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比例收购上市公司证券法修订草案七大新看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0:46:13 387 人看过

记者从今天开始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上了解到,证券法修订草案将在七个方面再作修改。

股评误导投资者需赔偿

目前各种新闻媒体进行股评活动比较混乱,有的证券咨询公司与媒体联手,买断电视台、电台的多个时段进行股评营销,推介个股,有的股评人甚至与庄家串通,故意发布虚假信息,操纵股市,误导投资者。因此,有的部门、单位建议对利用新闻媒体对单支股票进行评介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但也有部门提出,对个股的评价、推介,有一定的市场需求,不宜一律禁止。法律委经研究认为,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通过媒体进行股评等传播证券信息的行为需要进行规范。法律委建议在关于证券咨询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中增加规定,禁止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并规定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证监会加强约束监督

有些常委委员和地方、单位提出,原修订草案增加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权力,特别是对违法行为实施检查和调查的强制权力,是必要的,但缺乏对其行使权力的程序及监督制约措施的规定,建议予以完善。有的地方、单位提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属于事业单位,法律赋予其冻结或者查封有关当事人的银行账户,查阅、复制有关的通讯记录等权力是否合适,建议再作研究。中国证监会提出,证券违法行为具有资金转移快、调查取证难、社会危害大等特点,如果证监会没有必要的强制查处手段,对有效打击证券违法行为不利。法律委经研究认为,中国证监会作为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机构,法律赋予其相应的权力,以提高监管效能,是必要的。同时,也有必要对其行使权力进行约束和监督。据此,法律委建议对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行使权力增加规定严格的程序,主要是:冻结或者查封当事人的银行账户,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进行检查或者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对不符合风险控制指标的证券公司,责令整改后,经验收符合风险控制指标的,应当及时解除限制措施等。

信息披露违规承担民事赔偿

有的地方、单位提出,修订草案对证券发行、信息披露环节发行人、上市公司以及中介机构制作、公开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行为,作了承担民事赔偿的规定。但是,对当事人各自的责任规定得不够清楚,建议予以明确。法律委经研究认为,应当根据上述机构和人员在信息披露中所起的作用规定各自的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是信息披露的义务主体,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赔偿投资者因此受到的损失;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过错责任原则,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也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法律委建议对原修订草案相关规定按照上述归责原则进行修改。

按比例收购上市公司

原修订草案第八十四条规定,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收购人不以终止上市交易为目的且未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的,限期出售其所持超过规定比例的股票。有的单位提出,一些国家的证券法对于希望继续保留上市公司资格的收购,规定可以采取按比例收购的方式,建议借鉴这一做法,防止收购进来又限期卖出去,既麻烦,又容易被用来操纵股市。法律委经研究认为,在这一条规定的情况下,实行按比例收购比较合理。据此,建议将这一条修改为: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同时,为了保护被收购公司的中小股东利益,建议将原修订草案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合并修改为: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保荐人实行资格管理

原修订草案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证券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机构。有的地方、部门、单位提出,公司债券与股票不同,发行时一般设有担保,且发行人到期还本付息,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可以得到保证,没有必要实行保荐制度。同时,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一般不采取由证券公司承销的方式,而是由发行人直接向特定人销售,不涉及公众利益,也没有必要实行保荐制度。有的单位提出,为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在申请上市时也应实行保荐制度,并对保荐人实行资格管理。法律委经研究,赞成上述意见,建议将原修订草案关于保荐制度的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是将原修订草案第十三条修改为: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二是在原修订草案第三章证券交易中增加一条,规定: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要签订协议

首次提请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曾规定,证券交易所对申请股票、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进行审核,对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决定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对此规定,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证券交易所隶属证监会,其审核上市申请、决定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都属于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的,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另一种意见认为,国际上证券交易所都是会员制的自律机构,按照其制定的上市规则接受上市申请,或者决定暂停上市、终止上市,都属于自律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只能按照民事关系处理。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市场的组织者,其依据法定上市条件和交易所上市规则对证券上市申请进行审核,属于自律管理,经审核同意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与上市申请人签订上市协议,通过上市协议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形成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据此,修订草案修改规定: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证券衍生品种将专门规范

