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债务的类型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5 07:38:47 429 人看过

一、自然债务的类型有什么

自然债务的类型有:

1.法定债务转化为自然债务,如诉讼时效以外的法律债务;

2.无法设定义务和偿还债务的人,如法律上对亲属对没有赡养义务的人而赡养所构成的债务;

3.违反法律规定的债务。例如法律禁止的赌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自然债务是否受法律保护

自然债务是法律债务之对称,债依据是否能够请求法律强制力之保护分为自然债务和法律债务。

自然债务是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不得请求强制执行的债务,故自然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三、自然债务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1.债务人有权拒绝给付,债权人无法获得胜诉权而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2.债务人如自愿给付,则给付有效,债务人不得再以自然债务为由,要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二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1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自然人注册公司属于什么经济类型
    一、自然人注册公司属于什么经济类型(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并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它是由一个自然人或者法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相对于个人独资企业而言,尽管投资人都是一人,但二者却存在根本的不同。一人公司是法人企业,有自己独立支配的法人财产,公司财产与投资人的个人财产严格分开,投资人以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出资设立。股东制定的公司章程;有公司住所。二、公司注册里面的自然人什么意思公司营业执照中的自然人意思是公司是由股东出资成立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国家。按照不同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公司可以分为很多类型,如: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自然人独资、国有独
    2023-06-05
    316人看过
  • 什么是债务抵押自然人
    自然人担保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伯的一种担保。自然人担保,作用就在于一旦借款人还不起这个钱,作为担保人的自然人就需要还钱,银行有权追究自然人的法律责任。担保人资格要求,首先是必须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担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担保人身份订立担保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贷款担保人有贷款可以担保吗有贷款的人可以做担保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担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担保人身份订立担保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我国信用卡逾期后还清能当担保人么我国信用卡逾期后还清是可以当担保人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才能成为债务保证人,如果有信用卡欠款的,并且征
    2023-06-27
    109人看过
  • 债权债务涉及的纠纷类型是什么?
    不是。1,经济纠纷是个大的概念,包括债权债务纠纷,但两者与刑事经济诈骗要区别开来。2、经济纠纷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二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等。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确立交易关系,共同实施交易行为,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纠纷是经济纠纷的主要部分。债权债务纠纷中的证据有哪些债权债务包括什么债权债务纠纷应当提供下列证据:1、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如借款合同、欠条、借条。2、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3、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4、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5、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
    2023-07-04
    146人看过
  • 有哪些类型的债权债务纠纷
    债权债务纠纷有下列种类: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债权债务的转让纠纷;以及其他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债权债务纠纷。一、双方债务协议书怎么写一、双方基本信息,如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二、债权债务的种类、内容、债务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三、双方就债权债务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四、违约责任,即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例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五、争议的解决方式,即如因履行协议发生纠纷,双方通过何种方式解决,例如是通过第三方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最后,债权债务协议应有双方签字确认,如为企业的,还应加盖企业公章或合同专业章。二、10万元债权可以继承吗债权是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所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自己一定利益的权利。法律上所讲的债权的含义比平时人们理解的要宽,它
    2023-03-09
    377人看过
  •  什么是共益债务?债权人有哪些类型?
