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1:01:40 360 人看过

可以成为被收养人的有下列几类:

1、不满十四周岁的丧失父母的孤儿;

2、不满十四周岁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不满十四周岁的的子女。

收养无效的情形如下:

1、收养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

2、年满不满三十周岁的;

3、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的。

一、单身男领养育子女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收养小孩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三)收养登记必须严格依照分级登记制度进行。

(四)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2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养人相关文章
  • 收养有哪些类型,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
    一、收养有哪些类型收养的类型:1.完全收收养和简单收养。以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终止为标准,收养可以分为完全收养和简单收养。2.共同收养和单独收养。以收养人的人数的标准,将收养分为共同收养和单独收养。共同收养是指夫妻双方收养子女的行为。3.私法收养和公法收养。私法收养是指公民依照民事法律规定实施的收养行为,它直接发生亲属关系的改变或转移。这是各国普遍采用的收养形式。4.法律收养和事实收养。以收养是否依法成立为依据,将收养分为法律收养和事实收养。5.有效收养和无效收养。以收养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要件而产生法律效力为标准,将收养分为有效收养和无效收养。6.生前收养和遗嘱收养。生前收养是指收养人生存在世期间收养子女建立法律拟制血亲的行为。二、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
    2023-04-23
    92人看过
  •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有哪些后果?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的后果如下:1.返还财产。因合同取得的财产需要返还。2.赔偿损失。合同无效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要给予对方赔偿。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既然合同无效,那么从始至终都是不用履行的,比如无效的房屋租赁
    2023-07-24
    151人看过
  • 合同有哪些情形,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
    2023-08-04
    26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收养关系无效
    以下情况下收养关系无效: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3、违法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4、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5、收养人未满三十周岁而收养的;6、除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之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二者的年龄差距不足四十周岁的。一、有犯罪前科是否能领养孩子有犯罪前科能领养孩子。领养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2、有能力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3、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4、30岁以上。如果没有配偶的男性公民收养女孩,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应该有所不同。有配偶的人领养子女,必须由夫妻共同领养。收养者只能收养一个孩子。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不得受收养人无子女、收养一人的限制。二、收养未成年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
    2023-04-12
    155人看过
  • 专利权无效有哪些情形
    专利无效的情形有: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专利申请有不合法情形。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重复授权的。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一、一个专利可以登记多少个发明人专利申请对申请人数量、发明人数量是没有限制的。按照相关法律基本原则,对于同一个发明只能授予一个专利权。当出现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时,处理的原则有先发明原则,先申请原则。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二、专利有效期多久?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
    2023-06-19
    229人看过
  • 关于离婚有哪些无效的情形?
    如今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离婚率都越来越高,离婚是我们都不愿意面对的现实,很多夫妻走到了离婚的地步也确实是迫不得已。但是离婚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按照一定的程序才能离婚。那暂时不能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1、起诉离婚理由不充分。这是实践中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最多的一种裁判理由。2、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亦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3、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出现这种情形,往往是由于原告自己态度的转变。很多当事人在开庭的时候变得犹豫不决,出现这种情况法官可能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4、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5、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实践中,初次提出离婚,多数情形下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除非具备法定离婚理由或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哪些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
    2023-08-18
    326人看过
  • 有哪些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
    一、有哪些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欺骗对方,目的是使其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利用托儿共同欺骗他人,假扮订立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预付款。构成欺诈要有一方有欺诈的故意,实施了欺诈的行为,受欺诈方签订合同是受欺诈的结果等要件。(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即双方当事人互相勾结,为牟取非法利益,共同订立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如以低价变卖国有资产,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等。(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指当事人订立合同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目的和内容上是非法的。如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名为借贷、实为非法集资的合同,名为分包、实为转包的合同,为逃避债务而转移资产的合同。(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也就是违反公序良俗的
    2023-04-16
    226人看过
  • 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合同无效后果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意思表示虚假;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公共利益。合同无效的后果有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折价补偿。一、施工合同没写施工日期的可以无效吗施工合同没写施工日期是不能无效的,只有存在法定无效情形才会无效。合同无效的情形分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法律其他规定。二、牌桌上欠的赌债可以不还吗牌桌上欠的赌债是可以不还的,因为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法律规定无效合同的类型有: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2023-06-25
    204人看过
  • 约定管辖有哪些无效的情形
    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如下:1、直接约定由基层、中级或高级法院管辖可能因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而无效;2、建设工程施工等不动产纠纷、码头装卸等港口作业纠纷约定管辖违反专属管辖,约定无效;3、约定由守约方法院管辖起诉时无法确定的,约定无效;4、约定与案件无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管辖违反法律规定,约定无效;5、直接约定由市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起诉时无法确定的,约定无效;6、约定由当地法院管辖起诉时无法确定的,约定无效;7、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但合同签订地不明确的,约定无效;8、消费格式合同中的约定管辖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
    2023-08-02
    166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的,仲裁协议无效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4、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5、鉴定仲裁协议是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口头订立仲裁协议无效。一、房屋转租纠纷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
    2023-02-16
    357人看过
  • 收养人的身份受限,哪些情况可能使收养合同无效?
    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成为被收养人,收养无效的情况有:收养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收养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收养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收养人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关于收养人遗产,被收养人是否有继承权被收养的子女,对养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也就是说
    2023-07-05
    100人看过
  • 收养被确认无效后,收养关系怎么处理以及收养关系无效的情形
    一、收养被确认无效后,收养关系怎么处理?收养被确认无效后,收养关系开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被收养登记机关撤销收养登记从而无效的,也应如此。这就意味着,凡事被确认无效的收养行为,不产生收养关系成立的任何法律后果。无效收养的当事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如收养人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父母借收养名义出卖亲生子女等,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二、收养关系无效的情形收养关系无效的情形如下: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3.违法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4.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5.收养人未满三十周岁而收养的;6.除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之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二者的年龄差距不足四十周岁的;7.收养当事人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其他条件的8、收养程序不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等。三、收养关系无效的法律后果收养关系无效的法律
    2023-06-08
    405人看过
  • 无效的收养行为都有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收养行为的双方当事人——收养人和送养人具有能判断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和理智地、审慎地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是指收养行为双方当事人关于收养和送养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是反映内心愿望和真实意愿的。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是指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不得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或者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一个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才是合法、有效的,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一、无效的收养有何法律后果对于无效的收养行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要求人民法院确认该收养行为无效。对于法院确认无效的收养行为,我国《民法典》第1113条第2款规定:“收养行
    2023-02-21
    340人看过
  • 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情形是哪些
    遗赠抚养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1、无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2、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4、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5、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6、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失效;7、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8、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导致的失效;9、清偿债务导致的失效。遗赠抚养协议生效条件有: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4、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一、遗赠的有效条件是怎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符合以下条件的有效:1
    2023-06-23
    391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人
    词条

