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是否包含违约责任,缔约过失构成要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3 06:09:17 342 人看过

一、缔约过失责任是否包含违约责任

缔约过失并不是违约,所以缔约过失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违约的,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缔约过失构成要件

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在缔约阶段,当事人为缔结契约而接触协商之际,已由原来的普通关系进入到一种特殊的关系(即信赖关系),双方均应依诚实信用原则互负一定的义务,一般称之为附随义务,即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告知、互相诚实等义务。

若当事人违背了其所负有的附随义务,并破坏了缔约关系,就构成了缔约过失,才有可能承担责任。

2、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

如果没有损失,就不会存在赔偿问题,而所谓信赖利益损失,指相对人因信赖合同会有效成立却由于合同最终不成立或无效而受到的利益损失,这种信赖利益必须是基于合理的信赖而产生的利益,即在缔约阶段因为一方的行为已使另一方足以相信合同能成立或生效。

若从客观的事实中不能对合同的成立或生效产生信赖,即使已经支付了大量费用,这是因为缔约人自身判断失误造成的,不能视为信赖利益的损失。

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

这里的过错既包括故意也包括过失。

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在缔约阶段违反了附随义务,并对合同最终不能成立或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负有过错,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并且,责任的大小与过错的形式没有任何关系,这是因为缔约过失责任以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为承担责任的条件,其落脚点在于行为的最终结果,而非行为的本身。

4、缔约人一方当事人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即相对方的信赖利益损失是由行为人的缔约过失行为造成的,而不是其他行为造成的。

