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工伤能够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8 23:12:28 329 人看过

一、工伤能够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工伤事故如果是劳动者在上下班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也能够主张人身伤害赔偿。同时发生工伤事故后,要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及其亲属。如果逾期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60岁以上工伤可申请工伤赔偿吗

60岁以上工伤不能够申请工伤赔偿,年满60岁,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未经认定工伤可要求工伤赔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做工伤认定的,应该做工伤认定,然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如果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认定工伤的,由用人单位赔偿。未经工伤认定不能直接起诉要求工伤赔偿,但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是能够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能够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n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n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n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4日 04: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职业病能以人身损害要求赔偿吗
    一般公司给你购买社会保险之后,也要负担职业病职工的工伤赔偿的,要是根本没给购买社会保险的,那么公司就要全部负担。所以,要是你公司本身就负担这么重,那么可能就不肯再负担你要求赔偿。要是这样子的话,那么就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及时去法院起诉,具体按照下面流程来:1、你要先写一个诉状,就你患职业病跟公司之间的事由,然后去你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法院在审核材料受理后,就会给应诉通知书,接着你等着开庭就行。2、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您的身份材料、证据。3、这里你需要交一笔费用,即受理费用为50元。其实,在你职业病赔偿请求纠纷中,如果事实证据充分,那你就很容易胜诉。拿到判决书后15天内,如果你公司不履行判决,那你可以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职业病的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
    2023-04-02
    171人看过
  •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冲突吗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在于赔偿标准不同、适用法律不同、举证责任不同、赔偿主体不同等等。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是冲突的,存在工伤的情况是不能向用人单位主张损害赔偿的。一、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有: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2.赔偿标准不同。3.适用法律不同。4.处理机构不同。5.伤残鉴定机构不同。6.举证责任不同。7.赔偿主体不同。8.责任划分不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二、工伤赔偿
    2023-04-26
    321人看过
  • 工伤一级还能告单位人身损害赔偿吗2024
    一、工伤一级还能告单位人身损害赔偿吗工伤一级伤残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对劳动者进行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造成没有工伤保险赔偿的,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
    2023-12-12
    117人看过
  • 工伤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备案吗
    工伤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备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于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书面备案。用人单位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书面备案的,应先通过电话或传真告知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并于5日内向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补报两份《工伤事故备案表》。对于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施工企业进行事故备案时,应首先向参保分中心登记部门申报《建设项目农民工备案确认表》,分中心登记部门审核录入受伤农民工所属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信息后,再向分中心工伤科申报《工伤事故备案表》。一、工伤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工伤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上述因医疗事故而产生的损失,其赔偿标准应首先适用《
    2023-04-07
    500人看过
  • 雇佣人身损害工伤赔偿吗?
    一、案例:徐某到一家工厂打工,因其违反操作规程左臂被机器轧伤,经医院诊断为左手毁损伤并进行了截肢术,工厂支付了徐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1.5万元。事故发生后,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订立的《职工伤残补助协议书》中约定:徐某为工伤,工厂除已支付的医疗费外,再一次性给予徐某伤残补助费、护理费和后续医药费总计4.5万元,协议为一次性伤残补助的终结协议,工厂今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协议签订后不久,工厂按约备齐了补偿款,但徐某随之反悔,认为协议的赔偿数额偏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撤销上述协议。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徐某的诉讼请求。二、点评:1、劳动者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了两套赔偿标准,即在劳动关系中适用工伤赔偿标准,在雇佣关系中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但按工伤标准计算的理赔额明显要低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3-03-22
    352人看过
  • 要求哪些证据能够证明人身损害赔偿的主张
    一、要求哪些证据能够证明人身损害赔偿的主张1.证明被告确系侵害人或承担民事责任人的证据;2.证明侵害行为实施过程的证据,包括起因、时间、地点、导致伤害的方式和方法等证据;3.证明损害结果的证据,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书、病历、法医鉴定、转诊手续、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可以和解吗人身损害赔偿在双方自愿的前提条件下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项目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主要包括这些: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
    2023-12-22
    69人看过
  • 已享受工伤待遇能否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已享受工伤待遇可以请求人身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工伤保险机制属于行政法调整范围,属公权范畴。人身损害赔偿属于《民法典》调整范围,属私权范畴。且二者规定并不冲突,不能混用,也不能相互替代。人身损害索赔标准。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
    2023-03-02
    448人看过
  • 离婚损害能够要求哪些赔偿?
