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拓展阅读
2017南京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提高了
2017年11月13日,南京市调整2017年度新的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已正式公布,根据最新政策,新的工伤待遇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17年7月1日,下半年增发的部分将会补发。
调整对象:
2017年6月30日(含30日,下同)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人员、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至六级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
调整标准:
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调整,一级每月增加286元,二级每月增加213元,三级每月增加193元,四级每月增加188元。
一级伤残津贴低于2965元/月的补足到2965元/月,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800元/月的补足到2800元/月,三级伤残津贴低于2635元/月的补足到2635元/月,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471元/月的补足到2471元/月。
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在其应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分别按照本次四级月增额的90%和85%进行调整。
工伤护理等级被评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2926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234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1755元/月。
工亡职工配偶的抚恤金在原基础上每月增加125元,工亡职工其他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99元。
详情点击
-
中山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468人看过
-
2023最新厦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85人看过
-
宿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名单大全
231人看过
-
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名单
450人看过
-
海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207人看过
-
医疗机构与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属哪个机构管
232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
北京市社会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实行定点管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3本市对社会医疗保险医药服务机构实行定点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场竞争、公开公平、方便就医的原则确定定点医药机构,并建立健全退出机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其服务行为,并实施日常监督与考核,对定点医药机构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可以选择哪些医院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7根据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的规定,参保人员在获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范围内,提出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意向,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的选择意向统筹确定定点医疗机构。除获得定点资格的专科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外,参保人员一般可再选择3至5家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
-
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3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为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人社部门根据本市区域卫生规划、参保人的数量分布情况,负责制定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审查和确定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以及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等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对已经实行的职工医疗保险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5《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9]44号)在总结了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这一规定有利于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医疗机构的合理竞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做法在全世界大多数国家都被采取,用来强化医疗服务管理、控制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