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协议的构成要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5:43:04 436 人看过

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包括行业协会等经营者团体),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实施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制产量、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主要有以下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协议或协同行为由多个独立主体构成

主体是经营者、行业协会(经营者利益代表者)、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垄断协议必须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具有多个主体共同行为的特征,从而与由单个经营者所实施的市场垄断行为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区别开来。同时,法律还强调参加联合的主体应是在事实上具有独立性的主体,即要求联合者在事实上具有独立决策能力。否则不能认定为限制竞争行为的联合主体。

(二)客观要件:经营者之间存在共同或协同一致的行为

构成垄断协议的客观要件是经营者从事了共同或协同一致的行为。这种共同或协同一致的行为,可表现为各方签署形成的协议、合同、备忘录中,也可表现为在企业团体的决定或决议中,还可以表现为行为人之间共同或协同一致的外在行为(即没有文字形式的协议或决定,但是却出现了高度协调统一的动作,如在同一天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集体提高某类商品的价格),其结果是排除或限制竞争。

(三)主观要件:经营者之间存在通谋或主观故意

经营者之间以限制竞争为目的,并希望或愿意将双方或多方的意志形成一致的主观愿望,即有谋取超额利益的故意。

(四)客体要件:经营者之间侵害了我国法律保护的市场公平竞争关系

垄断协议影响了我国经济运行的效率,损害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1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垄断相关文章
  • 反垄断法对垄断协议的规制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称《反垄断法》)中所禁止的三种垄断行为之一。《反垄断法》第二章专章规定了被禁止的垄断协议的定义、种类以及例外情况,《反垄断法》同时规定了达成垄断协议的法律责任。《反垄断法》将垄断协议定义为: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它协同行为。这里的垄断协议包括了协议、决定和协同行为三种表现形式。但《反垄断法》对于该等三种形式尤其是决定和协同行为缺乏明确的定义。可以肯定的是,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已经不再仅仅限于传统的协议形式,经营者的决定以及对限制竞争具有协同性的行为都可能构成垄断协议,从而遭受制裁。《反垄断法》根据协议相对方地位的不同将垄断协议的归为两类,即横向的垄断协议和纵向的垄断协议。其中,同行业竞争者之间为了避免或减少竞争风险,达成的排除或者限制市场竞争的协议被称为横向的垄断协议,包括: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
    2023-06-07
    468人看过
  • 垄断协议的种类
    垄断协议,通常也称为卡特尔、卡特尔协议、限制竞争协议、联手行为、联合行为、横向限制竞争行为等,是指经营者之间达成的以排除、限制竞争为目的的协议、决定或者其它协同的行为。垄断协议的类型有:1.根据垄断协议主体所处的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相同和不同,可以将垄断协议分为横向的垄断协议和纵向的垄断协议。2.根据垄断协议的不同表现形式,可以将垄断协议分为垄断协议、垄断决定和其它协同的垄断行为等三类。垄断协议是指同行业经营者之间达成的限制竞争的协议或者合同。垄断决定是指企业联合组织或者行业协会所作出的限制竞争的决定。其它协同的垄断行为是指同行业经营者之间在没有协议或者决定的情况下实施的协调一致的行为。3.根据垄断协议的不同内容,可以将垄断协议分为固定价格协议、限制数量协议、划分市场协议、联合抵制协议、串通投标协议等种类。固定价格的协议中,又有维持(最高或最低)价格协议、共同涨价协议、共同降价协议、维持再销
    2023-06-07
    356人看过
  • 反垄断法中的垄断协议有哪几种
    一、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横向间的垄断协议主要有以下几种:1、固定(变更)价格协议,是指相互竞争的公司通过协议、决定或协同行为,确定、维持或改变价格。固定价格的形式很多,有协议向某些或全部客户收取特定的价格;协议共同提价;协议计算价格的标准或公式;协议统一折扣或消除折扣;协议减价的程序;价格是市场竞争中的敏感问题,固定价格协议也是严重的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各国反垄断法都首当其冲地予以禁止,根据他国实践来看,一旦企业价格密谋和固定行为被确证,其有无有效损害结果已不再重要,只要有证据证明,即可认定固定价格协议成立。2、划分市场。是相互竞争的公司通过画地为牢的方式,取消彼此的竞争。其表现形式有,以地理区域为界(一个经营于城市的西部,一个经营于城市的东部,彼此井水不犯河水);以客户群为界(一个服务老人产品,一个服务于青少年产品);以商品功能为界(一个专供专业用商品,一个专供于非专业之用)。划分市
    2023-06-02
    190人看过
  • 垄断协议适用的除外条件
    垄断协议适用的除外条件是:一、垄断协议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包括行业协会等经营者团体),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实施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制产量、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构成垄断协议的要件有以下三点:(一)协议或者协同行为由多个独立主体构成;(二)经营者之间存在通谋或协同一致的行为;(三)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垄断的后果。二、垄断协议的种类(一)横向协议我国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该法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2023-06-07
    329人看过
  • 垄断协议纠纷
    (1)横向垄断协议纠纷(2)纵向垄断协议纠纷【释义】垄断协议,根据《反垄断法》第13条第2款,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根据《反垄断法》第13条第1款,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5)联合抵制交易;(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根据《反垄断法》第14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管辖】对于垄断协议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目前法律或司法解释没
    2023-04-21
    283人看过
  • 行政性垄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行政性垄断的要件有哪些?1.主体要件。所谓主体要件,是指行政垄断行为的实施者和责任的承担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第七条规定,行政垄断行为的实施者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2.主观要件。行政垄断的主观要件是指行政主体对其实施的行政垄断及其后果所持的主观心理态度,主要指行政主体是否有追求行政垄断的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行政主体的主观心理态度绝大部分都表现为故意,比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非法行使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往往都与被指定经营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利害关系,而且也不能排除非法获利目的的存在,因此是一种主观故意。还有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非法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入外地市场的行为,是搞地区封锁,目的是保护地方利益。3.客体要件。行政垄断的客体要件是指行政垄断所侵害的社会关系。行
    2023-04-28
    95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垄断
    词条

