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组专家是否具备回避权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4 02:59:28 260 人看过

一、司法鉴定组专家是否具备回避权限

可以要求司法鉴定组专家回避。关于回避的法律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回避的情形有: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法定其他情形。

二、司法鉴定人员回避由谁决定

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实行回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撤销鉴定委托。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委托人、委托的鉴定事项或者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

三、司法鉴定回避申请书的内容

司法鉴定回避申请书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

1.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2.申请事项:明确申请回避的司法鉴定人员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

3.申请理由:阐述申请人认为需要回避的原因,如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等。

4.申请日期:申请人签名或盖章,以表示对申请内容的认可和承诺。

需要注意的是,司法鉴定回避申请书的具体格式和内容可能会因地区和法律体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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