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分为存疑不起诉、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三种。存疑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绝对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经检察长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绝对不起诉又称法定不起诉,指《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1款和第171条第4款规定的不起诉。所谓法定,是指法律规定的“应当”,即是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不享有做出起诉决定或不起诉决定的自由裁量权,只能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从字面意思来看,存疑是存在疑问,不能起诉,决定不起诉是没符合起诉的条件,不能起诉。绝对不起诉适用于以下七种情形:(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7)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的审理需要充足的证据证明才可以,才能对犯罪人员进行法律处置,这也是为了进一步的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以及公开,才能更加有效的达成案件审理的目的。如果对案件存在疑问,或者是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案件是不能进行审理与起诉的。
存疑不起诉有国家赔偿吗
“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则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请求赔偿的违法侵权情形,应当依法确认,未经确认有违法侵权情形的赔偿申请不应进入赔偿程序。第7条又规定:有下列法律文书或证明材料的赔偿申请,请求赔偿的违法侵犯人身权情形,以确认论,应当进入赔偿程序。其中第四项就是不起诉决定书。由此可以看出,起诉决定是对批捕的确认,不起诉决定则是对批捕的否定,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的程序来讲,不起诉决定书就是对错捕的确认。
我国《国家赔偿法》关于刑事赔偿的原则是适用无罪羁押赔偿原则。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是因为认定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证据不足。退而言之,此类案件即使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最终也必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判决犯罪嫌疑人无罪。人民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也是对检察机关错误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依法确认。因此,检察机关对无犯罪事实的人批准逮捕羁押,请求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存疑不起诉和绝对不起诉有什么区别?
297人看过
-
绝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的区别是什么
499人看过
-
存疑不起诉绝对不起诉的区别有什么?
394人看过
-
相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有什么区别?
121人看过
-
相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有什么区别?
303人看过
-
相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有什么区别
225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存疑和绝对不起诉,有什么区别广西在线咨询 2021-04-17不起诉分为存疑不起诉、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三种。存疑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绝对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经检察长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绝对不起诉又称法定不起诉,指《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1款和第171条第4款规定的不起诉。所谓法定,是指法律规定的“应当”,即是犯罪嫌疑人没有
-
存疑不起诉和绝对不起诉有什么区别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071、人民检察院没有自由裁量权,只要具有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只能作出不起诉; 2、作出法定不起诉的原因是不应或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即人民检察院没有或丧失追诉权。 3、依据的法律规定也不一样,前者依据的是证据方面的规定,经审查证据方面不足以定罪,后者是适用于刑法第十五条的法定不起诉。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
-
存疑不起诉和绝对不起诉有什么区别?江西在线咨询 2021-03-20不起诉分为存疑不起诉、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三种。一是存疑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
-
存疑不起诉和绝对不起诉有什么区别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301、人民检察院没有自由裁量权,只要具有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只能作出不起诉; 2、作出法定不起诉的原因是不应或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即人民检察院没有或丧失追诉权。 3、依据的法律规定也不一样,前者依据的是证据方面的规定,经审查证据方面不足以定罪,后者是适用于刑法第十五条的法定不起诉。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
-
存疑不起诉和绝对不起诉的区别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30不起诉分为三种:怀疑不起诉、绝对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怀疑不起诉: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绝不起诉:人民检察院经检察长决定,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绝对不起诉有两个特点:1。人民检察院没有自由裁量权,只要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只能不起诉;2、法定不起诉的原因是不应当或者不能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即人民检察院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