    在公司破产程序中,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依法享有对该公司享有请求清偿债务的权利,他们是公益债务债权人。公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或破产之前产生的债务,包括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义务、债务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等。因此,公益债务债权人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享有对破产公司享有请求清偿债务权利的人。在公司破产程序中,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依法享有对该公司享有请求清偿债务的权利,他们是公益债务债权人。公益债务,是人民法院受理公司的破产申请后,在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或破产之前产生的债务。主要有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义务、债务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等。而享有请求债务人清偿这些债务的人为公益债务债权人。 共益债务债权人的定义是什么?共益债务是指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由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或者第三方承担的债务。根据《
    2023-08-24
    160人看过
  • 债务承担的类型有哪些种类呢
    债务承担通常包括以下两种类型:首先是免责债务承担。这种方式是指依据债权人之书面同意,债务人将部分或者全部义务转让予第三方承担。免责债务承担具有效力,表现为原债务人从中断开与其原先的债务关系,无需再为转移后的债务承担责任(即免责);而从这个时候开始,第三方就成为新的债务人,将会全面负责承担其所接受的债务。至于与主债务相关的从债务,除了专属原来作为债务人的个人责任外,其他的也会随着主债务的转移被转移到新债务人身上承担。在此过程中,原债务人所拥有的对抗债权人的抗辩权,新的债务人同样可以用它来对抗债权人。其次是并存的债务承担。这种方式是指在维持债务人不脱离与其原有债务关系的前提下,允许第三方加入并共同分担该债务。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原来的债务人并未完全解除与债务的关联,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得到债权人的认可和同意,仅需由债务人或者第三方告知债权人该决定即可生效。《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
    2024-08-05
    222人看过
  • 在法律上什么是自然债务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自然债务一般是指在法律上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务,债权人不得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了该笔自然债务,且债权人已经受领的,债务人不得再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债权人予以返还;例如债务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后的自愿清偿,或者在债务到期之前提前进行清偿。一、代位权对债权人的法律效力如何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应向谁清偿债务,即债权人可否直接受领代位权诉讼所取得的财产。一般认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债权人也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请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因为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本无给付义务,债权人也没有受领清偿的权利。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受领代位权行使的效果时,虽然可以代位受领,但受领的财产利益不得专供自己债权的清偿,也不得自行抵消自己与债务人的债务。如欲以所受领的财产利益清偿自己的债
    2023-03-11
    160人看过
  • 破产重整期间的债务属于什么债务类型
    在破产重整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类型通常被划分为共益债务。这是一种因为破产程序中受益于所有债权人的整体利益,并由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在这个阶段,由于需要保障企业的持续运作和破产财产价值的提升,因此新产生的债务很有可能服务于对全体债权人有利的目的。比如,为了维持正常经营活动而向他人借款所引发的债务,或者为履行尚未到期的合同义务而产生的债务等,均可以归入该类债务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2024-08-12
    146人看过
  • 什么是企业债务自然增长
    除了物价水平的上涨会引起企业债务增长之外,经济的增长、经济活动规模的扩大,本身也会引起企业间债务的“自然增长”——生产的东西多了,每一笔交易的数量大了,企业间相互欠债的规模自然也会加大。当然,我们很难确切地知道什么样的实际债务增长率是”自然的“。一个复杂的因素是,经济增长率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可能正是与企业间债务的过分增长相关,但是,为了近似地说明问题,我们不妨假定与经济增长率,工业总产值(工业企业的总交易量)增长率相等的债务增长,为企业间债务的“自然增长率”。如何运用企业法人人格否认制公司法人制度,股东将自己的风险降至最低限度,将公司的经营风险转嫁给公司债权人。公司债权人无权介入公司的经营管理,无法获得公司内部真实信息,缺乏保护自己的有效手段。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使利用公司形式从事经营的投资者,能够通过法律规定和法院判例预设自己的行为后果,有利于公司股东的自律行为。公司人格否认是针对公司股东滥
    2023-04-21
    317人看过
  •  什么是银行次级债务类型?
    银行次级债务是指银行发行的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即5年以上)的债务,除非银行倒闭或清算,不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经营损失,且该项债务具有索偿权,排在存款和其他负债之后的商业银行长期债务。银行次级债务对银行,提高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以及加强市场约束力等具有重要作用。银行次级债务是指银行发行的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即5年以上)的债务,除非银行倒闭或清算,不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经营损失,且该项债务具有索偿权,排在存款和其他负债之后的商业银行长期债务。银行次级债务对银行,提高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以及加强市场约束力等具有重要作用。 银 行 次 级 债 务 的 定 义 是 什 么 ?银行次级债务是指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其信用评级低于高等级债券,但收益和风险相对较低。次级债务的发行通常用于补充银行的资本金,增加银行的流动性和稳定性。然而,次级债务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银行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投资者可能会遭受损失。
    2023-09-02
    280人看过
  • 探索没有连带债务的类型
    不真实的连带债务有很多种,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1、一人的债务不履行与他人的债务不履行一致而产生的不真实的连带债务;2、由于偶竞合引起的几项独立侵权行为不真实的连带债务;3、一人债务不履行与别人侵权竞争产生的不真实连带债务;4、因合同约定的损害赔偿债务与其他债务不履行或者侵权竞合而产生的不真实连带债务;5、合同中的债务竞合产生的不真实的连带债务。不真正无因管理的类型有哪些不真正无因管理也叫准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所管理事务是为管理人自己,而非为他人而管理事务。不真正无因管理不具有真正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即管理人是为自己而管理事务,而不是为他人管理事务,因而不构成真正无因管理。管理人与本人之间不能产生法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不真正无因管理包括三种类型:(1)误信管理。(2)不法管理。(3)幻想管理。1、误信管理。误信管理是指管理人误信他人之事务为自己之事务管理。产生误信的原因有几种,不同的原因会