原修订草案第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证券衍生品种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的常委委员、部门和单位提出,证券衍生品种分为证券型(如认股权证等)和契约型(如股指期货、期权等)两大类,具体品种随着证券市场发展将会不断增加,在发行、交易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有其特殊性。修订草案将证券衍生品种与股票、公司债券等的现货交易并列,其内容实际上难以适用于各种证券衍生品种。全国人大法律委经与财经委、证监会共同研究认为,鉴于证券衍生品种具有特殊性,为了对其发行与交易作出专门规范,在目前对此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下,宜授权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另行制定管理办法。据此,法律委建议增加一款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2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证券相关文章
  • 上海市禁毒条例(草案)三大亮点
    毒品监管从源头控制《条例(草案)》除规定禁止传统毒品的源头毒品原植物之外,也针对当前容易发生问题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制,明确公安、食药监、安监、商务、经济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等部门应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管理,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共享、流向追溯、责任倒查等制度。网络快递加强管理随着网络日益发达,近年来一些毒品案件中的交易、运输方式也随之而变:贩毒人员通过网络进行交易,再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将毒品或原料快递到下家手中。针对这样的发展,《条例(草案)》除明令禁止这些涉毒违法行为之外,还加强了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空间创建者、管理者的责任,明确要求他们应防止他人利用网络进行涉毒违法活动。通过网络进行的毒品交易依赖快递物流传输毒品,这一现象在近年屡见不鲜。对此《条例(草案)》明确,邮政、快递企业应建立健全禁毒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和技术装备,提高查验技术,加强对寄递物品的验视。邮递、快递
    2023-04-25
    391人看过
  • 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凸显七大看点禁售期变一年
    祁和忠每日经济新闻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下称《指引》),并从即日起施行。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调整幅度较大的章节主要包括股份、股东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看点一:禁售改期《指引》修改了发起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条件。发起人由原三年禁售期改为一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原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改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和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指引》明确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又卖出本公司股票所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有责任收回该收益。公司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看点二:可回购奖职工《指引》增加了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指引》增加了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和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2023-06-09
    241人看过
  • 公司法修改草案形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独董”制成看点
    近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公司法修改草案已经形成(以下简称草案)。国务院法制办已于7月5日完成草案的起草工作,并将征求意见稿下发到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此次修改的条款有120多条,修改或增加的内容达400余处。尽管本草案修改或增加内容达400处之多,但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满足个人开办公司愿望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针对上市公司的独董制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现行规定:二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才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修改草案:新增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草案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最低注册资本为5万元,在名称中就要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公司章程就由投资的个人自己制定。由于是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不过可设监事会。该自然人投资的5万元既可是现金,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股权作价等,不过现金出资额要不低于30%,即不低于1.
    2023-04-23
    279人看过
  • 两证券公司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中国证券业最大并购案收官
    今日,AB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正式挂牌上市,B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随着AB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AB证券有限公司当日正式开业,中国证券行业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市场化并购案顺利完成。AB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确定为14.88元/股,且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截至收盘,AB每股报收19.65元,全日上涨32.06%,成交金额达到237.56亿元。随着上市当日股价大幅上涨,目前AB总市值已高达2919亿元,成为深交所市值最大的上市公司,并在券商板块中总市值仅次于行业龙头中信证券。据了解,本次上市主体为AB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于新疆,为投资控股公司,主营业务为金融投资、股权投资。下设AB证券有限公司,注册于上海,从事证券业务。这形成投资控股公司+证券子公司的母子公司结构,充分发挥上海和新疆两地的资源优势,并在上市公司层面定位综合金融,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铺垫。海通证券非银金融行业首
    2023-06-09
    248人看过
  • 关于《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第七条的几点意见
