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因工程建设需要;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
二、办理材料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要明确代理权限
可附页
(建设工程需要提供)申请单位加盖公章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施工期限、施工围蔽方案、施工标志设置方案、疏通交通措施、交通安全保障措施及处置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等内容。
(建设工程需要提供)原件核对,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原件,需加盖公章或指模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市封开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封开县江口镇县府旁行政服务中心(和富花园二楼)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封开县城市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第三十七条?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核定;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备案。
三?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标准为:营业性占用,每天每平方米不超过1.00元;基建或其他占用,每天每平方米不超过0.5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因审批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而核发的证件和有关的表格、资料等不另收费。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由省建委按道路结构、使用年限及当年材料费等因素确定,抄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备案。
八、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
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
第三十四条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并同时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24小时内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
第三十五条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
第三十六条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应当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
第三十七条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核定;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备案。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怀集县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办理需要的条件
112人看过
-
博罗县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办理需要哪些费用
192人看过
-
惠东县县城道路挖掘审批办理多久时间
83人看过
-
湛江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办理政策
275人看过
-
澄海区城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办理时间限制
263人看过
-
清远阳山县挖掘城市道路补办审批办理需要什么程序
75人看过
代理权是能够据之进行代理并使行为的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权限。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滥用代理权主要包括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的情形。... 更多>
-
东莞开挖城市道路如何审批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31、需在市区范围内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向所属镇(区)市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⑴书面申请,含临时占用或挖掘道路的位置、面积、用途、期限等内容;⑵申请单位的和证书;⑶临时占用或挖掘道路红线图及施工图;⑷临时占用或挖掘道路施工组织方案;⑸有效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⑹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2、镇(区)市政管理部门接受申请后
-
道路挖掘城市道路违法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6禁止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的相关材料到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道路挖掘许可证并缴纳道路挖掘费后,方可挖掘。挖掘城市道路对交通安全构成影响的,还必须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工程结束后,挖掘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标准回填,经市政设施管理机构验收合格后,由市政设施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恢复路面。
-
挖掘城市道路应当经过哪些批准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包括改变道路结构)。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经城管部门批准,领取《挖掘道路许可证》后方可挖掘;挖掘城市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挖掘位于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的快速路、主干路的,应当经市城管部门批准;挖掘其他城市道路的,应当经所在区城管部门批准。
-
天津挖掘城市道路规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3禁止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的相关材料到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道路挖掘许可证并缴纳道路挖掘费后,方可挖掘。挖掘城市道路对交通安全构成影响的,还必须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工程结束后,挖掘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标准回填,经市政设施管理机构验收合格后,由市政设施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恢复路面。
-
如何申请挖掘城市道路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11、需要在市区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应当向所属镇(区)市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东莞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1)书面申请包括临时占用或挖掘道路的位置、面积、用途和期限;⑵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3)临时占用或挖掘道路红线图和施工图;(4)临时占用或挖掘道路施工组织方案;⑸有效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6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2、镇(区)