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诉讼管辖法院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21:31:11 177 人看过

一、人身损害诉讼管辖法院

当前,因治安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越来越多。一般来说,这个属于侵权行为之诉,你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侵权诉讼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的几种情形

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取得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对于伤害不明显或受伤害时未曾发现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超过诉讼时效,但双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又达成协议的,应否保护。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及最高院有关“诉讼时效”批复的精神,笔者认为应予保护。

3、“后继损失”诉讼时效的计算。受害人因事故身体收到伤害需要长期治疗的,由于诉讼时效的限制,其不可能在一个时效期间内主张全部损失。权利人应当在损失发生或可以计算。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人身损害方面的诉讼属于侵权纠纷,此时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是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住所所在地的法院行使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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