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6 22:52:39 57 人看过

发生工伤待遇争议应当在30天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没有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本人或其近亲属也可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通过后等伤情稳定再申请伤残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如用人单位不理赔,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争议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

一、工伤判定标准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工伤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不知道具体部门,也可以直接去当地劳动局询问。申请认定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根据工伤等级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二、工伤应该如何索赔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的维权程序极其复杂,并且周期特别长,首先工伤职工在保障伤情可以及时得到治疗的情况下,应及时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工伤伤情诊疗的证据、和工伤事故发生事实的证据,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和依据,如果已备齐上述材料,律师建议工伤职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主张工伤待遇:一、如果伤情不重,并且经咨询医生后,确认伤情对身体机能无严重影响,建议先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合理数额,与单位进行协商赔付。二、如协商未果,或者伤情确实严重,不适宜协商处理的,工伤职工可自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申请,劳动者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申请,切记期限为一年。三、如伤情较重,比如已经构成骨折等,可在病情稳定后向市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依据鉴定结果,可确定是否可享受工伤伤残待遇。四、如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由用人单位来全额承担工伤赔偿待遇。

三、工伤认定的流程都有哪些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应当在30天内向所属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保局应当在受理后的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若工伤事故影响肢体功能的可以向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认定伤残等级,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并据伤残鉴定结果认定赔偿数额。若工伤没有影响肢体功能,达不到伤残标准,在用人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意见的情况下,也可以不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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