    垄断是指在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独立的大企业或少数大企业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的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垄断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 更多>

    #垄断
    相关咨询
    • 行政垄断的构成要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7
      “行政垄断”是中国特有的一个概念。在标准经济学中,只有两个术语,一个是“政府垄断”,一个是“政府授予垄断”。前者是政府直接行使垄断权力(比如酒类专卖、烟草专卖),后者是政府将垄断经营权授予某一个企业。中国所说的“行政垄断”实际上就是包括了经济学的“政府垄断”和“政府授予垄断”。
    • 如何构成垄断协议刑事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9
      法律对垄断行为的刑事责任规定我国反垄断法没有与刑法衔接追究垄断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条款,自然也没有关于追究垄断协议的刑事责任的规定。
    • 行政垄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0
      1、协议或者协同行为由多个独立主体构成。垄断协议必须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具有“多个主体共同行为”的特征,从而与由单个经营者所实施的市场垄断行为(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区别开来。同时,法律还强调参加联合的主体应是在事实上具有独立性的主体,即要求联合者在事实上具有独立决策能力。否则不能认定为限制竞争行为的联合主体。 2、经营者之间存在通谋或协同一致的行为。构成垄断协议的客观要
    • 行政垄断构成要件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4
      1、协议或者协同行为由多个独立主体构成。垄断协议必须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具有“多个主体共同行为”的特征,从而与由单个经营者所实施的市场垄断行为(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区别开来。同时,法律还强调参加联合的主体应是在事实上具有独立性的主体,即要求联合者在事实上具有独立决策能力。否则不能认定为限制竞争行为的联合主体。 2、经营者之间存在通谋或协同一致的行为。构成垄断协议的客观要
    • 行政垄断有哪些构成要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06
      1、协议或者协同行为由多个独立主体构成。垄断协议必须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具有“多个主体共同行为”的特征,从而与由单个经营者所实施的市场垄断行为(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区别开来。同时,法律还强调参加联合的主体应是在事实上具有独立性的主体,即要求联合者在事实上具有独立决策能力。否则不能认定为限制竞争行为的联合主体。 2、经营者之间存在通谋或协同一致的行为。构成垄断协议的客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