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洪梅(化名)因感情问题与丈夫张强(化名)离婚。两个月后,她和儿子就被前夫的债主们堵在了门口。还没搞清楚什么状况,3张法院的传票就让她稀里糊涂地站在了被告席上。一晃3年,她为了官司几乎倾尽积蓄。
协议离婚债主追上门
洪梅说,2011年10月21日,她与张强在市中区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各自名下房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在婚姻续存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债务,任何一方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离婚两个月后的一天,洪梅和9岁的孩子在小区门口被几个男人拦住追债。他们拿着一摞欠条,说是张强借他们的钱,让我还。洪梅拒绝后,要债的人就到她单位门口挂横幅、发传单说她诈骗,写匿名信、打恐吓电话,还在房子过道上喷字、往门和电动车的钥匙孔里涂胶水。洪梅曾经搬过一次家,但很快又被找到了。母子俩每天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洪梅说,欠条大概有近20张,打电话联系不上张强,听说他从北京去了新疆。
前夫失联单身母亲上法庭
我到处托关系找他,有一天,一个朋友给我个号码说是张强的,是个湖南的号码。记者根据洪梅提供的联系方式,试图联系对方。电话接通后,一男子否认自己是张强,并迅速挂断电话。据洪梅透露,自己曾多次拨打这个号码,并发信息要求其回应,均无果。
2012年2月,洪梅被债主分别告到市中区及历下区人民法院,并被法院判决被告张强与被告洪梅系夫妻关系,本案涉及借款系夫妻共同债务,被告洪梅亦应共同偿还。同年12月,洪梅上诉。
2013年5月,洪梅被第3家债主起诉到市中区人民法院,目前此案尚未宣判。
案情复杂法律上有争议
代理洪梅一案的北京市京大(济南)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马素国表示,结合洪梅的这几个案子综合看,案情都比较复杂,也有很多明显存在争议的地方。
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夫妻之间一方借的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情况,肯定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法庭认定是的话,那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据了解,洪梅曾向法院提供她与前夫张强签订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自己的工资、奖金等其他支出清单流水等材料,作为证据用于证明张强的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消费,自己也对债务并不知情,但均未被法院采信。对此,该工作人员表示,生效的案子只看判决就行,而正在审理中的案子,细节不方便透露。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法律来认定。
记者从2012年11月20日市中区人民法院下达的判决书中看到,原告与被告张强之间借款发生在被告张强与洪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现被告洪梅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原告与被告张强之间明确约定该笔借款系被告张强的个人债务,亦未举证证明其与被告张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个人各自所有,且原告知道该规定,因此本案所涉借款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原告要求两被告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本报记者王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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