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7:34:40 414 人看过

第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水产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同时,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土地利用可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耕地、园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等12个一级类别;水田、林地、住宿餐饮用地、城市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公共设施用地、裸地等57个二级类别。农村宅基地属于三类建设用地,12类住宅用地,57类农村宅基地。第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设立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除外。因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只涵盖三类: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因此,农村宅基地只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的一个小类,而不是与集体建设用地并列。

农村宅基地是集体性质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一部分,集体土地可以分为农业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而宅基地属于农村建设用地部分。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原则上禁止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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