    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工作人员审核过材料,认为符合收养条件的,会予以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 更多>

    #收养人
    相关咨询
    • 收养行为哪些情形是无效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收养关系无效的条件有: 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3、违法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4、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 5、收养人未满三十周岁而收养的; 6、除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之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二者的年龄差距不足四十周岁的; 7、收养当事人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8、收养程序不符合《民法典》相关
    • 哪些情形会导致收养无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03
      1、当事人没有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2、违反被收养人的真实意愿。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
    • 票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况下票据无效,票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3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六种情形会导致票据无效:(1)根据《票据法》第7条、《支付结算办法》第24条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如单位出票人签章仅有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名章,或者单位印章非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无效。(2)根据《票据法》第8条规定,票据金额大、小写未同时记载或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票据无效。(3)根据《票据法》第9条规定,票据的出票日期、
    • 婚姻有无效的情形,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4-15
      婚姻无效往往是跟禁止性条件的婚姻连在一起的。无效婚姻是欠缺婚姻成立的要件的男女结合形式,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有四种:(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婚前患有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
    • 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仲裁条款无效有哪些情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3
      “仲裁”,作为与诉讼并存的争议解决方式,因其一裁终局、程序简便,保密性高,当事人自主性强等优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尤其在商事争议解决中,仲裁所占的比例迅速增加。那么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仲裁条款无效有哪些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