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抚恤金发放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比例发放给亲属,一般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办理丧葬费需要材料如下:
1、个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火化收据、死者身份证、社保卡、死者养老金存折或卡、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与死者关系证明;
2、若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与死者的关系在户口注销证明里不能清楚反映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要求写明关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死者关系),办理时需法定继承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
3、农转非死亡人员需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保障所填写四份街道办事处盖章的《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23北京丧葬费标准
北京市丧葬费的标准是:当地职工上一年或者前十二个月的每月平均工资乘以六个月,由死者的直系亲属代收。如果没有直系亲属的,丧葬费就由举办殡葬的人或者组织根据情况收取,并出具有关的证明。丧葬费用是统一的,只是会随着时间和地域而变化,不受死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事业单位丧葬费标准有哪些 丧葬费如何领取
138人看过
-
事业单位丧葬费几个月
149人看过
-
2017年事业单位丧葬费结算标准是多少?
468人看过
-
事业单位丧葬费由谁支付
92人看过
-
事业单位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标准
254人看过
-
2021年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丧葬费标准公布
329人看过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对此... 更多>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丧假葬几天新疆在线咨询 2024-09-04员工配偶、父母(养父母)、子女、直系兄弟姐妹死亡,市内可请丧假3天;本省外地可请丧假5天;外省可请丧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市内可请丧假2天;本省外地可请丧假4天;外省可请丧假6天. 更多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丧假葬几天的解答,建议您直接咨询专业人士
-
2024辽宁事业单位丧葬费标准是多少山西在线咨询 2024-08-27【法律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
-
机关单位丧葬费怎么补助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6关于丧葬费的金额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具体情况你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保护你最大的权益。
-
江西省事业单位丧葬费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4关于调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逝世后丧葬费标准的通知 赣人社发〔2012〕69号 省直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丧葬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逝世后丧葬费实行包干使用,不分职务级别,标准由每人3200元提高到每人5000元。 二、调整后的标准,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其他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
-
2018年陕西省事业单位人员丧葬费标准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7陕西省遗属补助标准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死亡后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陕人发〔2008〕171号 各市人事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 为了更好地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后遗属的基本生活,现就调整丧葬费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丧葬费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调整为:厅级及以上干部(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