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监视居住的有哪些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7 18: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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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被逮捕了之后犯罪嫌疑就需要被暂时的关押,具体会关押多长时间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但一定要在时间的范围之内才能实施关押行为,在侦查阶段的关押时间短者不会超过二个月,长者一般会在七个多月左右,这都算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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