    8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此次刑法修正共涉及十二方面的内容,其中《草案》第7条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纳入了刑法规制的范畴。此举对于定向打击幕后黑手,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对于《草案》第7条之规定,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研究:组织一词前是否应加上暴力、胁迫我国刑法中的组织行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作为组织犯的组织行为,即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行为。另一类是作为实行犯的组织行为,即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行为。这类组织行为是由刑法分则加以规定的。对于组织犯中的组织行为,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必须以暴力、胁迫为手段,而对于实行犯中的组织行为,刑法个别条文则明确要求必须以暴力、胁迫为手段。《草案》第7条规定的是实行犯的组织行为,实践中,此种
    2023-06-11
    355人看过
  • 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修订草案)
    规定(立法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查处违法建设,提高城乡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规定(违法建设的概念)本条例所称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进行的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未经规划验收且有违法建设情形,给社会造成的直接危害仍然存在的,属于违法建设的继续状态。本条例施行前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设,依照当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予以认定;属于违法建设的,按照查处时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规定(适用范围)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对违法建设的查处适用本条例。规定(经费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经费,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规定(城管机关职责之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规定(城管机关职责之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制定查处违法建设地段
    2022-11-25
    85人看过
  • 上市公司股权收购比例怎么规定
    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各个股东之间协商确定,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通过收购的方式来不断提升,甚至可以达到控股的股权比例,但是如果通过收购方式增加股权的,法律另有规定,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就要公告,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十,就要对其他股东的股权公告收购不按照持股份额来确定。另外,公司股权持有人分配方面,科学的股权架构一定是由创始人、合伙人、投资人、核心员工这四类人掌握大部分股权的,无疑,这四类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方向、资金和管理、执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创始人在分配股权时,一定要照顾到这些人的利益,给予他们一定比例的股份。一、离婚股权算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吗离婚股权算共同财产需要平均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时,拥有的股份是否需要分割需要结合股份所属
    2023-06-28
    122人看过
  • 七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法最早于1953年制定,1979年重新修订,其后经过四次修改。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将进行第五次修改。此次选举法修改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听听委员、代表在讨论时是咋说的。一问:有几个真正的农民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政协主席周国富说,选举法修正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如何保证选出的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的诉求。“现在的农民阶层分化了,要么是企业家,要么是既务工又务农的,剩下的才是纯农民。”“从全国人大代表以下,各级农民人大代表有几个是真正的农民代表?”周国富认为,选举法修正后,农民代表将会扩大,使得以后产生大量的有钱农民代表,他们并不能反映出真正的农民的诉求,“而一般的纯农民是很难选上代表的。”他表示,不解决好这个问题,今后农民中的人大代表如何代表农民中分化出来的各阶层的利益,是需要迫切考虑的。“我们现在看起来有不少代表,但是老百
    2023-04-29
    431人看过
  • 公司上市大股东持股比例
    没有标准,有的公司持股百分之十就是大股东,有的要在百分之四十九以上。一般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是流通股,占比多好些;二是若是非流通股,则越少越好,没有解禁压力。如果是大股东持股,相对少些好,利于重组或者没有减持的要求。如果是机构、基金等持有的股份,则相对多些为好,至少没有基本面方面的顾虑。公司的大股东,对于股份的持有比例其实完全不同,越是经济雄厚的公司,那么他们大股东持有的比例越少,因为所涉及的金额十分庞大,一般在百分之二三十就已经够了。一、公司被收购可以拒绝么公司可以拒绝收购,但是,当满足下面的条件后,会进行强制收购:1、当股份公司由于股份转让导致控制权的转换时,可能会导致该公司的经营者和经营策略的改变,这对小股东是不利的;2、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具有对公司的控制价值,并不应只属于持有该股份的大股东,而是属于公司的全体股东。【法律依据】《公司收购法》第三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
    2023-03-07
    329人看过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大修6大看点
    国务院法制办就住建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以下简称《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媒体发现,《修订稿》从缴存、提取、增值收益使用、风险防范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条款修订。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拟放宽,职工自住住房租金、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将来均有望使用公积金支付。对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进行明确规定,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看点1拓宽缴存职工范围原条例规定的缴存主体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修订稿》则增加了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参与缴存。看点2划缴存比例上下限《修订稿》规定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
    2023-06-10
    88人看过
