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件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8 04:20:27 446 人看过

在民事诉讼中,驳回起诉的情形包括原告和被告主体不适格。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驳回起诉的意思是:法院由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或者法律依据,拒绝审理诉讼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并予以驳回的行为。

在民事诉讼中,驳回起诉的情形包括原告和被告主体不适格。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驳回起诉的意思是:法院由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或者法律依据,拒绝审理诉讼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并予以驳回的行为。

驳 回 起 诉 的 民 事 诉 讼 条 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驳回起诉的民事诉讼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原告或第三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例如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没有明确的诉讼请求、诉讼对象或者诉讼理由。

2. 被告反诉符合法定条件,例如被告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构成对他人实体权利的侵犯,并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处理。

3. 被告没有提出具体的诉讼主张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主张,或者提出反诉但缺乏事实依据或者法律依据。

4. 诉讼标的额超过法定限额,例如涉及金额较大的纠纷,可能不符合法院受理的条件。

5. 当事人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即在法院受理后被告或原告没有提出对管辖权异议,法院认为有管辖权的,可以继续审理。

6. 法律规定应当驳回起诉的其他情形。

如果上述条件满足,法院将驳回原告的起诉。驳回起诉并不意味着诉讼结束,原告还可以就反诉或者上诉进行诉讼。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原告或被告主体不适格、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等情形出现,法院将驳回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驳回起诉的民事诉讼条件包括原告或第三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被告反诉符合法定条件、被告没有提出具体的诉讼主张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主张、诉讼标的额超过法定限额、当事人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等。如果上述条件满足,法院将驳回原告的起诉。但是,驳回起诉并不意味着诉讼结束,原告还可以就反诉或者上诉进行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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