定期限、数量、投入资金或物资。联营各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按量保证资金或物资到位,从而履行合
    2023-06-14
    455人看过
  • 租赁合同的保底条款
    租赁合同免责条款:1、约定的免责事由,租赁双方可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双方的免责事由以及责任范围;2、法定的免责事由,因出现不可抗力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责事由,且当事人及时履行告知义务的;3、一方违约在先或主观臆断另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按约履行的。一、合同纠纷怎么赔偿损失?合同纠纷造成一方当事人损失的,一般是按合同的约定赔偿损失,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此外,还须债务人无免责事由。如果债务人履行不符合债务本旨,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则债务人并不负
    2023-03-07
    430人看过
  • 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到底是指什么?
    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目的是为了保护商业机密或国家秘密不被泄露。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机关、单位违反保守国家秘密的,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技术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保密条款是技术合同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订立合同之前,当事人应当就保密问题达成订约前的保密协议,在合同的具体内容中更要对保密事项、保密范围、保密期限及保密责任等问题作出约定,防止因泄密而造成的侵犯技术权益与技术贬值的情况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九条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或者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造成严重
    2023-08-03
    244人看过
  • 租赁合同条款中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请问开发商无证销售是否可以退房?可以。属于根本违约。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购房者可退房的情况有什么购房者可退房的情况: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在房屋交付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交房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
    2023-06-23
    271人看过
  • 贸易合同中的终止条款有哪些?贸易合同中的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一、贸易合同中的终止条款1、合同到期后的自然终止;2、合同中有显失公平的条款;3、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并对当事人造成直接利益损害;4、合同当事人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且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目的的,通过法院进行判决,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判决合同终止的;5、合同一方自然人死亡,且财产继承者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6、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合同内容无法实行的;二、贸易合同终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
    2024-01-03
    58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经常被使用的有哪些条款
    保险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主要体现形式和证明。此外,投保单、暂保单、保险凭证、批单等也在不同程度上构成保险合同的一部分。为了规范保险行为,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险法》对人寿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作了统一规定和要求。由于这些规定经常被使用,形成人寿保险合同的通用条款。因此,您花一些时间了解这些条款是很有好处的——当您再阅读各家寿险公司的险种条款时,即可将主要精力用于研究该险种最重要的部分——保险责任(保险收益)与保险费(保险支出)。1)不可抗辩条款人寿保险合同成立二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理由解除合同。这是一条有利于保户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重要事实,只能在二年内以此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解除合同,超过两年的可抗辩期,这个权力即告丧失。2)自杀条款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以内自杀,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如果自杀发生在合同
    2023-06-15
    137人看过
  • 特许经营合同中应该包含哪些条款
    一、什么是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目前,国内的特许经营单店合同大致可以被分为四个组成部分,合同引言、合同中关键用语释义、合同的主体部分以及合同的附件部分。二、特许经营合同中应该包含哪些条款具体主要包括的内容和条款如下(注意:这是一个作为示例的特许经营>合同模式,各个特许人在实际使用中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修改。下面的叙述略去了合同前的双方名称、地址等确认以及合同结尾的签字确认):(一)合同引言主要说明的是特许人的特许权内容、声明特许人的商标是已经注册过的合法商标、以及本合同的意图。(二)合同中关键用语释义说明下文中的一些简略词的准确全称,比如合同里常用的甲方、乙方、非独占许可、特许人
    2023-02-28
    337人看过
  • 联营合同纠纷哪些意思
    联营合同纠纷是指企业法人之间或企业法人与事业单位法人之间在通过协议或章程进行经济联合经营的过程中,因当事人的协议而产生的民事争议。联营合同的主体是法人,而且必须是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联营合同的标的是联营行为,而不是物或智力成果。一、法定代表人的权力和义务有哪些法定代表人的权力和义务: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接受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履行职责;3、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履行职责时,应当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法定代表人必须行使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表;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5、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当向登记主管部门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件;6、法定义务是直接按照法律规定产生的义务,而不是当事人约定的
    2023-02-24
    404人看过
  • 合同通常有哪些条款,合同条款有哪些