如果这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则不能让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这是该责任制度的内在要求。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缔约过失是指在缔结合约过程中,一方存在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等情形时形成的责任,缔约过失并不是违约,所以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n(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n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n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1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缔约过失责任认定原则与缔约过失合同
    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在缔约阶段,当事人为缔结契约而接触协商之际,已由原来的普通关系进入到一种特殊的关系(即信赖关系),双方均应依诚实信用原则互负一定的义务,一般称之为附随义务,即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告知、互相诚实等义务。若当事人违背了其所负有的附随义务,并破坏了缔约关系,就构成了缔约过失,才有可能承担责任。2、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如果没有损失,就不会存在赔偿问题,而所谓信赖利益损失,指相对人因信赖合同会有效成立却由于合同最终不成立或无效而受到的利益损失,这种信赖利益必须是基于合理的信赖而产生的利益,即在缔约阶段因为一方的行为已使另一方足以相信合同能成立或生效。若从客观的事实中不能对合同的成立或生效产生信赖,即使已经支付了大量费用,这是因为缔约人自身判断失误造成的,不能视为信赖利益的损失。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
    2023-07-16
    268人看过
  • 【缔约过失】合同被撤销之缔约上过失责任
    合同成立生效后,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撤销,这主要有重大误解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造成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一般来说,撤销权总是赋予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以维护其利益。因为在合同实践中,如果合同不被撤销,意思表示不真实方可能会遭受重大的损失,法律因此赋予其撤销权以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意思表示不真实方是一个单纯的利益受损者。当意思表示不真实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时候,如果对方当事人因此而受到损害,意思表示不真实方应承担缔约上过失责任。但当相对方具有缔约上过失行为时,则意思表示不真实方不但享有撤销权,而且还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法院在处理时应注意以下三点:1、因可撤销合同是相对无效,它在被撤销前其效力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因此,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应由一方当事人行使,法院不得主动采取。而且当事人申请撤销期限为一年,撤销期限届满后,可撤销合同即转变为完全有效合同。2、如果重大误解是因误解者自己的故意或过失
    2023-06-09
    72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是否成立
    “合同不成立。缔约过失责任适用于因一方或双方过失而造成合同没有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的情形。总之,只有在双方之间没有建立起合同关系的情况下,才适用缔约过失责任。”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是什么?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缔约一方违反先契约义务。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易混淆之处在于二者都是违反与合同有关的义务,但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不同之处在于它违反的是先契约义务,而非合同义务。所谓先契约义务,是指当事人为缔约而相互磋商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各种说明、告知、注意和保护义务。先契约义务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先契约义务是法定义务。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便法律没有精准、恰当的规定,也允许法院采取类推适用。正因为先契约义务的效力源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无须当事人事先约定,也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2、先契约义务是附随义务。先契约义务并非独立存在
    2023-03-14
    229人看过
  • 能否通过契约来约定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可以约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如何正确界定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缔约过失的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2、行为人实施了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3、有缔约一方信赖利益之损害事实存在;4、缔约过失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023-07-07
    334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是过失还是过错
    缔约过失责任是过失。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一、缔约过失行为人须有主观过错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未尽自己应尽和能尽的注意而违反义务,因而为法律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意志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这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观要件。缔约过失责任不是无过错责任,而是过错责任,这样在实践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个问题,即由谁来举证的问题。按照民事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应当由受害人来承担对方过错的举证责任。但是在缔约过失责任中,笔者认为应当采用过错推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过错方来承担举证责任比较合适。在过错方不能举证证明
    2023-03-02
    367人看过
  • 【缔约过失】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及理论基础
    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学者们对此有不同的理解,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表述:(1)王利明先生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2)王泽鉴先生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是“于缔约之际,尤其是在缔约谈判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可非难的行为侵害他方当事人时,应依契约法原则(而非依侵权行为规定)负责”;[6](3)江平先生认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没有履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遭受一定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前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种责任即为缔约过失责任”;[7](4)杜万华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是“缔约当事人因故意或过失,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责证任”;[8](5)蓝蓝则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尚未生效的缔约阶段,一方当事人因违
    2023-06-09
    222人看过
  • 民法典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违约责任吗
    缔约过失责任不属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而产生的责任,它以合同关系的存大为前提条件。而缔约过失责任则适用于合同订立中及合同不成立、无效和被撤销的情况下。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缔约过失责任是什么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2023-08-13
    100人看过
  • (2) 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的差异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有:1、产生的前提不同,前者的合同还未生效;后者合同已成立;2、当事人约定不同,前者不可以由当事人进行约定;而后者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的范围、方式以及免责事由;3、责任形式不同,前者的责任形式只有一种;而后者可包含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害等;4、赔偿的范围不同。合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2、性质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其目的是解决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因一方的过错而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的问题;违约责任则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数额等。3、赔偿范围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赔偿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以求回复到先前的状态;违约责任则赔偿当事人的期待利益损失,目的在于达到犹如合同全部履行的状态;在具体的责任形式
    2023-07-12
    403人看过
  • 招标与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
    1998年4月6日,被告某镇政府为发包所属水库的承包经营权,向社会发布《招标承包须知》,《须知》中言明:于1998年对某水库进行公开招标活动,所发包的水库养鱼面积为200亩。凡参加投标者,须在投标时交2000元风险抵押金,如未能中标,风险金如数退回;如中标,风险金则计入承包金内,但中标后反悔不愿承包者,该风险金概不退回。承包的水库以每年5000斤花莲鱼为基数,每级差额100斤,逐级递增,取最高投标者为中标。中标者须在2小时内交齐1998年度承包费,如不能按时交齐,镇政府有权另包第二中标人,已交款额作废。中标后,由镇政府为中标者签订承包合同,并办理公证。水库承包期限5年,到期镇政府自动收回为止。1998年4月9日,原告张某在投标时中标,并依约交齐了1998年度承包费及公证费,同时被告知作好接库准备,但双方未签订承包合同。4月16日,张某与外地一养殖专业户签订了一份购销鱼苗合同,并向其交付了1
    2023-06-09
    390人看过
  • 缔约过失法律依据是什么,缔约过失责任是什么?
    一、缔约过失法律依据是什么缔约过失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五百零一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
    2023-06-25
    348人看过
  •  缔约方过失责任探析
    缔约方过失行为包括假借订立合同、恶意协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以及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缔约方过失行为包括以下几点: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协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3.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主要是指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如未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增加对方的缔约成本,造成损失;未履行照顾和保护义务,会造成对方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假借订立合同,恶意协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缔 约 方 过 失 的 具 体 表 现 有 哪 些 ?缔约方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
    2023-09-03
    458人看过
  • 违反缔约过失责任是否违反合同
    缔约过失责任不是违约,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如下: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缔约过失责任是指一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其诚实信用原则而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违约责任的区别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违约责任的区别:前者具有法定性,后者具有约定性;前者产生于先合同义务,后者产生于已生效的合同;前者保护信赖利益,后者保护履行利益;前者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导,后者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导;前者的责任形式是赔偿损失,后者的责任形式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2023-07-03
    466人看过
  • 什么算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以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也可以在合同成立并生效时。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一、缔约责任的构成要件由于缔约过失责任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所以其构成要件应当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这两个方面。具体来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在缔约阶段,当事人为缔结契约而接触协商之际,已由原来的普通关系进入到一种特殊的关系(即信赖关系),双方均应依诚实信用原则互负一定的义务,一般称之为附随义务,即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告知、互相诚实等义务。若当事人违背了其所负有的附随义务,并破坏了缔约关系,就构成了缔约过失,才有可能承担责任。2、该违反
    2023-03-06
    449人看过
  • 【缔约过失】违反强制缔约义务的法律责任
    个人或企业违反强制缔约义务以后,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因强制缔约的类型不同,个人或者企业违反强制缔约义务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一)直接的强制缔约在直接的强制缔约中,如果受要约人违反强制缔约义务,则要约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强制受要约人为承诺的意思表示,从而使合同成立,即要约人可以诉请法院强制成立合同,如被出租人拒绝订立的土地租赁合同依法庭确定的租金标准被视为已经更新,越界建筑人与被越界建筑的邻地所有人之间成立土地买卖合同。在法国法上,对一方违反强制缔约义务的处理较为灵活,这表现为,在一般情况下,合同被视为成立,但在另一些情况下,强制性则是间接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订立合同,否则,有权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如果另一方情愿承担法律责任,则仍然保留其不订立合同的自由。[39](二)间接的强制缔约1、公法的制裁与侵权行为责任。由于间接的强制缔约义务是公法上的义务,是基于公法而对缔约自由
    2023-06-09
    43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是否构成违约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7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 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2、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 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 4、缔约人一方当事人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以上是四个要件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同时四要件间又是彼此联
    •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1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由于缔约过失责任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所以其构成要件应当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这两个方面。具体来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 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在缔约阶段,当事人为缔结契约而接触协商之际,已由原来的普通关系进入到一种特殊的
    • 缔约过失责任是怎样构成的,缔约过失责任的要件包括哪几个方面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缔约过失责任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那么,缔约过失责任是怎样构成的,缔约过失责任构成的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缔约过失行为人须有主观过错。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未尽自己应尽和能尽的注意而违反义务,因而为法律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意志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这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观要件。缔约过失责任不是无过错责任,而是过错责任,这样在实践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
    • 2022年违约责任包括缔约过失责任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9
      违约责任是不包括缔约过失责任的。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约定的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的责任;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违约责任是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实际履行等,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法律其他规定等。
    • 怎样界定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4-06
      1、缔约过失行为人须有主观过错 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未尽自己应尽和能尽的注意而违反义务,因而为法律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意志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这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观要件。 2、必须实施了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 反契约义务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先契约义务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而产生的法定附随义务,主要是告知、协作、照顾、忠实等义务。这些义务不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此违反这些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