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事故发生后转让保险利益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6:57:19 440 人看过

保险事故发生后转让保险利益有效。

保险利益转让的相关知识

权益转让书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签署的,授权保险公司向第三人追偿的书面文件。实务中,权益转让书签署可能发生在保险金理赔后,也可能发生在保险金未理赔或部分理赔后:

1、代位求偿权已成就,“权益转让书”无效。

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签发的权益转让书的主要内容是被保险人将其对第三人索赔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法律性质上属于债权的让与。但债权人仅能转让其享有的债权。当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赔付后,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已经自动转移给保险公司。从此刻起被保险人无权处分这部分债权。如果被保险人获得保险赔偿后,签署“权益转让书”声明其对已取得赔款部分的一切权益转让给保险公司,并授权保险公司向第三人追偿。这种声明是无意义的,也是无效的。

2、“权益转让书”部分有效。

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在保险公司向其支付赔款后,在下列情况下不是全额自动转让给保险公司,被保险人仍享有部分索赔权。

(1)被保险人没有足额投保。

(2)保险单中有免赔额的规定,若保险标的的损失未达到免赔额的数额,保险公司免予赔付;超过免赔额的数额,保险公司扣除免赔额部分再行赔付。免赔额部分的索赔权仍由被保险人享有。

(3)被保险人可向第三人追偿的损失不全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如被保险人发生货损和短量损失,但被保险人未投保短量险,其短量损失不会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被保险人仍对第三人享有该部分的索赔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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