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对申报的债权没有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16:51:48 414 人看过

我国现行破产法扩展了破产程序的范围,将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均纳入破产程序。不同的程序下,未申报债权能否继续主张权利存在不同处理结果。

在重整与和解程序中,法律均明确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与和解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或者和解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或者和解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或者和解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在破产清算程序下,基于破产清算程序对破产债权的强制消灭效力,在财产分配完毕后,也就随之终结破产程序,破产人所有未清偿的债务已经随之消灭,未申报债权人此时也不能再主张自己的债权。即使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又新发现了破产人的其他财产,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应当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但因为破产法同时明确规定了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这样即使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又新发现了破产人的其他财产,未申报债权人仍然没有机会主张自己未申报的权利。因此,在破产清算程序下,未申报的债权权利人已经没有机会再主张权利得到清偿。

一种特别的例外情况是,破产财产或者新发现的财产在清偿各种破产债权后还有剩余的情况下,未申报债权人能否对剩余财产主张权利?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与非破产程序中存在剩余财产的情况有相似之处,两种情况的处理规则应当一致。具体处理规则在下文讨论。

一、非破产程序下管理人对申报的债权没有处理

(一)债权人能否向股东主张权利

非破产程序的公司清算主要是公司股东自治解散公司时的清算。在债权人未在清算程序终结前申报债权时,并没有法律规定此时债权人的债权消灭,更不宜认定当事人对债权的自愿放弃,因此此时仅是债权未及时行使的问题。债权人在这种情况下仍然享有债权。

从公司法的基本理论方面看,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权人承担责任。在公司清算完毕且无剩余财产时,因为此时已经不存在可以承担责任的财产,故未申报债权人不能向包括股东在内的任何人主张权利。

但在公司清算完毕后还有剩余财产的情况下,从法理上分析,公司资产均应作为公司对外债务的一般担保。剩余财产同样属于公司债务的范畴,应当作为公司债务对外的一般担保。在作为债务人的公司法人资格已经消灭的情况下,接收了公司剩余财产的公司股东实际上是将应当偿还债权人的财产据为己有,因此此时公司股东应当在接收剩余财产的范围内对公司遗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值得提出的是,在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不应支持其向公司股东追索欠款。原因在于,依据法律规定,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而又补充申报的,债权人尚且不能再主张权利,按照举重以明轻的原则,在清算程序终结后更不应支持其继续追索欠款的主张。

(二)债权人应向哪些股东主张权利

另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是,公司股东之间对债权人的给付义务是连带责任还是按照各自接收财产数额的按份责任?