    一、合同通常有哪些条款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标的是一个常用的法学术语,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物可以是物,如借款合同的标的是货币,买卖合同的标的是出卖物。标的也可以是行为,如货物运输合同中的劳务。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方式包括交货方式、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公民应怎样订立合同实行合同制,使公民可以通过各种合同取得自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也使各种经济主体明确自己对消费者的责任。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公民可据此防止不法交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订立合同的方式,可以采用口头,书面、鉴证、公证等形式。但为避免发生纠纷,以及发生纠纷以后有据
    2024-01-16
    125人看过
  • 合同条款中的技术转让有哪些
    合同条款中的技术转让如下:转让方是所提供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按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提供能够实现约定目标的完整、正确、有效的技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提供技术指导,确保技术的实用性和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保证其是所提供技术的合法所有人,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正确、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一、内蒙古技术合同认定标准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二十章技术合同的规定,第八百四十三条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第八百四十四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同时技术合同又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以下是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的判别标准:第八百五十一条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
    2023-03-06
    200人看过
  • 对于合同中保密条款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内容要切合实际。保密协议的内容既要依据法律,又不能照搬法律。因为法律规定就全局而言的,对一个具体用人单位和一个劳动者来说,有不少具体的实际情况,协议内容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例如: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将本单位某某产品或工序的生产技巧、化学配方、工艺流程、技术秘决、设计图纸以及本单位的货源情报等一项或数项内容与劳动者进行约定,而不可照搬法律,笼统约定要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一句话。2、条款要严密。约定的保密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的依据,严密完整的保密约定应当具备商业秘密的内容、期限、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泄密赔偿办法等项条款,至于约定的途径既可以在劳动合同正文中直接对保密事宜作出具体约定,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之外另订一个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当然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提及有关用人单位
    2023-02-25
    364人看过
  • 担保合同中保证条件有哪些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签转租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签转租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4.经过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二、民法典合同的有效与无效合同想要有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租房未到期要求退房如何处理违约租房未到期要求退房,处理违约的方式如下:1、对于提前退合同中规定违约金的赔偿金
    2023-06-27
    6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合伙型联营的条件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01
      “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法人合伙型联营最本质特征是合伙人负连带无限责任。具体说它的特点有以下几方面: (1)联营各方也共同出资、共同经营。这同法人型联营是一样的。 (2)联营体不具备法人条件,这是同法人型联营的最大不同
    • 合同型联营有哪些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01
      是指联营各方按照合同的约定相互协作,独立经营的一种散型的共同经营体。“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其特点是: (1)联营各方没有互约出资额,也不构成一个经济实体。 (2)在前述特点基础上,参加联营各方完全独立经营,参加联营各方都是参加共同经营的独立经营单位,没有统一的经营单位。 (3)这个松散的共同经营体有时也有自己的
    • 联营和合营的区别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4-05-07
      联营和合营的区别有:1、组成不同,合营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合伙投资兴办的企业;联营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组织共同投资联合经营的企业;2、决策方式不同,联营企业有后期个人买进的股份可参与决策;合营企业是投资建立企业时候多个人或者多个企业共同建立者可参与决策,后期买入股份不可参与决策;3、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
    • 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到底包括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3
      (一)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承担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百分之几的违约金。(通用产品幅度为1—5%,专用产品为10---30%) 2、供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则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供方应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费用。供方不能修理或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向需方承担违约金,
    • 请问合同中保底条款是否有效,如何判断合同中保底条款的效力与认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对于合同中的保底条款总体上倾向于认定其无效,具体由以下几种做法:对于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因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其无效,因此只要确实合同属于联营合同,法院则判决其无效,即使该司法解释是1990年的,也许不合时宜,但是法院只管适用。对于委托理财合同中的保底条款,法院会依据证券法的规定,认定证券公司与客户委托理财合同中的保底条款无效,对于非证券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理财合同中的保底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