    2023-07-04
    380人看过
  •  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类型
    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有一种情况是可以实现的,即债务人可以在债权人的同意下分期偿还债务。二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永久无法偿还只能偿还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必须经法院审理作出判决然后申请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分期履行同一债务的,最后一期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限。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有一种情况是可以实现的,即债务人可以在债权人的同意下分期偿还债务。二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永久无法偿还只能偿还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必须经法院审理作出判决然后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分期履行同一债务的,最后一期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限。 债 务 人 无 力 偿 还 的 两 种 情 况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可以因为无力偿还债务而进行债务展期或者债务分期付款。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债务人可能仍然无法偿还债务。针对这种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有以下两种
    2023-09-13
    277人看过
  • 公司与自然人合伙公司类型
    那需要看你们出资的方式了,一般是是有限责任公司,有可能是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公司性质还是要看你们工商所登记的一、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的区别是什么?1、一人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是非企业法人。2、一人有限公司有注册资本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无出资额规定。3、一人有限公司是负有限责任(以出资额为限),个人独资企业负无限责任(个人财产捆绑)。4、一人有限公司盈利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老板分红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在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较为普遍。因为美国许多州的公司法律规定董事必须拥有一定数额的公司股份,即资格股,所以许多公司的股份的绝大部分比例由一个股东拥有,另外极小比例的股份由公司董事拥有。法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企业形
    2023-03-20
    430人看过
  • 自然人入股后公司企业类型?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就是个人进行的投资,或控制一个企业大部分股份,取得控制权,而不是公司拥有控制权。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股东全部是自然人,也就是说股东全部是人投资,没有公司投资,这个是私营企业。第二种是股东有自然人也有法人,也就是股东里边有人也有公司来投资,这个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能否与自然人合伙公司能和自然人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相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可见,法人不仅可以成为合伙人,而且有些还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对于“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但是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2023-08-16
    25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自然债务包括哪些类型的债务?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2
      债分为法律之债和自然之债。“自然”是相对于法律而言的,不受法律保护。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债务是指债务现实存在,但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来实现债权的债务。
    • 哪些类型属于自然债务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08
      债分为法律之债和自然之债。“自然”是相对于法律而言的,不受法律保护。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债务是指债务现实存在,但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来实现债权的债务。
    • 自然债务的类型有哪,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17
      自然债务的类型有: 1、法定债务转化为自然债务,如诉讼时效以外的法律债务; 2、无法设定义务和偿还债务的人,如法律上对亲属对没有赡养义务的人而赡养所构成的债务; 3、违反法律规定的债务。例如法律禁止的赌博; 4、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
    • 自然债务有哪些种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14
      债分为法律之债和自然之债。“自然”是相对于法律而言的,不受法律保护。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债务是指债务现实存在,但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来实现债权的债务。
    • 什么是债务类型?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25
      从债务是指自主债务派生出来的与主债务密切相关的其他债务,如利息。有的从债务是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这些从债务不随主债务的转移而转移。主债务与从债务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没有主债务就不发生从债务,没有从债务也就无所谓主债务,从债务对主债务起着担保作用。因此,一般来说,主债务与从债务之间不具有牵连关系。从债务不成立和无效,并不影响主债务的存在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