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公司该如何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8:33:41 299 人看过

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鉴定来确定赔偿具体的赔偿额。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工伤保险等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这是从昨日启动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上获悉的。

在职业病防治中,进一步保护工人的健康及权益,明确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及离岗后的医学随访,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体检应视为正常出勤,并承担相应费用。

劳动者离开原岗位或原用人单位后,两年内出现疑似职业病症状的,可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经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职工,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和其他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的处理方法:

1、到当地有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验。

2、如怀疑为职业病,应向当地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3、申请诊断时,应提供相关职业史、体检证明、工作场所检测报告等资料。

4、诊断后,应向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索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一、职业病有什么特点

与其他职业伤害相比,职业病有以下特点:

1、职业病的起因是由于劳动者在职业性活动过程中或长期受到来自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职业性危害因素的侵蚀,或长期受不良的作业方法、恶劣的作业条件的影响。这些因素及影响可能直接或间接地、个别或共同地发生着作用。

2、职业病不同于突发的事故或疾病,其病症要经过一个较长的逐渐形成期或潜伏期后才能显现,属于缓发性伤残。

3、由于职业病多表现为体内生理器官或生理功能的损伤,因而是只见疾病,不见外伤。

4、职业病属于不可逆性损伤,很少有痊愈的可能。换言之,除了促使患者远离致病源自然痊愈之外没有更为积极的治疗方法,因而对职业病预防问题的研究尤为重要。可以通过作业者的注意、作业环境条件的改善和作业方法的改进等管理手段减少患病率。