一般认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公司股东在对外关系方面按照合伙处理,即股东之间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注销之后处理公司遗留问题时,各股东均有义务予以清理,此时仍认定公司股东之间为合伙关系为宜。另一方面,如认定股东只在自己接收财产范围内对外承担责任,实际是要求债权人向各个股东分别主张权利,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笔者主张,在公司清算完毕后,公司股东应当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全部剩余财产范围内履行给付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3: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款相关文章
  • 职工对债权申报清单有异议如何处理
    职工对债权申报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公司如果破产员工会赔偿吗公司破产后,如果公司资产足够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职工是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
    2023-03-13
    52人看过
  • 债权人没有在申报期内申报债权怎么办
    租房合同未履行可以退租。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租房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的另一方可以主动解除租房合同,或在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租房合同。一、何种情况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情况: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二、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哪些条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的条件有:1、约定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2、法定解除,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3、违约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主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三、没有签订租房合同的房租能继续租吗?不可以。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房客不按照双方
    2023-06-26
    355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报酬方案有意见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报酬有异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具体的请求和理由。异议书应当附有相应的债权人会议决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十七条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报酬有异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具体的请求和理由。异议书应当附有相应的债权人会议决议。破产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注意什么附解除条件的债权,在破产程序中随时可能因条件出现而失去法律效力。因此,在破产程序中,对这一类债权,要求债权人提供担保,否则不予受偿。附停止条件的债权,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达成协议,在所附条件出现时,债权产生法律效力,如果该债权在企业被宣告破产时条件已经出现,该债权产生法律效力,理应列入债权总额,但是,在企业被宣告破产时,停止的条件尚未成就,今后是否能成就,尚属不确定状态,因此清偿这类债务时,应作出特别要求,以区别于未附条件的债权。企业破产后破产债权人需要向申报
    2023-04-29
    112人看过
  • 债权申报其他问题的处理
    申报债权,是人民法院在依法宣布债权依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或公告依法享有的权利,是任何人不能剥夺的。人民法院在发出通知债权人、债务人已破产的通知或者公告中明确规定,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受理债务人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没有收到通知的债权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责任由自己承担,其意味着债权的丧失。为了更全面、更具体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这种情况作了如下的补充规定:一、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债权人分配前,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是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期限的)。二、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确定;三、破产案件对人民法院同意其债权人参与破产财
    2023-04-24
    214人看过
  • 管理人对担保管理工作的报酬
    管理人对担保物的维护、管理、变现、交付,如果付出合理劳动,如何收取合理报酬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但是现在的《破产法》还没有规定。在普通案件中,这些义务是债务人的合同义务,履行这些义务的成本应由债务人承担。在破产案件中,简单地由债务人财产支付,必然影响没有担保物债权的债权人的利益,使得没有担保的债权人为管理人这部分劳动支付报酬,而管理人的这部分劳动并不会给普通债权人带来利益。普通债权人很难接受自己为他人利益买单的现实。管理人报酬规定采取折中的方案,即管理人对担保物的维护、变现、交付等管理工作付出合理劳动的,由担保权人在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的一定比例范围内给管理人适当的报酬。这是司法解释比较明显的创新。因为这主要是个程序规定,要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有赖于法院、事务所、政府有关经济部门随时提出问题和对策,把我们新《破产法》中不完备的地方完善起来。一、破产清算的费用是什么(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023-03-04
    350人看过
  • 债权申报书申报理由
    一、债权申报书申报理由(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2、当事人的根本状况。债务人提出申请的,应写明企业法人的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不写申请人的根本状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分别写明各自的根本状况,债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担任人)的姓名和职务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债权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被申请人为债务人,应写明其根本状况。3、恳求事项。债务人申请的,则写“请裁定宣布申请人破产还债”;债权人申请的,则写“请裁定宣布被申请人破产还债”。(二)正文事实。债务人申请破产还债的,则应当写明:1、企业状况。应写明企业性质,何时在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注册和注销核准号,固定资产和活动资金的数额,运营的范围和方式,产品的称号、
    2023-06-04
    257人看过
  • 如何处理没有载明债权人的债权凭证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持有没有载明债权人的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因债权凭证的持有人不必然是债权人,当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时,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即便已经立案受理,仍可裁定驳回起诉。如何认定民间借贷的债权人?(1)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上载明有债权人(出借人)的,依照债权凭证来确定债权人;(2)债权凭证上没有载明债权人的,持有债权凭证的人推定为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持有债权凭证的人非真正债权人的,不能认定其为债权人;(3)认定债权人,除借据、收据、欠条外,还可以参考借款合同、还款计划、汇款单等来综合判断。提醒:借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的重要证据之一,借条中如果未明确载明债权人姓名,会给一些心术不良的人造成可乘之机,有可能提起恶意起诉,将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出具借条,不仅仅要将借款数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内容写明