  •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和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当时我国法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迫切的改革需求无法等待全国人大烦琐漫长的立法程序,于是,由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使其拥有税收设置的权力。其本意为暂行。然而,这一暂行的权力,却被行使了长达30年的时间。刘XX教授认为,综观我国近30年立法实践,在税收立法中税收授权立法体制占主导地位,以致税收行政法规为主、税收法律为辅,成为目前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体系的一个突出的阶段性特征。2000年颁布施行的《立法法》虽然确立了授权明确性原则,规定了立法的法律保留事项。但是其第九条规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此规定,使得国务院继续行使设税权。为此,刘XX教授曾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交了一份书面建议,提出全国人大应择机废止1984年以来给予国务院设置税种的有关授权,由全国人大以立法形式确定各类税种的设置和征收。2013年3月
    2023-06-06
    189人看过
  •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出炉,这5大亮点值得关注!
    继新《土地管理法》之后,与其配套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终于也要落地了。自然资源部官网3月30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土地管理法》里没能完全细化的征地程序、用地审批权限的下放等问题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里都有了进一步说明和完善。可以明确看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有以下5个亮点:1.明确提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近年来比较新的土地利用制度及实践探索,显然相关探索已经出了成果,体系成熟了。《草案》提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用国土空间规划来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很显然,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已成为超越其他规划的更为科学
    2024-01-25
    424人看过
  • 台湾“公司法”修正草案增订闭锁公司专章
    台行政院会今日通过公司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订闭锁公司专章,未来需要以技术或劳务出资的公司,科技新创企业,都可申请登记为闭锁公司,可吸引岛内外创业者在台湾设立公司。闭锁公司最大特色是赋予企业较大自治空间与多元化筹资工具,有更弹性的股权安排,股东人数在50人以下,并在章程载明有股份转让限制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台经济部表示,闭锁性公司因企业规模变大,股东人数扩张至50人以上,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变更为非闭锁的股份有限公司,但需办理变更登记,回归公司法对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未变更者将被要求限期改善并按次处罚,情节重大可命令解散。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中小企业若觉得非闭锁股份有限公司规定不合用,非公开发行公司也可变更转换为闭锁性公司,但需经全体股东同意,目前有15家企业都适用。为因应新新创企业需求,闭锁公司有诸多弹性的利多好处,包括可引进无票面金额股制度,并由公司自行选择实行票面金额股或无票面金
    2023-06-09
    105人看过
  •  有哪些常见的上市公司收购案例?
    该段内容介绍了上市公司可以采用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等合法方式进行收购,并提供了具体的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定义和规定。同时,该段还提到了其他法律方法,如行政分配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和赠与的收购。上市公司可以采用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等合法方式进行收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要约收购、协议收购等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具体如下:1、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是指投资者向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要约,表示愿意在要约中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以实现目标公司控制权的利润和巩固。要约收购可分为强制性要约收购和自愿性要约收购。证券法规定强制性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达到30%继续收购的,应当依法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2、协议收购。是指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外与目标公司股东就股票价格和数量进行私下协商,购买目标公司股票,以获得和巩固目标公司的控制权;3
    2023-09-06
    360人看过
换一批
#证券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证券是指公司、企业等经济法人为筹集投资资金或与筹集投资资金直接相关的行为而发行的证券。 公司证券包括的范围比较广泛,内容也比较复杂,但主要有股票、公司债券等。... 更多>

    #公司证券
    相关咨询
    • 上市公司债券试点办法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08
      5月23日上交所、深交所发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中小企业私募债均采取备案制发行,交易所在接受备案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备案后可在6个月内择期发行。(1)交易平台不同:债券发行后,上交所发行债券可在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证券公司进行私募债券转让。深交所则在其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私募债券提供转让服务。(2)在投资者范围方面,两所规则略有不同,深交所不接受个人投资者。上交所允许
    • 劳动保险条例修订修正案草案第七条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0
      工人职员的工资按日或按月计算者,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时,如按本人工资计算,均以该工人职员每日或每月所得工资为计算标准。
    • 新公司法修订的亮点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22
      最新公司法修改亮点一:取消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亮点二:取消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限制;亮点三:取消对公司货币出资的比例限制;亮点四:取消公司登记提交验资证明的要求,公司营业执照不再记载实收资本事项。
    • 劳动保险条例修订草案31条怎么看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7
      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产假(不论正产或小产),应包括星期日及法定假日在内,不再补假。
    • 2021年证券法的修订,对上市公司筹资做法有影响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一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组织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公告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分派或者配售新股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做法进行监督。证券监督管理组织、证券交易所、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有关人员,对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必须作出的公告,在公告前不得泄露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