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第四条: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国税地[1989]140号第一条:关于对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的土地应否征税问题,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
提示: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还有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由土地使用人来交土地使用税。
-
在什么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应该缴纳土地使用税
171人看过
-
免税情况下的土地使用
104人看过
-
在没有租金的情况下使用土地时,谁缴纳土地使用税
103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实际使用人在哪些情况下应缴纳
383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人具体需要交多少
99人看过
-
安置土地使用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征
104人看过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
在什么情况下,土地使用者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税?台湾在线咨询 2025-01-121. 若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则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2. 若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则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土地使用税是一种税赋,针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并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为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下土地可免缴土地使用税:
-
下列情况不需缴纳土地使用税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16以下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一)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 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用的土地; (五) 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土地; (六) 经批准整治和改造的土地,自使用之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五年至十年; (七) 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 (八) 在房租调整改革前,房
-
土地使用税是预缴吗土地使用税在交税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5土地使用税缴纳是预缴。《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9条新征用的土地,根据以下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1)征用的耕地,从批准征用之日起一年内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2)征用的非耕地,从批准征用的下个月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招标方式获得土地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74日),通过招标、拍卖、招牌方式获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从合同约定土地交付时间的下个月开始缴
-
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81.除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同时《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9〕140号)关于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