    一、离婚损害能够要求哪些赔偿?离婚损害无过错方能够请求损害赔偿,请求损害赔偿的需过错当事人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等情形之一,损害包括人身和财产的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如何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或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提出主体: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只能
    2024-01-09
    412人看过
  • 工伤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人身损害
    1、发生工伤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只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2、要是因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侵权,即侵权主体为第三人时,此时受伤职工可以同时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
    2023-04-02
    325人看过
  • 无权占有人能够请求损害赔偿吗
    ?无权占有人不是物权的权利有,一般不能主张损害赔偿。无权占有人损害他人物权,物权权利人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二百三十八条【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第四百五十九条【无权占有造成占有物损害的赔偿责任】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如何解决财产损害赔偿主要指的是对财产的损害,财产损失赔偿可分为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一)协商协商是指
    2023-03-17
    204人看过
  •  能否将工伤视为人身损害赔偿?
    该司法解释主要规定了在员工执行雇主命令时遭受人身损害时,雇主和第三人的赔偿责任问题。同时,如果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此外,如果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受伤员工不能直接获得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员工在执行雇主命令的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
    2023-10-05
    292人看过
  • 如何请求工伤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工伤事故认定。什么叫工伤事故?根据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似乎可以归纳出工伤事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从事与劳动有关的工作所发生的人身损害事故。对此,本人有不同的看法,因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还作了例外的排除性规定,即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伤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一)犯罪或违法;(二)自杀或自残;(三)斗殴;(四)酗酒;(五)蓄意违章;(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该法第八、九条的规定是建立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
    2023-06-08
    270人看过
  • 上班时间被打,能同时请求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吗?
    在上班时间遭到他人殴打,遭受人身伤害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因为劳动者被打属于侵权,所以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不过,因为又是在上班时间,按规定可以依法认定工伤,获得工伤赔偿。那么,这个时候劳动者可能会同时拿到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首先,上班时间被打,并且在工作场所内,劳动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所以,劳动者要在以下时间内申请工伤:1、用人单位申报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三十天内;2、劳动者个人申报的时间是事故发生一年之内。其次,劳动者遭到他人殴打,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并且是请求以下费用: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必要的营养费;8、残疾赔偿金;9、残疾辅助器具费;10、被扶养人生活费;11、康复费;12、护理费;13、后续治疗费;14、住宿费;15、误工费;16、精神损害抚慰金。最后,虽然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
    2023-04-30
    311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金能够到法院执行吗
    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人身性质的钱财,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执行的。此外,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2023-08-13
    31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地摔伤没有人身损害还能要求赔偿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7
      首先需要根据伤情来判断,如果工伤能鉴定等级,则选择工伤较为适宜,如果人身伤害能鉴定伤残等级,建议选择人身伤害赔偿。
    • 工伤致人身损害后伤者能够拿得到赔偿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3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注:这里“工伤保险待遇”不包括医疗费,“工伤事故”包括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
    • 职业病能够以人身损害赔偿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07
      事实上,职业病的发生,一定是用人单位疏于防护所致,倘使防治得力,措施到位,一般是不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因此,用人单位对职业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过错责任。所以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是有权要求公司对他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的。
    • 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能够赔偿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4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达成赔偿人身损害协议还能要求赔偿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7
      人身损害赔偿达成协议后,一方不履行或者发生其他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对方拿出已签订的协议作为抗辩,要求按照协议履行,案件可能转化为合同或协议纠纷,争议原因和适用法律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