    2023-06-08
    57人看过
  • 债权人没有钱还债该如何处理
    负有还债义务的是债务人而不是债权人,所以没有钱还债的是债务人而不是债权人。如果债务人没钱还债的,则可以与债权人协商或者向法院申请分期还债;如果分期也没有钱还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书履行期限届满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抵扣债务。如果实在没有财产可执行的,则只能中止执行,待债务人有财产可执行了再申请恢复执行。一、孕妇欠款无法偿还要怎么办妇欠款无法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则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欠债的债务人还款,待法院判决后判决书生效了,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折抵债任何人借款都要偿还,妇也不例外,法律不会因为是孕妇就有特殊照顾。二、我国的合伙合同纠纷案输了会怎么样合同纠纷如果输了就要按照规定还款。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
    2023-03-06
    73人看过
  • 债权人申报债权有哪些,债权人申报债权有哪些要求
    债权申报的手续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未过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被视为过期。附加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2、附条件.附有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3、债务人支付的员工工资和医疗、残疾补助、赔偿费用、支付的员工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无需申报,管理人员调查后列出清单公示。如果员工对名单有异议,可以要求管理者更正的管理者不更正,员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整个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6、债务人担保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已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时,以其对债务人的偿还权申报债权。7、连带债务人数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时,其债权人有权就所
    2023-08-07
    180人看过
  • 在破产重整申报期间没有申报债权怎么办理
    一、在破产重整申报期间没有申报债权怎么办理在破产重整申报期间没有申报债权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之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二、完备的债权申报材料包括什么债权申报所需要的材料包括:1.债权申报书。2.债权证据材料。3.如计算利息,应附详细的计息清单。4.法定代表人或负
    2023-09-01
    354人看过
  • 对债务托管的会计处理
    (一)关于债权转股权的会计处理其关键是对债务折扣、债转股和发行债券的处理。对于托管企业来说,折扣应是该企业开展债务托管业务的收入:债转股应作企业的长期投资核算,以上应借记“长期投资”,贷记“收入(折扣部分)”和“长期借款”。托管企业所发行的债券等收入,应用来减少它对银行的负债。银行付出的债务折扣,应用其呆账准备金来冲销。对于被托管企业,债务转成了股份,借记“长期(或短期)借款”,贷记“股本(或实收资本)。”举例说明如下:例如:某企业银行债务有1000万元,托管机构按八折进行债务托管,并将托管的债务转为股权,在一定的时候,托管机构发行专门债券2000万元,以筹集资金归还银行。账务处理如下:(1)托管机构将债务托管,并转为股权。借:长期投资一某企业100O0000贷:长期借款一某银行8000000收入2000000(2)被托管企业的账务处理为借:长期借款一某银行10000000贷:股本(或实收
    2023-06-05
    211人看过
  • 债权人对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处理
    债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仅部分履行,则构成违约。债务人先履行部分债务,再履行其余债务的,属合同的变更,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受领。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利益的,债权人应当受领。债务人部分履行给债权人增加负担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23-06-05
    355人看过
  • 未经确认的债权申报怎么处理
    一、未经确认的债权申报怎么处理未经确认的债权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债权申报书的注意事项一般来讲,
    2023-06-11
    309人看过
  • 未申报债权重整处理结果
    重整结束后未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破产重整债权人怎么处理破产重整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产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防止债务人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债权人必须明确自己对破产企业所拥有的债权,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向法院
    2023-07-07
    28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相关咨询
    • 申报期间没有申报债权怎么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05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 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确认后,应当如何确认债权人的权利?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调查后,应将调查情况做文字说明连同审核后编制的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对管理人审核的债权金额无异议的,由管理人将债权调查结果提请人民法院予以确认。即法院具有最终的确认权。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并经法院认可的债权,具有与民事判决欧诺各样的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此在破产程序中按一定比例受偿。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对此有明文规定: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
    • 债权人没及时申报破产债权怎么处理,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09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还可以申报。但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
    • 通过债权申报方式未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可行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13
      当然,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
    • 如何处理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4-12-19
      一、关于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处理方式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三条规定:“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 二、关于债权申报书的注意事项 1. 如果公司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七章进行破产,股东手中的股票通常将变成废纸一张,因为如果破产法庭确认债务人无清偿能力(负债大于资产),就可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