可见,职业病虽然被列入因工伤残的范围,但它同工伤伤残又是有区别的。

二、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此处的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此处的诊断机构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条件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职业病诊断资格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根据《卫生部关于对异地职业病诊断有关问题的批复》,在尘肺病诊断中涉及晋级诊断的,原则是应当在原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的,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申请鉴定,而不宜寻求其他机构再次诊断。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劳动者没有依照有关规定确定诊断机构的,所作的职业病诊断无效。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2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如果职业病鉴定不合格,公司能要求赔偿吗
    如果职业病鉴定不合格,我们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但你可以申请工伤待遇,1.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伤前标准支付以下费用可以报销我国职业病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一是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产业到新兴产业和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危害。数以亿计的人受到职业危害。职业病防治涉及30多个行业,法定职业病名录达到115项,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人数、职业病累计患病人数、职业病患病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死亡人数和新发病人数均居世界第一其次,我国职业病形势严峻。近十年来,职业病发病呈明显的凹反弹趋势。病人数由1990年代初逐年下降,至1997年最低,其后呈回升趋势。其中,尘肺检出率显著提高第三,粉尘是我国主要职业病危
    2023-05-07
    97人看过
  • 员工因疾病辞职,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要看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没过错的,则不用给补偿;属于以下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以个人理由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员工主动辞职能得到补偿吗?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在
    2023-07-04
    389人看过
  • 劳动者有职业病,公司要赔偿吗
    一、劳动者有职业病,公司要赔偿吗1、劳动者有职业病,公司要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工伤保险等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离开原岗位或原用人单位后,两年内出现疑似职业病症状的,可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2023-08-08
    85人看过
  • 职业病发病率应该如何计算
    职业病发病率是指每千名作业工人中,新发现患有某种职业病的病例数。它反映了一定时期内某种职业病的发病程序。该指标的计算公式为:职业病发病率=该种职业病新发现的病例数/从事该种职业的劳动者人数1000%一、诱发职业病的五大特点从诱发职业病的三个主要条件来看,职业病具有下列五个特点:1、病因有特异性,在控制接触后可以控制或消除发病;2、病因大多可以检测,一般有接触水平(剂量-反应)关系;3、在不同的接触人群中,常有不同的发病集丛;4、如能早期诊断,合理处理,预后较好,但仅只治疗病人,无助于保护仍在接触人群的健康;5、大多数职业病,目前尚缺乏特效治疗,应着点于保护人群健康的预防措施。如矽肺患者的肺组织纤维化是不可逆的,因此只能用防尘措施、依法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教育,才能消除矽肺。二、职业病的发病过程人体直接或间接环境中有害因素时,不一定都发生职业病。职业病的发病过程,还取决于下列
    2023-02-24
    55人看过
  • 如何解决职业病索赔
    如何解决职业病索赔这必须经过法律程序,首先要明确是否已被诊断为职业病如果已经确诊,那么找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按照规定做工伤鉴定就可以了。如果企业不配合,直接向当地安监局投诉如果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证书,应先进行诊断。要求企业安排体检和诊断。如果企业不配合,直接向当地安监局投诉总之,是安监局负责此事。你可以去找他们投诉。他们不会忽视的,职业病确诊后,劳动者能享受到哪些福利(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确诊的职业病患者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治疗。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患者的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应当将不适合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患者调离原工作岗位,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应当给予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适当的岗位津贴。诊断费用,职业病患者的治疗、康复和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残疾人的社会保障,除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伤社
    2023-05-07
    60人看过
  • 职业病公司是不是该无偿的给与治疗?
    近日,有网民留言咨询:我是一名电镀工作者,做此项工作有三年多了,鼻粘膜糜烂,经烟台职业病医院确诊为职业病。请问:公司应不应该给与赔偿并无偿的给与治疗?如果赔偿,法律有没有规定赔偿金额的范围?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该病再次发作公司应不应该无条件给与治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四)患职业病的;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请
    2023-04-22
    423人看过
  • 颈椎病是职业病吗?我们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网友咨询:去年底,我发现自己经常有颈背痛,手指麻木,身体虚弱。即使我赢了,也没用。我想可能是工作疲劳引起的。休息几天应该没什么坏处,我当时也没当真。直到后来,经常头晕、恶心,甚至呕吐,感觉不对劲,去医院检查,消除心中的疑虑,拿到检查报告时,我的眼泪就下来了。因为身体好,我得了颈椎病!后来,我向领导解释了情况,把诊断报告给他看,希望他能给我请假,让我回家一段时间,他冷冷地说:“现在很忙。如果你离开,你会把工作交给谁?十分之九的同事患有颈椎病。只是个小问题。别大惊小怪。坚持下去没关系。没问题。”领导的话让我说不出话来。我默默地走出他的办公室,想着我的健康。我得到了什么回报?我想离开,但我不愿意。如果员工生病了,单位应该体谅他的下属。否则,谁愿意尽力而为呢我想问一下,就我而言,没有遗传病家族史,在办公室工作,长期低头,换成颈椎病,是职业病吗?想维权该怎么办律师回答:鉴于您的困惑,随着电子办公的日
    2023-05-07
    314人看过
  • 职业病单位未给予赔偿,如何维权?
    得了职业病单位不赔偿的,首先要保留相关证据,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追偿。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工厂搬迁单位不给赔偿应该怎么办工厂搬迁单位不给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
    2023-08-16
    238人看过
  • 员工在职期间患病公司该如何处理
    (一)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病病人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当发现有职业病病人时,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二)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用人单位出现职业病病人时,除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同时还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三)积极安排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感到不适,又排除其他疾病的,经员工申请,用人单位应安排员工的职业病诊断,对职业病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为了保证受到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享有充分的权利,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一、患癌症的员工可以辞退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患有癌症的员工,并不是辞退的法定理由,所以原则是不能辞退的,如果因癌症不能胜任原有工作,调岗后又不有胜任的,可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23-03-23
    171人看过
  • 职业病属于工伤吗?职业病鉴定该如何进行
    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工伤保险,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不得隐瞒、欺骗,有关单位应当进一步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明确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班前、上班期间、下班后和紧急情况下的健康检查,以及下班后的医疗随访。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劳动者正常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相应费用,两年内有职业病疑似症状的,可以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被诊断为职业病的,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和其他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事故发生后的医疗、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企业应当自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确认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工伤报告书。企业未按规定报送工伤报告的,受害方或者其家属、代表受害职工的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经劳动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后,责令企业报送工伤报告书。工伤
    2023-05-07
    236人看过
  • 职业禁忌症赔偿:应该如何处理?
    职业禁忌症可以得到赔偿。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禁忌症算不算工伤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业禁忌症是否属于工伤,一般要看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为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才受工伤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工作职责才受工伤伤的;4、患职业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2023-07-04
    269人看过
  • 职业病公司需要赔偿多少钱给员工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工伤保险等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这是从昨日启动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上获悉的。在职业病防治中,进一步保护工人的健康及权益,明确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及离岗后的医学随访,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体检应视为正常出勤,并承担相应费用。劳动者离开原岗位或原用人单位后,两年内出现疑似职业病症状的,可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经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职工,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和其他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的处理方法:1.到当地有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验。2.如怀疑为职业病,应向当地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3.申请诊断时,应提供相关职业史、体检证明、工作场
    2023-06-14
    292人看过
  • 职业病公司承诺赔偿还需要鉴定吗
    职业病公司是否承诺赔偿需要鉴定P>职业病公司承诺赔偿,无需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患者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治疗。用人单位应当安排治疗,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不适合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患者调离原工作岗位,妥善安排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除诊断鉴定机构外,诊断鉴定工作过程还涉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机构和组织,需要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督促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诊断证明责任时,需要督促用人单位提交取得的诊断鉴定材料。此外,诊断机构还需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如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工作场所的现场调查)
    2023-05-07
    362人看过
  •  快递公司失职,如何要求赔偿?
    在保险合同中,如果保价条款被撤销或确认无效,那么赔偿问题将会发生。可预期损失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如果被保险人未能预见到的损失发生,那么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特殊物品的赔偿问题,由于其难以通过客观标准来评估和衡量其价值,律师建议寄件人以侵权为起诉请求主张精神损害。在保险合同中,如果保价条款被撤销或确认无效,那么赔偿问题将会发生。(二)可预期损失:可预见性规则。(三)特殊物品的赔偿:特殊物品是指类似于人事档案、毕业证书、相册这样的物品,很难通过客观标准来评估和衡量其价值。律师建议寄件人以侵权为起诉请求主张精神损害。 可预期损失与可预见性规则标题:可预期损失与可预见性规则可预期损失和可预见性规则是保险合同中两个重要原则。可预期损失原则是指保险合同中对于保险标的可能发生的损失进行规定,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而可预见性规则则是指保险公司对于保险标的可能发生的损失进行规
    2023-08-27
    49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公司职业病赔偿该怎么赔付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6-30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康复费;4、残疾用具费;5、停工留薪期待遇;6、生活护理补助费;7、一次性伤残补
    • 如何赔偿职业病员工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7
      职业病赔偿标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工伤保险等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在职业病防治中,相关单位要进一步保护工人的健康及权益,明确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及离岗后的医学随访,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体检应视为正常出勤,并承担相应费用。劳动者离开原岗位或原用人单位后
    • 公司职业病终止合同赔偿有何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13
      需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
    • 粉尘职业病的赔偿标准是如何的,一般公司赔偿多少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粉尘职业病准确的说叫做尘肺病。被诊断为尘肺病的职工,应当申请工伤鉴定,按照鉴定结果走工伤保险的程序。如果对鉴定结果和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 职工非职业病死亡公司要赔偿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职工因工死亡,或者职业病死亡,该享受工亡待遇。这个由《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按照不低于工伤保险的待遇支付。但是,职工在职期间,如果是非因工死亡或病亡,能享受一定待遇吗?答案是肯定的。 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一)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二)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